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印度的佛教,西方的基督教一样,儒家和道家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独特的精神凭依,被中国人长期崇尚、遵循,以至成为中国思想文化的主干。有意思的是,儒道两家虽然在诸多方面观点各异,但在劝导人们寡欲无争、知足常乐方面却走了一条殊途同归的路。如此的思想熏陶使中国人形成了重土恋家,不喜争斗的品性。然而,正是这些不喜争斗的中国百姓,却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中不断掀起波澜壮阔的反抗和斗争,其规模之大,时间之长,程度之烈,为世界所罕见。产生这一历史现象的原因虽然随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而各有不同,但最普遍的一点就是统治者极端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所造成的百姓极端的贫困。也就是说,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极端的贫富悬殊,使后者的生存受到威胁,不得不铤而走险。因而,在古代社会,“均贫富”成为日臻成熟的农民起义的奋斗目标;调整贫富不均,维护统治稳定则成为地主阶级有识之士关注的焦点。前后两者的目的和性质尽管不同,但论证了一个共同的结论,即贫富悬殊与安民稳政关系密切,只有“民安”才能“政稳”,而要“民安”必须遏制贫富差别的无限膨胀。中国古代社会发展进程中许多历史转折和朝代更替的重大时刻,无不交织着这一奋斗,凸现出这一焦点,印证着这一结论。 一 春秋时期,随着奴隶制的行将就木,奴隶制的残酷性和腐朽性越发暴露无遗,奴隶主为了满足奢侈欲望,疯狂地搜刮和残酷压迫奴隶和平民:晋灵公“厚敛以雕墙”[1](《左传·宣公二年》);齐景公“征敛无度”,“民三其力,二入于公”[1](《左传·宣公三年》)。无休止的搜刮,造就了统治者的奢侈和劳动人民的饥寒交迫,并因而酿成了贫富分化的悬殊和阶级矛盾的激化,所谓“积邪在于上,蓄怨藏于民”。奴隶和平民的反抗从暴动到起义不断升级,撼动了奴隶制统治基础,也推动着奴隶制走向崩溃和覆灭。生于斯、长于斯的儒道两家的创始人孔子和老子都真切感受到了这一风云历程,出于维护政权稳定的共同立场,两个不同思想流派的创始人发出了相同的呼吁。老子从天道自然出发,以社会批判的视角提出了“损有余而补不足”[2](《老子》七十七章)的社会均平论。孔子则从正面提出了自己对社会现状的忧虑:“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2](《论语·季氏》)孔子之所以“不患贫”,大概要义不在于孔子不惧贫穷,因为他说过:“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2](《论语·述而》)在他看来,中国百姓对财富一向奢望不高,即如后来的孟子所言:上可以养父母,下可以蓄妻子足矣。所以,对于统治者而言,“贫”“寡”和“不均”“不安”比较,后者尤重。对孔子这句话的是非曲直暂且不论,至少,他揭示了“不均”与“不安”二者之间关系之深和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之大。 作为不凡的时代哲人,老子和孔子均敏锐地体察到了贫富悬殊对政权稳定的巨大威胁,因而,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他们的忧虑和批判。只是由于身陷动荡和飘泊,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思索解决这种社会不均现象的办法。战国时期孔子的继承人庄子,探讨了纠正这种社会弊端的出路:“富而使人分之,则何事之有?”[2](《庄子·天地》)庄子提出这一观点的哲学依据是“以道观之,物无贵贱”[2](《庄子·秋水》)的万物平等论。庄子以为,既然“道”关照下的万物地位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那么,贫富贵贱的悬殊就是背离了自然人性,因而,必然引起百姓的不满,形成政权不稳的隐患,“富而使人分之”就能消除隐患,维持政治稳定。以庄子的阶级立场和思维水平,当然不可能准确地揭示形成社会贫富悬殊的阶级必然性根源,因而也不可能找到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正确途径。贪婪是阶级社会剥削者的共性,在社会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富而使人分之”,只能是濒临生存绝境的贫苦百姓揭竿而起。而此时,“何事之有”已经成为空话,所以,中国历史上不断燃起农民起义的烽火。当然,这并不否认个别有锐识的统治者,在矛盾激化之前,危局未定之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政策调适,以延缓危局的发生,延长政权稳定期,这是庄子“富而使人分之”的价值所在。所以,两汉的董仲舒、《太平经》都把着眼点放在这里。 二 中国是农业大国,所以,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土地成为决定和衡量贫富的主要依据。西汉建立初期,70年的无为而治,在使人民得到休养生息的同时,也养肥了地主、官僚和王族,因为他们是最大的土地拥有者,因而成为轻赋税“三十税一”的最大受益者,他们利用在封建王朝中的特殊身份和地位,在中央的优惠政策中疯狂地兼并土地,聚敛财富,膨胀势力。到汉武帝即位时,已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3](《食货志》)的严重状况。对此,地主阶级思想家董仲舒明察秋毫,及时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向武帝指出了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对长治久安的重要:“夫览求微细于无端之处,诚知小之将为大也,微之将为著也”[4](《春秋繁露·二端》),“无以见前后旁侧之危,则不知国之大柄,君子重任也。故或胁穷失国,掩杀于位,一朝至尔”[4](《春秋繁露·俞序》)。他指出:贫富悬殊与社会稳定关系至大,因为富者“积重”于上,则必然穷者“空虚”于下,过于富有不免滋生骄横暴虐,同样,极端贫穷必然因生存之忧起而为盗。所以,明智的统治者应该未雨绸缪,从中预见到“乱之所丛生”[4](《春秋繁露·度制》)。由此,他建言武帝“限民名田,以澹不足”[3](《食货志》),通过限制土地兼并的政策调适,适当遏制土地兼并,缩小贫富悬殊,以保证封建统治长治久安。但遗憾的是,董仲舒的警示和建言并没引起正踌躇满志的汉武帝的足够重视。相反,他凭借汉初积累的雄厚物质实力,连年用兵,大兴土木。这一方面造成了中央的财政亏空;另一方面,也助长了官僚地主的贪婪奢侈。为弥补财政亏空,汉武帝曾采纳桑弘羊的建议,实施均输平准、盐铁官营,这一措施曾被司马迁高度评价为“民不益赋而国用富饶”[5](《平准书》),而事实却是地主官僚多凭借特权转嫁赋役,人民负担在无形中增加。“田鱼重税,关市急征,泽梁毕禁,网罟无所布,耒耜无所设,民力竭于徭役,财用殚于会赋”[4](《淮南子·本经训》)。所以,与国家加大税收,地主官僚贫婪恣睢相对应的就只有平民百姓的失去土地、生活窘困和起而反抗。武帝元封四年(前107年)关东流民即达200万,汉武帝以“海内虚耗,户口减半”的惨重代价换来了中央集权势力的加强和好大喜功心态的满足,也永远结束了西汉王朝的辉煌。武帝后期,农民起义的星星之火开始在关中蔓延,他们杀富济贫,攻城掠地,持续五六年之久,这些起义虽然力量分散,组织仓促,却使无所顾忌、肆意妄为的汉武帝第一次领略了人民反抗怒潮的巨大威力,被迫于征和四年(前89年)下轮台罪己诏,以期与民休息,缓和矛盾。看来,对汉武帝而言,农民的反抗还是比董仲舒的警示灵验得多。然而,武帝的改弦易辙毕竟为时已晚,已无法从根本上扭转长期积累的社会予盾,到元帝以后,西汉统治出现了更加严重的社会危机。“郡国富民,兼出颛利,以货赂自行,取重于乡里者,不可胜数”[3](《货殖传》),而百姓却“财竭力尽……流散冗食。殍死于道,以百万数”[3](《谷永传》),陷入生存绝境的农民,再次被逼而反。公元前22年(成帝阳朔三年)颍川铁官徒申屠圣起义,“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3](《成帝纪》)。接踵而至的是前18年广汉郑躬起义,前14年的尉氏樊并起义,同年12月的山阳铁官徒苏令起义。更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一触即发,汉哀帝自欺欺人的改元易号和王莽徒有虚名的“王田”“私属”,非但于世无补,反而使矛盾更加激化。星星之火,终成燎原之势。公元17、18年,绿林、赤眉起义相继在湖北、山东爆发。6年之后,西汉王朝的代理者——王莽新朝被推翻,王莽的头颅挂在街市当中,“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3](《王莽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