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教学具有教育性”

——兼析教育学中的两种判断

作 者:

作者简介:
邓银城 湖北省考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原文出处:
《教育导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一、问题的提出

      “教学具有教育性”究竟是一种实然判断还是一种应然判断?我国的一些教育学著作和教科书对这个问题的均表述得比较含糊。有些教科书提出“教学具有教育性”是一种实然判断,如全国中师统编教材《小学教育学教程》就指出:“教育活动向受教育者身心投射的影响引起的个体变化是全息性的……所谓单纯的传授知识、所谓‘教书不教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注:胡寅生主编:《小学教育学教程》,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0页。)从其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教学的教育性是一种必然性,不管教育者的意图如何,教学总是具有教育性的。这是一个说明“事实如何”的描述性命题。有些教材则认为“教学具有教育性”是一种应然判断,如全国师专统编教材《教育学》提出:“学生掌握文化科学知识,要想转化为思想观点,形成调节行为的力量,也是有条件的。这要看教学内容中渗透的是不是马克思主义观点,进行教学的老师,以什么样的思想指导教学,在教学中能不能根据教材特点和学生思想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能不能循循善诱,在情感上引起学生共鸣,使学生产生提高社会主义觉悟的愿望并在行动中去产生道德行为,培养学生道德实践的能力,形成学生良好的意志、性格。”(注:睢文龙等主编:《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192页。)从这段论述中可以看出,教学的教育性是一种可能性,“教学具有教育性”是一个指导教师“应该如何”的规范性命题。还有的教学论著作,一方面指出“从古至今,那种‘只教书不育人’的‘纯粹教学’是根本不存在的”(注:关霞编著:《教学论教程》,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42页,144~145页。),将“教学具有教育性”作为一种具有必然性的实然判断;另一方面则强调又“既要反对‘教书不教人’,又要防止‘乱贴政治标签’式的思想教育”(注:关霞编著:《教学论教程》,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42页,144~145页。),把“教学具有教育性”作为一种可能性的应然判断。

      “教学具有教育性”究意是一种“描述事实如何”的实然判断,还是一种“规范教师应该如何”的应然判断?究竟是一种不以教育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性,还是一种通过教育者的意志努力才能实现的可能性?究竟是一种指称所有的教学行为都具有教育性的全称陈述,还是一种说明在某些条件下某些特定的教学行为才是有教育性的特称陈述?对以上两种不同性质的判断,笔者拟作一些分析。

      二、产生两种判断及其混淆不清的原因

      在教育学中,不仅“教学具有教育性”这个命题,还有其他一些命题,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知识的掌握能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等,都很难确定它们究竟是实然判断还是应然判断,是描述性命题还是规范性命题,是必然性还是可能性。要解释教育学中两种判断缺乏明确界限的原因,首先必须说明教育学中存在两种判断的缘由。

      回顾教育学的历史,从古代中国的《学记》到近代欧洲的《大教学论》和《普通教育学》,这些开创性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教育论著,从作者的创作意图到著作的主要内容,都体现了规范教育者行为、提高教育者效率的价值追求。如夸美纽斯就明确指出:“《大教学论》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求并找出一种教学的方法,使教员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使学校因此可以少些喧嚣、厌恶和无益的劳苦,多具闲暇、快乐和坚实的进步;使得基督教的社会因此可以减少些黑暗、烦恼、倾轧,增加光明、整饬、和平和宁静。”(注:魏泽馨选编:《傅任敢教育译著选集》,湖南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第48页。)可以说,教育学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一门以规范教师行为为主要目的的实践性学科,而不是一门以解释教育现象的复杂性、探索教育领域中的未知性为主要目的的实证性学科。正如日本不者村井实所言:“教育学的研究,在要求它应该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之后,依然没有着眼于‘什么是教育’的问题,而是向着专为建立起‘如何教育’的彻底理论体系方面发展下去了。”(注:[日]大河内一男、海后宗臣等著,曲程、迟凤年译:《教育学的理论问题》,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5页。)所以,教育学中自然存在着诸如教育的任务、原则、要求等大量的规范性命题。

      教育学在创始之际,以规范教育行为、实现教育价值为主要目的,而不是以解释教育现象、探索教育领域中的未知为主要目的,是由于教育活动自身的质的规定性所致的。教育是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培养人是教育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的质的区别。它本身就是一个应然问题,是一个实现某种价值追求的过程。在培养什么规格的人的问题上,不存在价值中立问题。在几千年的世界学校教育史上,不同的时代、阶段、民族和国家乃至不同的家庭和家族,在如何培养年轻一代的问题上都有着各自的价值选择和价值追求。所以,从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这种应然问题出发,来规范教育者的行为,来创建和发展教育学,便是非常自然的事情。然而,我们在“什么是教育”这一问题的一般常识性解答的基础上来考虑“如何教育”这一难于解答的问题时,便不知不觉中也会主动地再次质疑“什么是教育”。为了更好地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和指导教师的教育实践,许多学者不得不对教育现象进行更深入的探索和更精确的分析,作出更准确的解释。所以,在教育学这门主要是作为规范教师行为的实践性学科中,又存在着许多描述性、解释性的实然判断,而且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准确地解释教育现象,掌握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因果联系,才能有效地规范教育行为,指导教育实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