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的许诺:“人人都可成为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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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文艺评论》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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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艺术活动”,是一般意义上的“人”得以成为艺术主体的必要条件。从事艺术活动的人至少有三种类型,一是艺术爱好者,二是艺术工作者,三是艺术家。喜欢艺术或许是人类的一种天性,因此,任何人几乎都存在某种对于艺术的爱好,有过因欣赏美妙的音乐、高超的表演、惟妙惟肖的绘画或妙笔生花的文学作品而产生的愉悦,甚至还进行过艺术创作。在这一意义上,任何人都是潜在的艺术爱好者,而且至少在其生活的某些时刻存在现实的艺术爱好。与一般意义上的艺术爱好者相比,艺术工作者对应于一种职业,其人数要少得多,要求则高得多。艺术的职业化是在社会分工相对发达的历史条件下实现的,职业性的画工、乐工、舞蹈演员、游吟诗人在人类历史上已存在了数千年之久,随着艺术门类的推陈出新,艺术的职业大军经历过一次次的变革,影视演员、多媒体设计师等角色是现当代才有的。与一般的艺术工作者或艺术爱好者相比,“艺术家”的范围最为狭窄,要求也最高。这一称呼本质上是一种肯定性的声望角色,与较高的艺术造诣和社会影响相联系。

      以上所述的对于艺术家的看法,在网络时代正受到挑战。1997年12月14日,一个叫福斯特的人在Internet上发出了一份邮件。他在邮件中说。“你知道自己是个艺术家吗?你可曾想过被所谓‘伟大诗人’用过的所有的词汇,你一样可以运用(至少你所熟知的某个人可做到)?你是否知道邪恶的艺术体制正在喂养现代压迫与陋行,它们的丰满与富有是以您为代价而取得的?这一切靠的都是下述谎言,艺术作品是独特的,只能由上帝所看好的某个特别存在物——所谓‘艺术家’来制造。你是否认为现代诗歌是吸血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别再读下去了,因为你是敌人。但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里有个机会,让你回击那些使你忽略我们都是艺术家这一事实的人,回击那些使你的世界丑陋而阴冷的人。因为这是全球首篇网络诗,而你就是作者。我们并不知道它会有多长、它的内容是什么、它将扩散到何方。我们也不在乎这些问题。这是真实的全面反映生活的诗歌,它是一般的、自动的、集体的。而非特别的、人格的与个人的。这是一首瞬息即变的诗,永远不会结束,永远是奇特的、全面的与完全的。我们所求于你的是读读已经写出的东西,并且喜欢它,因为它是一首奇特的诗,只有你(大概还有其他几个人)见到,然后添上一个词、一个短语、一点想法、一个随心所欲的标点,等等。你也可以从中删去些什么,或重加安排。你怎么做都可以,但总要加点工,再将它发送给任何一个人,特别是那些在生活中迫切需要某种艺术的人,如经理、政客、十几岁的人、烦恼者、乖戾者与无望的健全人。但最最重要的,是钟爱它。这是你的艺术。”

      福斯特的邮件并非空穴来风。“人人都可以成为艺术家”,这是网络文化鼓吹者最激动人心的承诺之一,也是网络冲击波中最响亮的一个音符。这个音符之所以响亮,是由于社会分工作为一种桎梏已经长期使许多人无法作为艺术家在社会上立足。“艺术家”作为一种角色,是在人类的精神生产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在社会分工不发达的蒙昧人当中,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艺术家,当然也可以说人人都是艺术家。当他们围绕着篝火跳舞、欢庆狩猎的胜利时,情形就是如此。这不是说人与人之间就不存在艺术才能的差异,这种差异很可能在蒙昧人当中就已出现,并且成为社会分工的某种依据。当人们感到有必要讲述部落的历史、以帮助部落成员(尤其是年轻一代)了解“我们从哪里来”、“我们的根在哪里”之类问题时,以此为业的游吟诗人登上了历史舞台。游吟诗人在说唱方面自然应有自己的特长,他们为部落所做出的特殊贡献也应有一定的回报。这些人不仅在精神上获得部落其他成员的尊敬,而且在物质上也得到一定的报酬。这种现象标志着作为职业角色的艺术家的出现。进入文明时代之后,职业型艺术家与业余型艺术家相对立而存在。职业型艺术家以“娱人”为谋生手段,业余型艺术家则将自娱作为从事艺术活动的宗旨。不论是哪种类型的艺术家,他们赖以成名的条件不仅仅是个人的天赋、机遇,而且有多种社会因素(如教育等)。在这些社会因素当中,媒体无疑是相当重要的。如果不通过一定的媒体,一个人的艺术天赋再好也无从表现。在书面传播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不论是从接受艺术训练的角度还是从发表艺术作品的角度看,媒体所能提供的空间都是非常有限的(原因之一在于抄写或印刷费用的高昂)。因此,只有为数很少的人有望获得社会承认、成为知名的艺术家。

      网络作为一个媒体是高度开放的,它的入口处没有对于学历的限制,也没有对于艺术天赋的苛求;网络作为一种媒体又是豁达大度的,它能容忍各种水准的作品,从初学者的涂鸦到造诣精湛者的杰作。不仅如此,网络作为一种媒体还具有廉价的特性。如果我们将作品上网也看成一种“出版”的话,那么,网络的出版费用相对于印刷媒体来说是非常低廉的。正因为如此,艺术爱好者们面对着网络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跃跃欲试的冲动,而且这种冲动看来不是得不到回报的。笔者曾听一位同事眉飞色舞地说:他年方八岁的儿子写了几首诗,发送到网上(这不是什么难事),居然有人按网页上提供的电子地址给他回信,称之为“诗人”。这个孩子并非特别走运,他能办到的,其他人几乎都可以办到(当然得用点心思)。就此来说,“人人都可以成为艺术家”已经不是什么天方夜谭。另一方面,要想成为艺术主体,最重要的一条是能够从事“扮演”。扮演一词,至少有三种含义:其一,儿童在社会化过程中,经常进行游戏、劳动、学习一体化活动。他们因此通过想像体验某种角色的内心生活,并在观念中或行动上与人交往。这种角色对儿童来说是亦真亦幻的,因为他们还很难从心理上将现实角色与想像角色区分开来。其二,成年人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被称为扮演。社会职务本质上是现实(而非想像的)角色,由不同社会职务组织的角色丛界定了当事人相关的现实联系,从而规定了他们的本质。其三,艺术家对虚拟性的想像角色进行艺术构思,或进行艺术表演。如果以这一意义上“扮演”作为艺术主体的本质特征的话,那么,网民便普遍具有成为艺术主体的倾向。因为他们通过化名、改变身分在网上所进行的活动,本质上就是一种带有虚拟性的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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