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作用是什么

——对教师隐喻的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向明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邮编:100871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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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应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邀请,对四所中学的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主题是“教师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师的职业发展”。由于自己在前一段有很多使用参与式方法培训教师的经历(如在甘肃省组织工作小组进行教师培训需求分析,设计培训课程,编写教材等),效果还不错,因此这次也着意采取了参与式方法。首先,我请教师们用“头脑风暴”的方式思考下列问题:

      作为一名教师,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到哪里去?

      我在干什么?我起到了什么作用?我希望起到什么作用?

      教师在社会上处于什么位置?与其他职业有何不同?

      社会对教师有什么期待?为什么会有这些期待?我们是否(应该、能够)满足这些期待?

      教师到底是做什么的?

      然后,我请大家说出中国文化中对教师的有关隐喻。大家反应十分热烈,七嘴八舌,一下子就说出了二十多个,包括从西方文化中借用来的一些说法。这些隐喻所包含的意思非常丰富,相互之间有交叉之处。为了论说方便,我将其大致分为如下五类:

      1.有关教师的作用,可分成正面和负面两类:

      1)正面:“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教师是辛勤的园丁”,“教师是路标”,“教师是摆渡人”,“教师是梯子”,“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教师是学生的拐杖”,“教师是乐队指挥”,“教师是球队教练”,“教师是导演”,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

      2)负面:“教师是三大公害之一(其他两害是警察、医生)”, “教师是条子(意即警察),是太平洋的警察”,“教师是法官,而且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教师是身心摧残者”。

      2.有关教师的敬业献身精神:“教师是蜡烛,照亮别人,燃烧自己”,“教师是春蚕”,“教师是孺子牛”,“教师是铺路石”,“教师是太阳”。

      3.有关教师的知识和能力:“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要有一桶水”,“教师是水,不断更新,长流不断”,“教师是活的诸葛亮”。

      4.有关教师的经济地位:“教师是酸酸(甘肃某县俗谚,有两重意思:一是“穷酸”;二是“摆臭架子酸”)”。

      5.有关师生关系:“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教师是学生的朋友”。

      列出上述隐喻以后,我请教师们分成四个小组,每一组选一个隐喻,围绕下列问题进行讨论:

      1.这个隐喻令你想到了什么?

      2.这个隐喻反映了什么样的教育理念?

      3.按照这个隐喻,教师的作用是什么?教师应该如何教学?教师应该与学生保持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4.这个隐喻对于教师作用的发挥有何利弊?

      通过组员相互协商,四个小组选择的隐喻分别为:“教师是蜡烛”(蜡烛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工程师论),“教师是园丁”(园丁论),“教师是一桶水”(桶论)。小组汇报时,老师们对这四个隐喻以及相关的其他比喻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同时对一些现有的隐喻进行了引申,提出了新的比附教师作用的形象。下面,我结合大家的观点和自己的思考对这些隐喻进行简要的分析,希望能够揭示出一些平时被我们所忽略的视角和看法,拓宽并加深我们对教师作用的理解。

      一、蜡烛论

      大家认为,“教师是蜡烛”这一隐喻使人感到既喜又忧。一方面,它体现了教师行业的无私奉献精神。但另一方面,它反映了一种重要的师生关系,即生重于师。光是有方向的,光总是朝着一定的目标照;而作为教师的光只能跟着学生走,围着学生转,教师的自身发展没有得到重视。而事实上,教师作为蜡烛,不仅要照亮别人,也要照亮自己,教师也有自己的生命,需要与学生“教学相长”;在燃尽自己、照亮别人的同时,自己也要光彩照人。教与学其实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教师在发展学生的同时也发展了自身,而教师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也就发展了学生。

      “蜡烛论”给教师的定位太高,几乎将教师抽象为一种“圣人”。它反映了社会普遍对教师这个职业所抱有的崇高期待,似乎教师可以解决学生的一切问题,可以为其“传道、授业、解惑”。而实际上,蜡烛的光是十分有限的,只能照亮学生的一部分;有时甚至还会限制学生的发展。因为它的光太微弱了,靠点蜡烛看书的人很容易近视;而在有电的时代里,蜡烛只能在停电时发挥一点补救的作用。因此,教师不必把自己的作用估计得那么高,不必一味顺从社会的期望,将其作为巨大的包袱背在背上,不必像蜡烛那样牺牲得那么悲壮,把自己全部燃烧尽了。教师也是自然的人,也要重视自己的生活发展,也可以生活得有滋有味,有自己的情感和兴趣爱好。如果教师认识到自己在服务于别人的同时也在为自己谋福利,便不会如此“悲天悯人”、“自我怜悯”,便会在“为人师表”的同时创造条件发展自身。

      “蜡烛论”在把教师无限拔高的同时,也指出了教师较低的地位,似乎教师只能靠燃烧自己来完成其工作职责。教师这个职业处于一种非常奇特、尴尬的处境。一方面,它享受着很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尊重(虽然教师中也有等级之分);教师被认为是知识的拥有者、道德的表率、行为的楷模。而另一方面,教师的经济地位却比其他一些职业如商人、律师、医生(在西方国家)要低。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而在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前)尤其明显。因此,当我们想到“教师是蜡烛”这个隐喻时,不仅想到教师自身生命的销蚀、知识的耗尽,而且想到自己经济地位的低下、捉襟见肘的窘迫和由此而表现出来的“穷酸”态。然而,教师不应该就此自暴自弃,接受蜡烛甘于自焚的命运。如果自认为是蜡烛,一味燃烧,蜡烛会越烧越矮,终有熄灭的一天。教师不仅要把自己的光照到需要光的地方,而且需要自己不断充电。因此,有老师认为,与其把教师比喻为蜡烛,不如比喻为长明灯,为学生的发展和自己的成长而不断充电,于人于己都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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