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一种对话理论

——由“交往理性”看比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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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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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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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即是理性批判的结果,也是对“理性的狡黠”的一种反应;换言之,是哈贝马斯继承阿道尔诺和霍克海姆的工具理性批判所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批判理性。

      曾几何时,理性失去了其被尊宠为至上法官和最佳范畴的女王的地位,蜕变成了一个专爱惹事生非的灰孩子。它作祟多端,成了众矢之的;理性批判历久不衰;直到当代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性把它发展到了极致。阿道尔诺和霍克海姆由启蒙辩证法角度揭示出,理性在现代采取的是合理的主体性形式。理性从而变成了操作程序的合理性,内容合理性转变为结果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又取决于认知主体在解决问题时所遵从的操作程序的理智性,亦即取决于主体性本身,质言之。理性被单纯化成目的论的工具理性。尤有甚者,这种工具理性还被张扬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因此,扬弃工具理性,批判意识形态,便构成了批判理论的主导话语,自然也是哈贝马斯的理论的话语的主题。由此入手,哈贝马斯进而建立起了自己独特的现代社会理论,亦即“交往行为理论。”

      在“交往行为理论”中,哈贝马斯提出并阐明了以“交往”为取向的理性观。换言之,哈贝马斯提倡用“交往理性”范式取代传统的理性范式,以求完成对被工具化了的传统理性的超越和转化。按照他的这种理性观,理性不能被归结为孤独的主体的客观化的认识;也就是说,理性不能被简单地认作是合理的主体性;反之,交往理性要求主体以语言为中介,进入互动态,形成一种主体间性(Intersubijek-tivitat),用以克服主体性。根据哈马贝斯的理解,主体间性中实际操作的应是交往行为,才能保证主体相之间平等互动。

      关于交往行为,哈贝马斯指出,它不同于目的论的工具行为和策略行为,而是导向社会主体间相互理解的活动,与语言有着密切的关联,因而,它“是这样构局的:种种理解行为把不同参与者的行为计划联结起来,并把指向目的行为同相互作用这种联系衔接在一起;这些理解行为在它们那方面却不能归结为目的论活动。理解过程以一种意见一致为目标,这种一致依于以合理推动的对一种意见内容表示同意。意见一致不能强加于另一方,不能通过处置加于对方:明白可见地通过外在干预产生的东西,不能算作达于意见一致。意见一致是基于共同的信念。这些信念的产生可以按照对一种建言表态的模式来分析。只有当对方接受其中包含的提议,一个人的语言行为才达到成功,这时不管对方如何欠明朗,对原则上可批判分析的有效性要求是作了肯定性表态。”①

      由此可见,交往行为是相互理解的行为;它以达致共识为目标,“为规定”。否则就不是相互理解的行为,而是相互误解的行为。这种理解是以其合理性为基础,而以另一方表示同意为完成。理解过程则是语言过程,即是一种交谈和对语。

      哈贝马斯替其“交往行为理论”拟定的一般假设性前提乃是“普遍语用学”(Unier-sale Sprachpragmatik)。根据这种“普遍语用学”,任何处于交往活动中的人,在施行任何言语行为时,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的普遍有效性要求,1.说出某种可理解的东西;2.提供(给听者)某种东西去理解;3.由此使他自己成为可理解。具体地说,我们在交往中表达应具有可领会性(Verstaend lichkerit),陈述应具有真实性(Wahrhaftigkeit)规范和价值应具有道德──法律的正确性,自我表达应具有真诚性。我们要想使交往不受干扰,就必须使所有的有效性要求都能得到保证并最终兑现。

      哈贝马期以“交往”为取向的综合尝试,无疑是当今世界中最重要的理论综合尝试,它广泛地涉及到了理性、社会和进化的理论问题,具有深刻的穿透力和强大的影响力。为了把握比较文学这一特殊的社会精神现象,解决其中的基本理论问题,我们完全有必要把它纳入研究视野。此外,早在哈贝马斯之前,先有马克思从生产与再生产的理论角度,提出一种并非仅限于经济学,更适用于精神生产方式的交往理论;后有巴赫金依据其自己的语言哲学,阐述了一种对语诗学。正如德国学者H.─P.克鲁格 (H.-P.Krueger)所说的,交往理性研究其来有自,到了当前发展得更加博大精深,无所不入,无所不在。因而不但有必要,而且更必须由交往理性切入比较文学研究。

      二

      根据交往理性重建比较文学,我们首先就要把比较文学设定为一种理论话语,即作为对语理论(或交往诗学)。强调比较文学的理论话语特征,固然有偏离纯文学研究之嫌;然而,如上所述,舍此不顾,比较文学的遭遇又是多么的尴尬和困顿。

      根据美国当代哲学家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的意见,任何一种理论话语,要想行之有效,必须具备两种基本的穿透力;一是本体论层面上的,再就是文化(语言)际层面上的。比较文学作为一种理论话语,自然也得在这两个层面上发挥自身的优势;同理,我们从交往理性角度来重新审视比较文学,也必须沿着这两个层面作具体展开。

      就本体论层面而言,我们所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比较文学与国别文学以及一般文艺学之间的关系,认为比较文学和国别文学是一对互补和互助机制,基本上已被大家所首肯,其理由是,只要还存在着国家,语言的巴别伦塔犹未告成。从国别、民族语言的角度去研究文学,就还是合理的;但是,同时也应看到,随着世界市场的逐步形成,通讯手段的迅速发展,地球正在成为地球村;因此,不走出地域国别的固囿,不从世界眼光来考察文学,恐性也是寸步难行的。所以,我们以为,比较文学不会取替国别文学,国别文学更不应排挤,乃至拒斥比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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