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流:艺术情感的运动生成

作 者:
蔡毅 

作者简介:
蔡毅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云南·昆明650034

原文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艺术情感不是自然生成的东西,而是在具体的艺术创造过程中才孕育产生、逐渐成熟的“生成物”。它是一种在艺术创造活动中不断运动,不停地流动生产的情感。艺术情感的运动生成大体要经历“最初的唤起”、“积累和养育”、“改造和升华”三个阶段,才能生产一股“心会神融”、“物我俱化”的力量。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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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0-8691(2000)03-085-08

      文学创作是由感生情,由情生文的实践生成运动,是一种特殊的感情劳动。情感作为一种弥漫性的因素,滋润在精神活动的每一片土地上。艺术情感是人类情感中一种最具光彩,最富魅力的情感。它来自日常的、普通的自然情感,又优于自然情感,因为它抛弃了世俗的、功利的、私人的成份和色彩,经过了作家艺术家的审美观照、改造加工。艺术情感不是自然生成的东西,而是在具体的艺术创造过程中才孕育产生,逐渐成熟的“生成物”。所以研究艺术情感的发生,须从最低级的形式认识开始,去追踪它以后各个水平的发展情况。

      从发生论的观点来看问题,艺术情感不是一种本能的、天生的、现成的、一成不变的情感,也不是一种先于艺术创造活动之前就存在的情感。它是一种在艺术创造活动中不断运动,不停流动而生成的情感。离开了具体的创造创作活动,它不可能形成产生;离开了既成的艺术作品,你也很难去感知它的存在和寻觅到它的踪迹。所以要弄清艺术情感是从何而来,怎样形成这个问题,就必须要深入到作家艺术家最早的心理活动、情感活动中去。

      情感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一种主观态度和体验。情感是一种“黑暗的感觉”,它没有清晰的特性,没有直接的具象性,却有着很强的内向特征和心灵品格。迄今为止,人类无法给情感下个准确的定义。从既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情感概念也十分模糊。这并不是人类无能,而是情感本身具有的模糊性、自主性、隐秘性、随意性和难以观察等特点所决定的。这就造成了要弄清情感的运动和变化是极为困难的,要描述传达这一过程也非常不易。所以任何一种理论对情感的描述都不能不带有很多猜测性与试探性,我下面的分阶段论述自然也不例外。

      一、情感的最初唤起

      人们常爱把情感的运动变化称作“生命流”或是“感情流”。这是种很形象的比喻。借用生命河流这个比喻,我们就可把作家从事具体创作经历的整个情感运动看作是一条生命之河。这条河从最初诞生的涓涓滴滴,到汇聚成泉,泉水奔流成河,河水蜿蜒涌动,曲曲折折经漫长途程奔腾入海,才算结束了一个从头到尾、自始至终的运动生成过程。因此我们对情感之流的追溯,首先就要从情感的最初唤起开始探究。

      人的情感活动总是由生动的对象所激起的。中国的古代哲人早在《礼记·乐记》中就指出:“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也认为:“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钟嵘在《诗品序》中就讲得更为详细:“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也。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戌,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杨蛾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这些都说明,自然景物、社会生活以及各种外源信息都能打动和激发起人的喜怒哀乐等情感,引起情感反应活动。

      这种“触景生情”、“见物兴情”、“情因物感”,摇荡性情而触发创作的情形用古代文论中的“物感说”就可大体概括。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外部的客观事物对主体情感的激起唤发具有很大的限制作用。如果外界的物体和刺激是美好的,感情就会驱使人们去靠拢和亲近它;如果外界物体和刺激是令人厌恶的,感情就会指使人们躲避或停止行动;如果外物具有美的属性,就易唤起愉悦的印象;如果外物具备丑的属性,就只能唤起不愉快的、非艺术、非审美的情感。

      但有了特定的物体刺激并不一定就必然会唤起相同的结果,对于一个内心空虚、感知麻木的人,有了刺激未必会产生预期的效果;而对于一个感知敏锐、心灵丰富的人,一点轻微的刺激也许会引起强烈的反应。同样的物体和刺激对不同的人引出的结果大不一样,这就启示我们:众所周知的“刺激——反应”理论并不可靠,它只具有部分真理性。生活中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无动于衷的事并不罕见。所以,“一个刺激能够诱发一个反应,只有当有机体是首先对这个刺激有感受时才有可能。”(注:《皮亚杰的理论》,见《西方心理学家文选》第430页。)如若有机体拒绝接受信息,它就不一定会作反应。而且一个刺激要引起某一特定的反应,有机体还必需有反应刺激的能力。这些也即意味着,在外物和刺激相同的条件下,有机体(主体)的感知和各种能力又决定和影响着它作不作反应,作出何种反应和究竟怎样反应?

      主体的感知能力、反应能力是和既往的情感积累、知识积累、经验积累、认识积累等所有综合素质紧密相关的,看起来只是一瞬间或短暂时间发生的事,其实却与久远的过去相连。比如曹植在骤然间面临其兄曹丕为加害自己,提出一个必须在走七步路的时间内作出一首诗的苛刻条件下,一方面要强抑住心中巨大的恼怒与悲愤——不能抵制,不能暴发;另一方面还得要酝酿构思,迅速作诗以保命。诗还得不是胡吟乱凑,既要切题还要合辙押韵,更重要的是还须暗含讽劝诱导之意——“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以晓喻其兄,让他由于感念手足之情而放弃加害自己的主意,这就难乎其难了。换作其他人,十有八九是只能俯首待毙了,然而曹植却能临危不惧,从容坦然地作出了一首千古流传的七步诗,若无非凡的感知应变能力、良好的内在修养和卓越的艺术才华,他是断难逃此厄的。

      由此可见,仅仅把情感的最初唤起归结为是由外物刺激、外部因素诱发、外源信息引起的认识是单一的、偏颇的;或者转而把注意只集中在主体自身,以为仅靠主体自己的能力——移情和投射,就能决定情感唤起的现象,也同样是单一偏颇的。前者属于一种“客体决定论”,弊在只重外物而忽视了内在心灵的感受;后者属于一种“主体决定论”,弊在只重心灵却忽视了必要的外部条件。只有把外物与人、主体与客体两方面的情况都联合起来,对两项可能的变量和所有不确定因素都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对情感的唤起建立一种较全面较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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