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论变革中的科学性与人文性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赖大仁(1954-),男,江西吉水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学博士,从事当代文艺理论与文学批评研究,湖北师范学院文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2,江西师范大学当代文艺学研究中心,南昌 330022

原文出处:
学习与探索

内容提要:

当代文论变革发展的趋向是寻求“回到文学理论本身”,力求“学科化”,这反映出回归“科学性”的不懈努力,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如科学主义领先导致对科学性的片面理解和对人文性的遮蔽,造成科学性与人文性失衡乃至分裂,由此带来文学理论功能的弱化及其对文学实践的不利影响等。因此,有必要从理论观念和研究方法上作出必要的调整,即在人学视野中寻求事实与价值、科学与人文的相互融通,从而适应当代文论变革发展的新要求。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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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12)11-0135-06

      如果说新时期以来文学变革与发展的趋向是要“回到文学本身”,那么当代文论的变革和发展则是要“回到文学理论本身”。它所针对的是过去的文学理论过于把文学当做实现某种意识形态意图的“工具”来看待,而未能充分重视文学本身的特性和普遍规律。“回到文学理论本身”也就意味着要求把文学作为一种艺术形态来看待,对文学的特性和普遍规律做出合乎实际的科学的理论解释,这通常被认为是当代文学理论回归“科学性”的一种不懈努力。

      从当代文论变革发展的具体进程来看,可以说呈现出这样两种基本趋向:一是努力破除过去比较僵化的文学观念,针对过去文学理论过于政治化或意识形态化的弊端,致力于在文学理论中“去政治化”、“去意识形态化”。与此同时,则是努力回归学科规范和学理立场,不断强化对文学的审美特性与规律、文学的形式因素以及内部规律的研究阐释。后来,在“文化研究”转向的背景下,又加强了对文学的文化特性及其规律性的探讨,力求从文学本身的特性和规律出发来重新建构当代文学理论的学科体系。二是致力于改变过去那种主要从社会学的单一视角认识和解释文学的陈旧模式,效仿西方文论模式,注重运用各种科学理论与方法,从美学、语言学、心理学、人类学、符号学、文化学、传播学等多学科角度,对文学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观照阐释,力图将文学理论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使之朝着“科学化”的方向转型发展。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文学理论显然大量借鉴了国外文论资源,不仅将各种观念、模式、方法和话语引入研究中,而且直接把一些国外文论知识搬用过来,用以改造既有的理论形态,这从一些颇有影响的文学理论教材或著作中不难看出。这些也都可以看做是中国当代文论努力追求科学性、力求与国际文论接轨与对话的一种表征。

      从总体上来看,当代文论的变革进步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推进了文学理论的学科化建设。从20世纪初文化教育的现代转型开始,文学理论便作为一门学科开始建设,到新中国成立后高校推广开设文学理论课程并开始进行教材建设,直至20世纪60年代前期,以蔡仪、以群主编的文学理论教材问世为标志,作为一门学科的理论体系得以初步建立。问题只在于,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这门学科还具有较大的依附性:一方面是思想倾向上过于依附政治意识形态,另一方面是理论基础上过于依附唯物论哲学原理,而它所应有的学科自主性则还比较欠缺。新时期以来,当代文学理论在拨乱反正和变革发展中,努力摆脱依附性而强化自主性,按照应有的学科规范性要求,寻求重建其学科理论体系,虽然这种建构还未必令人满意,但毕竟有了比较大的推进。二是拓展了文学理论的学术视野。如前所述,过去的文学理论视角比较单一,差不多就是在哲学反映论和文学社会学的范围内说明阐释文学问题,其视野有很大的局限性。新时期以来文学理论的变革与创新,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努力将其他各种理论视角和理论资源引进来,从多方面、多层面和多角度、多维度对文学加以观照和说明,从而不断拓展文学理论的学术视野,明显提高了文学理论的阐释能力。三是丰富了文学理论的学理内涵。如果说过去的文学理论主要是着眼于文学的外部关系,重在阐述文学的表层特性和外部规律,那么,新时期以来的文学理论建设,显然自觉加强了对于文学内在特性和内部规律的研究探讨,既丰富了文学理论的学理内涵,也将文学理论研究不断引向深入。

      当代文论寻求回归自身的这种变革,无疑可以视为它不断追求科学性的不懈努力,其成效与意义不言而喻。但在此过程中也仍然存在一些难以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在近一时期当代文论所面临的新一轮变革中,一些内在矛盾和问题更加凸显出来。比如,在某些看似追求强化文学理论“科学化”的努力中,实际上并不符合科学性本身的内在要求,乃至带来某种新的危机和挑战,成为一种悖论式的矛盾现象。再者,在强调和追求文学理论科学性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视或遮蔽了它的人文性,造成其科学性与人文性的失衡乃至分裂,由此带来文学理论功能的弱化及对文学实践的不利影响。在当今时代条件下,究竟怎样来理解文学理论的科学性与人文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既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无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加以探讨。

      如前所述,经过近百年现代学术转型和理论建设,文学理论在中国当代学科体系中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已是不争之实。既然是一门独立学科(科学),那么当然就有其科学性的必然要求。

      按通常看法,所谓科学是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它是人们“以理性的手段对确定的对象进行客观、准确认识的活动及其成果。”[1]11科学可以说是理性和严密性的化身,而科学性的基本要求是客观、理性、严密,建构系统化的理论知识。当然,不同学科的科学性会有不同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对于人文社会科学而言,显然不能用自然科学的那种科学性来要求它,但是,既然是一门学科(科学),就应当对它的科学性有恰当的定位。按笔者的理解,大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科的规范性。文学理论是一种研究文学的特性和规律的学问,它的研究对象便是文学存在。对于文学存在的研究大而言之可有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研究文学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其中包括文学的存在方式问题,即文学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的?文学的存在形态问题,即文学究竟有些什么样的存在形态?以及文学的特性问题,即文学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点是什么?如此等等。另一方面则是研究文学为什么存在,即文学存在的理由和根据问题。文学作为一种人类文化现象,是人所创造出来的东西,那么,人为什么要创造文学?人在什么意义上需要文学从而创造了文学?文学究竟满足人们什么样的需要?文学与人的生命意义与生命价值有什么关系?以及人们究竟是怎样来创造文学的,这其中有些什么样的内在逻辑或规律性?如此等等。这两方面的问题,前者关涉对于文学存在本身特点的认识,后者关涉对于文学存在的目的性的认识。上述追问便构成文学理论的主要命题和基本问题。作为科学的文学理论,不管研究者构设什么样的理论框架,使用什么样的理论范畴,都需要按照学科本身的规范要求,对这些主要命题和基本问题做出合乎实际的理论解释,否则,就很难说是具有科学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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