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管理的“全面激励”策略

作 者:

作者简介:
熊川武 华东师范大学

原文出处:
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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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动积极性的学术名称叫激励。管理心理学将其规范为引起需要激发动机指导行为实现目标的心理过程。由此可见,作为一个系统,激励至少包含这样一些因素:一是人,即激励主体与客体。也就是说,何人激励和激励何人是激励理论与实践应该首先回答的问题。也许有人不以为然,因为现实表明,总是管理者激励被管理者。然而,这可能是现实激励生气不足的原因之一。二是时空,即激励过程与相应环境。特定激励起于何处?终在哪里?激励有无层次之分,主次之别?这些似乎不需介意的问题也许是现实中造成激励无“励”的症结。三是方式或手段。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统一是学校现行的激励策略。由于它具有甚浓的辨证意味,很少人对它产生疑惑。然而,不深入研究特定情况下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的差异性、丰富性和变化性以及这两者并不能完全统摄所有激励手段的实际,那么,这种策略就有失去内容变成空洞口号的危险。这些年,有些学校除了发奖金之类,似乎再找不到什么新的激励手段,使激励走向了贫困。在理论方面,尽管陆续引进了国外的激励理论,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但这些理论一是成长于异国他乡,并不尽合我国国情;二是大多立足一点,考究一面,零零星星,颇令人“不识庐山真面目”。

      有鉴于此,本文面向教育实际,研究由全“员”激励、全“程”激励、全“素”激励组成的“全面激励”策略,求教大方。

      一、全员激励

      所谓全员激励即动员全体教职工参与激励,形成他励(他人激励)、自励(自我激励)、互励(相互激励)统一的格局,取代以往上“励”下“受”,单向而行,管理者“一元”激励的局面。

      从最终意义上说,激励是人对人的作用,人是激励的主体与客体。激励主体通过特定手段作用于激励客体,而激励客体以接受、领会或反对其作用等表示应答。在特定情况下为激励客体者,在其它情况下可能为激励主体,甚至同时充当激励主体与客体,集二者于一身。从不同主客体关系,可以分出不同的激励形态:

      (一)他励,由学校不同成员分别承担主客体的激励形态(这里主要讲以学校等组织领导为激励主体的他励行为)。其基本特征是:1.激励客体是非激励主体本身。2.通过社会评价确定激励客体(如评比出的先进等),激励行为一般是公开的,并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3.激励手段具有丰富多样性。4.引导人们的行为取向。5.激励行为能否引起预期效应即调动积极性取决于激励客体与基他学校成员的认同,特别是公正感的形成。管理心理学研究证明,不论教师还是其他社会成员,大多数人都有一种要求社会公平对待自己的心态,总是要将自己所作的贡献和所得的报酬的比值,与一个和自己条件大致相等的人的贡献与报酬的比值进行比较,如果比值相等,就会觉得公平。“公平”感受本身是一种激励力量,它通常使人们(无论直接受励与否)热情高涨,精神焕发。可以说,客观公正地奖励一个人,可以收到“拨高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与此相反,如果教职工觉得激励行为不公平,则往往采取抵制等行为,使其效果适得其反。

      学校进行他励的目的除了直接调动工作积极性外,还在于引发“自励”。换而言之将他励转化为自励。这不仅要求他励有客观公正性,而且要求其激励点、度等的选择都能恰到好处,使教职工不断自己激励自己,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工作和生活充满求进向上的热情。

      (二)自励,由学校的同一成员承担激励主体与客体的激励形态,即自己激励自己。学校教职工尤其是教师有清醒的主体意识,能通过教学、科研及其它教育活动确证自己的主体地位,因而有好的自励基础。所谓主体意识即人自立为主体并对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认识,是主体自主性和能动性的观念表现。这种意识在个体行为上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加速自励的形成。它促使人们对自己的行为保持经常的实事求是的反审与评价,适时萌发新的需要,不断追求新的目标,以对实现目标的价值的期待鼓舞自己。当然,自励不仅涉及认识问题,同时与情感、意志有关。与教师自励密切相关的三种情感是:1.认同感,即将自己与学校视为同一的并难以分离的情感,它使教职工心甘情愿地与学校同兴衰,共荣辱,不懈地为之奋斗。2.义务感,即将积极工作等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的情感,它使人坚定意志,排除困难,勇往直前。3.良心感,即自觉坚持对的并抵制错的使行为无愧于人的情感。一般来说,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准高,良心感强。以这些情感和主体意识(两者有内在联系)为基础,自励便有了分外鲜明的特征:1.内隐性,自励是发生在内心深处的活动,不易被人察觉,也不涉及公平问题。2.精神性,自励一般不运用物质等其它激励手段。3.随意性,自励可随时发生,不过主要发生在人们面临困难或确定新目标的时候。

      (三)互励,学校成员互为激励主体与客体的激励形态。严格地说,互励也是他励,但是普遍发生的双向互惠的他励,与由组织进行的他励有别,故而“单列”。互励既是学校里客观存在的也是需要进一步倡导的。这主要因为:一是教职工确实有比较迫切的更加广泛的互励的需要。象其他人一样,教职工都生活在特定社会关系尤其是具体的人际关系中,总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赞赏、支持。二是相对独立的教学和科研领域与封闭性很强的日常生活,以及“文人相轻”的旧的风气的影响,使部分教职工之间或多或少存在“各自打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现象,人际交往少,互相鼓励、支持不够,浪费了大量的激励资源。而将这种资源充分利用起来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互励。学校中的互励主要包括工作上相互支持如互通情报、排忧解难,生活上彼此体贴等。互励的主要特征有1.作用的双向性,激励主体作用激励客体,激励客体(作为主体)反作用于激励主体(作为客体)。当然这也许是继时的。2.激励渠道的网络性,当每个人都既充当激励主体又充当激励客体并可能多地作用于不同客体时,就构成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管理者与管理者之间,被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重迭的多向的激励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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