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脱离的问题是一个多年煮不烂的老问题。尤其当议及教育理论的发展或教育实践的进步时,大多都不能绕开它。当代中国教育发展面临着由社会转型而生的一系列挑战。于是,要求理论界研究教育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之呼声日益强烈,要求实践界学习新理论的舆论也日益高涨。无疑,这为新世纪推进中国教育理论界与实践界的结合,共创理论与实践发展新局面提供了重要的契机。然而,契机的存在并不意味着问题必会解决。它对我们提出的第一个要求是,让对这一老问题多少已麻木的神经重新活跃起来,想一想,为什么老问题总解决不了?我们是否需要寻找一个解决老问题的新起点? 语言哲学大师维特根斯坦的这段话对我们颇有启发。他说:“洞见或透识隐藏于深处的棘手问题是艰难的,因为如果只是把握这一棘手问题的表层,它就会维持原状,仍然得不到解决。因此,必须把它‘连根拔起’,使它彻底地暴露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开始以一种新的方式来思考。……难以确立的正是这种新的思维方式。……一旦我们用一种新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旧的问题就会连同旧的语言外套一起被抛弃。”(注:转引自〔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著·李猛等译:《实践与反思》,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版,正文第1页, 《作者前言二》第11页)自然,语言表达方式是我们认识方式和水平的显现,要改变问题的表达方式首先要反思原有的提问方式存在什么问题,也许,这就是我们可以采用的一个新起点:从对老问题的拷问开始。 “如何解决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脱离问题”的提问方式,蕴含着一个前提性假设,那就是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是“可以”且“存在”着脱离状态的。所谓“可以”是一种认识上的结论,所谓“存在”则是指一种实在的现象。这一前提性假设还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图象:在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间有着一个巨大的裂口。它暗示着对问题答案的寻求,就是为了在断裂处架设起一座沟通两岸的“桥梁”。那么,“断裂”是真的存在,还是一种因认识的误区造成的假象?倘若真的存在,它究竟以何种方式存在?由何种原因造成?是不可避免的,还是可以控制的?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面对着被假设认定的“断裂处”作出思考、分析与判断。如果对上述问题再作一次聚焦,我们的提问方式可以这样表述:是否存在与教育实践完全脱离的教育理论?是否存在与教育理论完全脱离的教育实践?这相关的问题也许远没有做到把原先的问题“连根拔起”,但至少使原已板结的思维土壤有所松动,让逸出的思维有可能在断裂处穿行。 二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先要确定“教育理论”、“教育实践”、“脱离”等几个概念所指的范围。在此,本人并不企图来统一对这些概念的认识,因为这将又是一场纷繁复杂的“战斗”。我只是想说清楚自己的理解,为作进一步的阐述划定一个基本的区域,同时使问题有可能进一步清晰化。 教育理论,作为一个名词,它泛指人们有关教育的理论性认识。所谓理论性认识是指一种认识的结果,它是理性思考的产物,以概括、抽象判断(程度可以不一)为其共同特征,而概括、抽象的层次与类型的差异则构成其内部的层级与类型。因此,当我们谈及理论时,一方面要注意其不同于个体陈述的具体的事实和体验、个体与群体进行着的教育实践;另一方面,又不能忘记理论内部的层级差异和类型区别,不要把理论当作是由完全相同的“原子”组成的集合体。另外,还必须指出的是,理论在现实中有两种不同的存在形态,一种为群体所共有的普遍形态,它脱离于产生理论的主体,以文字、各种符号形式存在;一种为个人或部分特殊群体所拥有的私我和局部形态,其中包括个体因学习而内化的个人理论,还包括尚未完全脱离产生理论主体的,以言说和一定范围内的共同经验的存在形态。个体内在理论的后一种状态可称为理论的原始态,它在没有文字记载的社会中已经存在,并成为当时人们认识和进行各种生产、生活实践的重要工具。即使在今天信息社会中,这种形态依然广泛存在。个体内在理论与每个人的认识和工作、生活实践息息相关,并成为促进个人发展,形成新的共有普遍形态理论的、生生不息与丰富多彩的资源。忽视后一种形态理论的存在,不仅导致理论发展资源的缺失和个人发展的停滞,同时也会造成理论僵化、单一化,并导致自以为掌握理论的、唯我独尊的、霸权式理论权威的滋生。以前,我们确实忽视了这种理论存在的方式和它的价值。 教育实践,是对人类所进行的教育活动的总称。它是人类社会活动不可或缺的组成,有独特的对象与领域。教育以有意识地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的,这是其与别的社会活动领域的标志性区别。与教育理论相似,教育实践同样内含许多种类和层级,并构成相应的系统。教育实践的存在形态是人的活动和行为,也有个体与群体之分,且总是以一定的时空、环境和资源作为必要条件,所以教育实践除共通性外,总还具有鲜明的历史性、地域性、生成性和综合特殊性。(注:综合特殊性区别于由单个因素所构成的特殊性,它由元素、关系和结构三个层面来体现,呈现出综合性,故本人称其为“综合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