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学:站在世纪之交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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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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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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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在世纪之交的文艺学,有责任对本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发展的现实历程和丰富内容作出深刻的总结和反思,通过批判的总结和反思,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未来发展探索一条积极可行的道路,并开启文艺学繁荣的一个新时代。

      20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发展运行有着非常丰富的历史内涵,在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走向中国,中西文学理论交融、会通的时代潮流和历史趋势之中,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和作用。当然,这其中有曲折,有弯路,有失误,也有从不成熟到较为成熟的奋斗过程。但是,无论怎么说,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逐步中国化,是20世纪中西文化与文艺思想交流、融合、会通的最重大的成果,它所取得的成就是其他文艺学说无法望其项背的。

      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之所以具有如此巨大的威力,不仅在于它的普遍真理性,更主要的在于它能够同中国革命文艺运动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同中国文艺和文化的优良传统相结合。几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正是在这两个“结合”上下功夫,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中国化,才使得它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使它成为中国现代文艺传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实践表明,一种文艺学说影响力的大小,取决于它适合中国需要的程度。任何一个文艺学说,完全固守传统、抱残守缺,或完全照搬西方,不同中国传统相结合,都是没有生命力的。认真总结和研究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同中国革命文艺运动具体实践和中国文艺与文化优良传统相结合的诸多宝贵经验,这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学面临的紧迫而首要的任务。

      新时期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有了长足的进展,但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谁也无法否认,随着客观形势的变迁,尤其是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的活跃和驳杂,原有学科形态亟须根据新的情况在新的条件下加以调整、充实、变革和更新。如何使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既保持活力又获得与当代世界文艺科学对话的权力,既能面向下个世纪又能坚守中华民族特有的理论气质,既注意学习和借鉴一切外国的优秀经验又不丧失其固有的立足点,既能揭示人类文艺的普遍规律又具有极高的人文价值,势必成为每个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工作者不能不面对和回答的问题。回避躲闪是不可能的,坐以待毙是危险的,无所作为是没有出路的。唯一正确的选择是进行世纪性的批判总结工作,从而使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在历史的轨道上继续前进。

      为了这个目的,本文着重探讨目前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研究中存在的欠缺、困难和亟待解决的课题,以求缩短离真正建立起堪称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体系的差距。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这是我们的目标,因为历史和时代都清楚地提出并昭示了这一点。但从总体上看,从学科形态的角度分析,我们不能不承认,关于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建设,眼下还处在构想比较多,论证比较少;设计比较多,施工比较少;原则性意见比较多,周密性阐释比较少;方法上谈的比较多,观念上突破比较少;局部性研究比较多,综合性思考比较少的阶段。这“五多五少”的状况,一方面说明了我们现有的水准还不尽如人意,一方面也说明了我们前面的任务仍很繁重艰巨。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到底,就是要使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在同中国当代革命文艺运动实践结合的过程中,在同中国从古至今的优秀的文艺传统结合的过程中,进一步实现它的“当代性”和“中国化”(或曰“本土化”)。换句话讲,它应当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文艺事业上的指导原则。只有将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的素质和命运放置在这样的背景上和环境中,它才会具有既影响现实运作又指向21世纪的功能。

      这是一个艰苦的理论跋涉,许多重点和难关等待我们去攻克。经验告诉我们,必然在它还没有被了解的时候是盲目的。“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①。意志的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文学理论的“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②。文学理论界似乎有种意见,不承认建设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学科规律的客观性,特别是不愿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这一规律的客观性质,认为这是“接近神学态度”的“理想化倾向”,应该说,这还是一种被盲目性支配了的认识。人们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不应把可能同现实混为一谈。但是,人们可以通过分析和概括那些隐藏在偶然性之中的必然性发现和认识规律,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把可能变成现实。十几年来的文学理论探讨,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那么从学科建设的目标出发,为了使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理论形态更加完整,今后应着重进行哪些方面的研究工作呢?摄其要者,笔者认为主要有这样几项:

      一则,继续深入研究意识形态理论与文艺学的关系。

      在这点上,学术理论界是关心并有成绩的。现在的问题是需要拓展和深化。除个别观点外,绝大多数意见都认同并坚持了文艺的意识形态根本属性说,承认文艺在人类社会结构模式中属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范畴。严肃的西方学者也看到,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模式的名言,“在一般意义上是对历史变化中所发生的所有现象的最有启发性和最有价值的概括”③。意识形态理论实质上正是马克思主义的艺术本体论,这是不容怀疑的。现在我们应该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一)艺术与意识形态之间有没有“更为复杂的关系”④?(二)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文学艺术其审美性与意识形态性又是怎样有机组合的?“审美”是不是意识形态?(三)现时代的意识形态是否具有新的成分并面临“转型”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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