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德国哲学家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创立的现象学是现代西方哲学最重要的哲学思潮之一。它承上启下,开启了西方哲学的现代转向,深刻影响了海德格尔、梅洛·庞蒂、萨特、伽达默尔、舍勒等一大批哲学家的思维方向。现象学“回到实事本身”的研究态度以及对现象学方法的共同理解将众多成员联合在一起,形成了欧洲大陆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思想运动之一——现象学运动。现象学运动除了由胡塞尔本人创立的现象学,还包括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以梅洛·庞蒂、萨特等为代表的法国存在主义现象学,以伽达默尔、利科为代表的哲学解释学,并产生了将现象学理论运用于其他学科的各种应用现象学。在现象学及现象学运动发展的一个世纪里,其效应已远远超越哲学界,广泛影响了心理学、病理学、美学、哲学人类学、教育学、逻辑学、数学、经济学等学科的思考和建设。因此,不仅研究20世纪的哲学需要了解现象学,在上述诸学科所涉及的广泛领域,关注现象学的影响都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教育领域里,在某种程度上却似乎存在着“对现象学的遗忘”(注:Sáenz,C.L.(2000).The child,the school,and philosophy:a phenomenological reflection.Thinking,15(2),34-39.),长时期里“现象学生活世界理念被教育理论所忽略”。近年来,国内学者对这一领域日渐关注,“生活世界”、“交互主体性(主体间性)”等现象学的重要概念不仅被理论工作者所探讨,而且进入教育改革的实践,成为实践者所关注的话语。 当我们细细检索现象学的教育研究视域,活跃于西欧、北美的现象学教育学引进我们的关注。作为我们走近这一领域的开始,本文介绍现象学教育学流派在西方的发展情况,分析其主要观点,探讨现象学对理解和研究教育的启示。 一、现象学教育学的倡导与发展 较早把现象学理论引入教育领域的是德国海德堡大学校长克里克(E.Krieck,1882-1947)。“由于克里克借用胡塞尔(E.Husserl)的现象学的本质分析方法论教育科学,故梅塞尔(August Messer)曾将其教育学称之为‘现象学的教育学’”,其研究“在一定意义上推进了教育学科学化的进程”。(注:王坤庆.教育学史论纲[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186.) 现象学教育学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40-70年代,在此期间,“现象学教育学”这个术语在西欧教育思想领域逐渐被采用。在荷兰,生物学家、心理学家、哲学家拜滕狄克(F.J.J.Buytendijk)创立了乌特勒支(Utrecht)大学。兰格威尔德(Martinus Jan Langeveld)作为现象学教育学流派的创始人之一和最重要的代表,在该大学积极倡导、广泛发展了现象学教育学,并使之在荷兰一直保持着生机。与荷兰的现象学教育学传统相关的人物还有兰格威尔德的继承者比克曼(Ton Beekmman),比克曼的学生布莱克尔(Hans Bleeker)和米尔德(Karel Mulderij),以及贝茨(Beets)、弗美尔(Vermeer)、佩尔昆(Perquin)、斯特拉塞尔(Strasser)等,他们都是乌特勒支流派的成员。精神病学家贝格(Berg)和心理学家林肖顿(Linschothen)编辑出版了《人与世界》(Person and World),其中收录了兰格威尔德的经典教育学文本《儿童生活的隐秘世界》(The Secret Place in the Life of the Child)。(注:Van Manen,Max.(1996).Phenomenological Pedagogy and the Question of Meaning.In D.Vandenberg(Ed.),Phenomenology and Educational Discourse(pp.39-46).Durban:Heinemann Higher and Further Education.) 在德国,“利皮茨(Lippitz)发展了兰格威尔德的学说。德劳(Drawe)和洛赫(Loch)采用更接近解释学的方法去研究现象学。”(注:Van Manen,Max.(1996).Phenomenological Pedagogy and the Question of Meaning.In D.Vandenberg(Ed.),Phenomenology and Educational Discourse(pp.39-46).Durban:Heinemann Higher and Further Education.)此后的主要代表还有鲍尔瑙夫(Otto F.Bollnow,1989)和莫伦豪尔(Mollenhauer,1991)。 20世纪70年代,北美开始在教育学领域形成现象学研究传统。现象学教育学在加拿大得到很大发展。“加拿大是现象学课程理论的故乡,其中阿尔伯塔大学(University of Alberta)是现象学课程理论和现象学教育学的中心,该大学的奥凯、范梅南(Max van Manen)、史密斯(David Smith)是现象学课程理论的核心人物”。(注:张华.西方课程理论新发展.http://www.learningchina.com.)现象学教育学流派的作品主要翻译并发表在《现象学与教育学》(Phenomenology+Pedagogy)上。它是一份由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教育系创办的杂志,主编是该大学的范梅南。杂志的编委来自加拿大、美国、荷兰、英国、德国、巴西、比利时、瑞典、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十几个国家,其中包括伽达默尔(Hang-Georg Gadamer)以及荷兰乌特勒支(Utrecht)大学的比克曼、布莱克尔、米尔德等。该杂志的出版宗旨是“致力于对广义的教育关系和教育情境进行解释性和批判性研究”。 在美国,现象学教育学也有所发展,其中马克辛·格林(Maxine Greene,1973,1985)和范登伯格(Vandenberg,1969,1971,1974)的著作比较突出。宾西法尼亚州立大学的科克尔曼斯(Kockelmans,1987)翻译和编辑的文集《荷兰的学校》(The Dutch School)虽然发表在《现象学心理学》(Phenomenological Psychology)上,但它的教育学意义同样是重要的。(注:Van Manen,Max.(1996).Phenomenological Pedagogy and the Question of Meaning.In D.Vandenberg(Ed.),Phenomenology and Educational Discourse(pp.39-46).Durban:Heinemann Higher and Further Education.)而“休伯纳(Dwayne Heubner)、派纳(W.F.Pinar)、格鲁格特(M.R.Grumet)、雷诺滋(W.Reynolds)等人也是现象学课程理论的重要代表。”(注:张华.西方课程理论新发展.http://www.learningchina.com.)另外,密歇根大学的巴里特(Loren S.Barrit)在美国积极提倡现象学教育学,并与荷兰乌特勒支大学的比克曼、布莱克尔和米尔德一起在美国和荷兰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研究,他们合著了《教育的现象学研究手册》(A Handbook for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in Education),该书于1983年由密歇根大学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