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评价与传统的教育评价的区别,是由于两种不同模式的教育所遵循的价值观念不同,教育的目的不同,所倡导的教育理念不同,进而人们对教育评价的理解和运用不同使然。传统教育以选拔和升学为目的,素质教育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传统教育偏爱分数,素质教育注重能力;传统教育追求整齐划一,素质教育尊重个体差异;传统教育重继承和接受,素质教育青睐创造和革新;传统教育暗示着专制和等级,素质教育象征着民主和平等……不难看出,与传统教育的价值观念和教育理念相适应,人们所理解的教育评价的目的、标准和主体等都表现出单一性。与之相反,素质教育评价的基本特征应该是多元性的,主要表现为评价功能的多元性、评价标准的多元性和评价主体的多元性。 一 素质教育评价功能的多元性 教育评价的功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改进的形成性功能,为了选拔、鉴定和教学核定的总结性功能,为了激励和增强意识的心理或社会政治功能,执行权威的行政管理功能”(注:[以色列]内伏:《教育评价概念的形成:对文献的分析评论》,见瞿葆奎主编《教育学文集·教育评价》,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347、第354~355页), 以及控制手段、政策工具、组织职能、组织学习的工具,等等。由于评价的功能具有很强的目的性,也就是说评价的目的不同,其功能也就有可能不同,因此,导致评价功能“单一”或“多元”的关键,是人们对如此多样的评价功能的认识和选择。 传统教育本身的痼疾——以选拔和升学为目的,导致了它对教育评价的诸多功能是弱视的,而仅对总结性功能情有独钟。传统教育片面追求升学和少数学生智育方面的发展,与之相应的教育评价的目的则是把适合于继续接受教育的学生从教育对象中选拔出来,它是强调宏观控制、注重结果的单维度的评价。在教育评价的总结性功能中,评价用于对教育活动发生后的教育效果作出判断,从而区别优劣、分出等级和鉴定合格。由此可见,只要充分地发挥教育评价的总结性功能,无需过多关注其它功能,就可以很好地为传统教育的选拔和升学的目的服务了。 素质教育则不然,它所关注的重点与传统教育有着本质的不同。它把教育的目的定位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上。很显然,与为少数学生服务的选拔性教育相区别,素质教育是一种面向全体学生的发展性教育。对于每一个学生来讲,素质教育所关注的不再仅仅是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考试的分数,而是其发展的全部领域;对于所有学生来讲,素质教育所关注的不再是少数尖子学生,而是全体学生。因此,素质教育相对于传统教育,其视野由“点”拓展成了多维立体的空间。与素质教育相应的教育评价的目的自然呈现出多元性的特征,它着眼于素质的全面提高,它是宏观控制和自我改善并重、注重结果更注重过程的全方位的评价。 首先,素质教育评价不能忽视总结性评价“特殊的功能”(注:陈玉琨著:《中国高等教育评价论》,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6月版,第37页。),仍要很好地发挥其作用,进行必不可少的鉴定和教学核定,以检验教育实施的效果。但是素质教育评价更为注重的是形成性评价,即直接指向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的评价。正如Catherine A.Palomba和Trudy W.Banta所说,“对结果进行评价意味着终结(finality); 而对过程进行评价则暗示着还有改进的时间和机会”(注:Catherine A.Palomba & Trudy W.Banta:Assessment Essential —Planning,Implmenting,and Improving Assessment in Higher Education.Jossey—bass Inc.Publishers 1999,page 4.)。因此, 素质教育评价要充分发挥形成性功能的改进和自我学习的作用,不断地提高教育质量。此外,素质教育评价还要发挥调控、监督、提供政策依据、促进和加强教育与公众的联系等多种功能。由此可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评价的功能应当是多元性的,它必须全方位地关注评价的各种功能,并根据评价目的的需要适当地运用某种或多种功能。 二 素质教育评价标准的多元性 人们对素质教育评价标准有多种看法,有的“从提高素质教育实效的目的出发”,认为素质教育评价的标准“应是价值标准与行为标准的统一”(注:路琳:《论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998年第2期); 有的认为“素质教育评价标准必须是二维的:一是社会发展标准,二是个性发展标准”(注:田杰:《论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基本特点》,《中国教育学刊》2000年第3期); 有的则提出了评价标准的“三结合模式:即社会参照标准、个体参照标准和团体参照标准相结合”(注:雷鸣强、陈绪常:《构建导向素质教育的三分合评价模式》,《中国教育学刊》1998年第 6期);等等。无论怎样看,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素质教育评价标准必须是多元的。 教育评价的标准是一定时期人们价值观念的反映,是人们对教育价值认识的反映。与某种教育模式相应的教育评价的标准是由这种教育模式的价值取向所决定的。传统的教育模式把教育的价值定位在筛选功能上,与之相应的教育评价就是以学生掌握的知识多少来选拔学生,其标准是单一的;而素质教育把教育的价值定位在发展功能上,与之相应的教育评价关注的是如何全面提高教育的质量,促进每一个教育对象的全面的发展,它不是被用于选拔适合于教育的教育对象,而是用于创造适合于每一个教育对象的教育,其标准是多元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