中国新诗流派与西方现代诗学

作 者:
许霆 

作者简介:
许霆,1951年生,江苏省常熟高等专科学校教授。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在开放中更新诗学观念,这是我国新诗现代化的优良传统。新诗发展的8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就注意不断地接受西方现代诗学观念,使中国新诗汇入世界诗歌发展的潮流。本文对20年代初期象征诗派、30年代的现代诗派、40年代的九叶诗派、以及80-90年代的第三代诗人接受并消融西方现代诗学观念基本情况的描述,试图揭示我国新诗的美学观念从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演变的基本轨迹。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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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期象征诗派与纯诗理论

      早在“五四”时期,我国诗人就开始介绍西方象征主义。1918年陶履恭的《法比二大文豪之片影》、1924年卢冀夜的《法兰西十九世纪狄卞耽派先远诗人波特莱尔》、1924年季志仁译贝尔约·内的《一八八○年后法国文学的远景》,吴弱男、李璜、田汉、周无、张闻天等都写过译介法国象征派诗人的文章。但这些文章都是从自己固有的艺术价值判断为主去评价象征主义的。我国诗人真正接受象征主义诗学理论,则是在20年代中期。新月诗派在20年代中期提出的诗学观同法国象征主义诗人的诗学主张有些相似之处。爱伦·坡关于“用字写成的诗乃是韵节创造的美”、“美是诗的本分”等观点,为大多数的新月诗人接受。于赓虞宣称柯勒律治、爱伦·坡和叶芝的观点是他的诗论根据。徐志摩在译波特莱尔的《死尸》的前面写了很长的介绍,其中认为“诗的真妙处不在他的字义里,却在他的不可捉摸的音乐里”,“我深信宇宙的质,人生的质,一切有形的实物与无形的思想的质——只是音乐,绝妙的音乐。”(注:见《语丝》1924年12月1日。)这已经非常接近魏尔伦的诗论了。当然,这只是相似或说某些相似,新月诗人还没有接触到象征主义的诗学理论,即纯诗理论的核心,而真正从本体意义上接受象征诗学纯诗理论并成为中国早期的象征诗派的,主要是从创造社转变而来的诗人如王独清和穆木天等。

      象征主义诗论经爱伦·坡、波特莱尔发端,通过魏尔伦、韩波而到马拉美、瓦雷里,最终完成了其“纯诗”的建构。纯诗理论在瓦雷里的《纯艺术》一文中有具体阐述。瓦雷里认为,纯诗的问题,实际上是要求创造出一个由思想、形象、语言的关系所组成的表达心理、情感的体系的问题,纯诗要求诗的思想、形象、语言、心灵情感及其合成的整体都是审美的。纯诗理论涉及到的是语言形式、象征形象和思想情感三方面的关系,是三方面的整个体系问题。这里,我们就纯诗理论所涉及到的三方面问题,谈谈王独清和穆木天在这方面所受的影响。

      先说语言形式。威尔逊在谈象征主义时认为,“我们具有的每一种情绪和感觉,我们每一刹那的意识,都是各有不同的。因此,我们不可能通过普通文学的常规的和一般的语言来恰如其分地传达我们的感觉。每个诗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他意识中的每一顷刻都有特殊的音调,以及这各个因素相互联系的独特的方式。诗人的任务就是去发现创造那唯一能够表现他的个性和情绪的特殊语言。”(注:威尔逊《阿克尔的城堡》,纽约1959年英文版第21页。)这种特殊的语言实际上是特殊的音调,是诗歌所传达出的内在旋律,因此象征诗人都把诗的音乐性作为诗的最高品质。韩波则进一步要求语言不仅要具有音乐性,同时要产生一种色彩的和谐,这就是所谓“色的听觉”。对这些诗论,王独清是乐意接受的,并且是倾慕的。他在《再谭诗》里写道:“我最倾心Verlaine(魏尔伦)说的De La musique avant toute chose(首先是音乐),”并认为魏尔伦之诗“实在非一般人所能了解。但要是有人能用很强的sensibility去诵读,我相信定会得到异样的色彩。像这样的艺术,就是我极端所倾慕的艺术”(注:王独清《再谭诗》,见《中国现代诗论》(上)第107页。)。同时,他对“色的听觉”也津津乐道。王独清写道:“这种‘色’‘音’感觉的交错,在心理学上就叫作‘色的听觉’(Chromatic audition);在艺术方面,即是所谓‘音画’(Klangmalerai)。我们应该努力要求这类最高的艺术。”(注:王独清《再谭诗》,见《中国现代诗论》(上)第107页。)他努力与“纯诗合拍”,企图在诗形式上达到一个纯粹美的境界,他把理想中最完美的“诗”用如下公式来表示:(情+力)+(音+色)=诗。王独清也提倡“纯粹的诗”,但与象征主义的纯诗已经不同,他说“所以爱拉马丁,就是因为他虽然未必用心去制造什么‘色’‘音’一致的艺术,但他那种在沉默中求动律的手腕也可以使他底作品成为‘纯粹的诗’”(注:王独清《再谭诗》,见《中国现代诗论》(上)第104页。)。拉马丁是浪漫诗情诗人。由此可见王独清所追求的纯诗包括两方面,一是色音一致的音画,这一点与象征主义者同,二是静中求动,这就不是象征主义者所说的“纯诗”了。穆木天更是强调诗中音乐性与情感思想的协调一致。他说:“诗要兼具造型与音乐之美。在人们神经上振动的可见而不可见可感而不可感的旋律的波,浓雾中若听见若听不见的远远的声音,夕暮里若飘动若不动的淡淡光线,若讲出若讲不出的情肠才是诗的世界。”(注:穆木天《谭诗》#

      见《中国现代诗论》(上)第98页。)这一切都不应与内容分离。“雄壮的内容得用雄壮的形式——律——去表。清淡的内容得用清淡的形式——律——去表。思想与表思想的音声不一致是绝对的失败。暴风的诗得像暴风声,细雨的声得作细雨调。诗的律动的变化得与表的思想的内容的变化一致。这是最要紧的。”(注:穆木天《谭诗》,见《中国现代诗论》(上)第97页。)由此,他提出要求:“我们对诗的形式力求复杂,样式越多越好,那么,我们的诗坛将来会有丰富的收获。”(注:穆木天《谭诗》,见《中国现代诗论》(上)第97页。)这种追求体现在王独清和穆木天的诗歌中,如王独清的《我从Café中出来》采用了他主张的“纯诗式”中“限制字数”的一种。诗行参差长短,语句分开,韵脚不齐,作醉后断续起伏状,充分传达出一个海外游子“失了故国的浪人底哀愁”的形态和情绪。穆木天的诗兼具音乐和造型的美,他的《苍白的钟声》用叠字叠句来造成悠长的音乐美。

      再说思想感情。重视抽象思维是纯诗论的重要特色。瓦雷里说:“如果一个诗人永远只是诗人,没有丝毫进行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的愿望,那么就不会在自己身后留下任何诗的痕迹。”(注:见《瓦雷里全集》,法文版第1320页。)其实,他们强调诗人的逻辑思维并不是要求诗人用逻辑代替形象,而是要求诗人成为思想家。在他们的诗论中,哲学的沉思和诗的意象最为有机地统一起来了。瓦雷里说:“我曾在我内心注意到某些可以称为‘诗意’的心境,其中一些后来就写入诗歌中了。”同时,他们又反对用思想把世界弄得支离破碎,而主张用思想的整体去观照世界。具体说有两大特点:一是生命的意义,瓦雷里把生命作为体现、观照、表现世界的主要参照系,真理不过是其反应,生命的外化直接体现为象征的艺术。二是无限的价值,即应该具有普遍的价值,所以他们主张诗情“非个人化”。正因为纯诗理论十分强调诗的内在的思想情感和生命意识,所以必然注重内容与形式的交融和谐。对此,穆木天和王独清也感悟到了。穆木天说:“我们的要求是‘纯粹诗歌’”,这种诗的内在是“诗的世界”,而不是“散文的世界”。他急迫地说:“我要深汲到最纤纤的潜在意识,听最深邃的最远的不死的而永远死的音乐。诗的内生命的反射,一般人找不着不可知的远的世界,深的大的最高生命。”(注:穆木天《谭诗》,见《中国现代诗论》(上)第98页。)这里说的“远的世界”,即指诗中象征的对应世界,实际上就是思想(广义的思想)。这里的“潜在意识”,“内生命的反射”,指的就是生命的原生性、朴实性、冲动性、全面性等。为此,穆木天对诗的思想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统一性,即“一首诗是表一个思想。一首诗的内容,是表现一个思想的内容。”二是持续性,“一个有统一性的诗,是一个统一性的心情的反映,是内生活的真实的象征。心情的流动的内生活是动转的,而它们的流动动转是有秩序的,是有持续的,所以它们的象征也应有持续的。”当然,这种统一性和持续性的思想应该是同形式结合的,所以穆木天关于诗的总观点就是:“诗是——在形式方面上说——一个有统一性有持续性的时空间的律动。”(注:穆木天《谭诗》,见《中国现代诗论》(上)第96页。)王独清对象征主义形而上的哲学本质就不如穆木天把握深刻,只是笼统地说“要入的是真‘诗的世界’”,“诗,作者不要为作而作,须要感觉而作”。当然,在这方面穆木天也有背离“纯诗”理论的地方,即他又把诗中的思想也解释为“国民意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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