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裂中的痛苦与困惑

——20世纪散文理论批评评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剑晖(1954-),男,广东揭阳人,华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东方文化》副主编。华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广东广州 510631

原文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20世纪的散文理论存在着严重的缺失:一是散文理论未获得独立的品格;二是散文的概念模糊不清;三是没有完备的散文理论体系。新世纪的散文理论能否突破和跨越,关键在于明确概念,规范学科,构建新的散文话语,确定现代意识的散文理论批评视野。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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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56;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55(2004)01-0049-06

      在20世纪的中国文学中,散文的创作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与之相比,20世纪的散文理论批评却一直处于边缘的位置;或者说,它一直处于断裂中的痛苦与困惑之中。也就是说,尽管早在“五四”时期,散文便与小说、诗歌和戏剧并举,获得了独立的地位,但散文的理论却从未获得过独立的品格,更没有形成过完备的散文理论体系。那么,为什么散文的观念和批评尺度会长期处于混乱的断裂之中?又是什么因素制约了20世纪散文批评理论的发展?回顾历史,有助于我们对散文和批评作全面的思考,也有益于我们建构新的散文理论体系和新的散文批评话语。

      中国现代散文的第一个时期,即1917年至30年代初期的散文理论,已有不少学者作过专门的介绍和研究,(注:这方面的文章有佘树森:《现代散文理论鸟瞰》(《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5期,本文所引高校学报均为人文社会科学版);吴周文、王菊延:《中国现代散文理论批评的发展概观》(《扬州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王兆胜:《论20世纪中国散文研究》(《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等。)在这里我不打算重复介绍。我想指出的是,“五四”时期的散文理论并非无源之水,它一方面得益于传统散文理论的滋润:另一方面又吸收了外国散文批评的精华,同时又受到“五四”时期思想革命和“人的文学”的激励,所以,实事求是地说,“五四‘时期的散文理论还是较为丰富的,也较自由开放和接近散文的本体。这里既有刘半农的“文学的散文”,周作人的“美文”,王统照的“纯散文”,胡梦华的“絮语散文”,郁达夫的“心”、“体”、“个性”和“自我”理论,有梁实秋的“文调的美”,还有林语堂的“性灵”、“幽默”和“闲适”的倡扬,更有鲁迅的“匕首”、“投枪”的社会学散文批评。尽管作家和理论家们提出这些散文理论的立场和对散文的理解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五四”时期散文理论的建设者们提出“文学散文”、“美文”等口号,在当时是颇有理论前瞻性的。首先,他们意识到散文小品是一个可与诗歌、小说等抗衡的一个门类,具有文体本身的独立性。其次,强调现代散文应具“文学性”,是“记叙的、是艺术性的、又称作美文”(周作人语),这就将散文与学术性论文、应用文和小说、诗歌区别开来。其三,肯定散文表达的是“自己的个人底人格的色彩”(厨川白村语),这一点在郁达夫、梁实秋、林语堂等人的理论中均有所体现。其四,提倡自由随便的闲话风。这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有厨川白村的围炉品茗之际的“任心闲话”,胡梦华的“家常絮语”,林语堂的“娓语笔调”,等等。从上述几方面的归纳可以看出,“五四”时期到30年代前期对散文的认识较为贴近散文的本体,其理论上的导向大体来说也是正确的。假如按此思路探索下去,中国现代散文理论将不至于如此苍白。遗憾的是,虽然第一代散文批评家有着天然的理论的自觉和明锐的目光,但他们一般来说都没有建构理论体系的耐心,更少结合当时的散文创作实际进行具体细致的分析。他们的理论,大多属于“印鉴批评法”和“随想式”的,他们往往提出某个概念后便止步了,没有兴趣再进一步追索探问下去,如王统照提出“纯散文”这一概念后,便再没有下文。至于颇具盛名的周作人的《美文》,固然是“对现代散文艺术定位的第一块基石,(注:范培松:《中国散文批评史》,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2页。)但这样一篇被反复宣扬了近一个世纪的名文居然只有800字左右,且是随随便便写下的,这在今天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30年代中期以后,散文的研究发生了转向,“社会性和政治性逐渐改变甚至取代了思想性和文学性这一批评理论和标准”。(注:王兆胜:《论20世纪中国散文研究》,《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虽然30年代有杂文理论的兴起,有对报告文学、通讯特写的倡导,但总的来说,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至整个四、五十年代的散文理论并不像某些抱着进化论观点的乐观主义理论家描写的那样:由于散文观念的进一步变革完善,散文理论的进一步拓展与丰富,这一时期是散文理论批评飞速发展,抵达颠峰的全盛时期。我的看法恰恰相反:由于抗战加上其他的现实因素夸大了散文的社会性、时代性和政治性的作用,无限崇尚纪实和教化的“载道”功能,与此同时忽略乃至否定了散文的审美性和独特性,再加之先是用“小品文”或“杂文”来取代散文的“正宗”地位,而后则是独尊报告文学和通讯特写,而纯正的艺术散文因“不合时宜”而受到无情贬抑。如此一来,还谈什么散文理论的“颠峰全盛时期”。虽然不能说这一时期(30年代中期-50年代后期)的散文研究毫无价值(如关于“杂文”的争论,就有其社会意义),但起码可以这样认为:这一时期的散文研究是“五四”时期散文研究的后退。因为它远离了散文的审美本体,迷失了散文的发展方向,使散文变成了宽泛无边、非驴非马的”四不像“的东西。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问题,我倒认为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散文笔谈”,尚有其散文美学上的意义,值得多花几笔加以评述。

      60年代前后的“散文笔谈”,主要围绕几个问题展开。

      1.关于散文的概念。早在写作“美文”的时期,周作人就将理论思考中心落在“什么是散文”这一基本问题上,令人困惑的是时间过了近半个世纪,“什么是散文”的问题却愈来愈混乱和模糊。所以,60年代初关于散文概念的讨论可以视为对散文本体回归的尝试。尽管其间有老舍等著名作家们仍然把报告文学、评论、小说、话剧统统归入散文家族,(注:老舍:《散文重要》,《人民日报》1961年1月18日。)还有“海阔天空”、“匕首”、“轻骑兵”等观点主导着当时散文理论的走向,但也有论者如吴调公等具体论述了散文的概念及分类,并在区分了广义和狭义散文的基础上,指出散文可分为记叙散文、议论散文和抒情散文。(注:吴调公:《什么是散文》,《语言文学》1960年第2期。)吴调公对散文概念的认识和他的“三分法”的划分,可以说是对三四十年代散文观念的反拨,它不仅强调了散文的文学味道,而且提醒了畅游于“海阔天空”中的散文家和理论家:散文该是摆脱通讯特写和报告文学和评论、家史、厂史之类的束缚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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