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的本质与特点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嘉毅 西北师范大学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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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作者深入分析了西方三种主要的教学本质观(实证主义观点、解释学派的观点、社会批判流派的观点),指出它们都存在明显缺陷。他用马克思的主义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观点分析了教学研究的本质。

      一、教学研究的本质

      教学研究的本质是教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它直接规定着教学研究的目的和方法。在教学研究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教学研究本质的认识的不同,就产生了不同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理论,也就导致了不同的研究结果。因而,它对教学研究具有直接的、重要的意义。

      (一)西方学者的教学研究本质观

      教学研究的本质观与人们的哲学观特别是关于科学研究的哲学观有直接关系。它是人们的哲学观在教学研究上的直接反映。在西方,在教学研究的本质这一问题上,人们的观点并不一致,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以逻辑经验主义为基础的实证主义的观点、以现象学为基础的解释学派的观点和以批判理论为基础的社会批判流派的观点。

      1.逻辑实证主义的教学研究本质观

      在教育、教学研究领域内的逻辑实证主义是受孔德(August Comte,1798-1857)的实证主义哲学思潮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本世纪以来,社会科学领域内的诸多学科由于受实证主义的影响,有意模仿和移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从而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因此,许多教学研究工作者也采用同样的方法,去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获得有关教育、教学的知识,为教育在众多学科中争得一席之地,力求得到人们的承认。这直接导致了当代教学理论和实践中大多采用实证经验研究的语言和逻辑这一状况。但是,逻辑实证主义有许多不同的分支流派,因而在教学研究中也产生了许多不同的逻辑实证主义观。比如,从自然主义的描述、调查资料的搜集、相关研究到控制变量的实验以及实证研究结果的元分析等。这些不同的观点,不仅源于教学现象的复杂多样性,也源于研究工作者对什么是科学方法的本质特点或什么是一门成熟的学科之类的问题所持的哲学观。

      在教学研究领域内,研究工作者所模仿的或接受的主要是科学领域内的哲学家或一些教育研究的专家所推崇的后结构主义逻辑学派,而不是科学家在他们的科研实践中所使用的逻辑方法。科学家们在实践中所使用的逻辑方法是指科学家们在解决问题时所采用的一系列方法和途径。而后结构主义的逻辑学则不同。众所周知,科学家在对他们的研究进行总结和求证时,省略了大量在研究中他们实际上已经做了的和想做的工作。而后结构主义的逻辑学家们所提供的只是一套科学研究的思想。这种思想在他们看来是科学方法和科学研究的最为合理的形式,是什么和应是什么的理想化的设想。按照逻辑经验主义的设想和要求,任何科学研究都必须通过调查、实验、观察等方式和问卷、统计等工具进行。

      在逻辑经验主义内部,就真正的经验研究是由什么构成的这一问题,也存在着不同的思想和观点并且难以达到共识。但在教育教学领域内,人们的观点似乎趋于一致,即认为教学研究必须是经验的客观和价值的中立。在研究方法上,他们主张方法的普遍性和量化的必要。

      在教学研究上,逻辑经验主义者们承袭了桑代克以来的形而上学主张,认为凡是存在的都可以以数量的形式来呈现。因此,主张在教学研究中,所有的研究变量都应加以量化,以便用数学方法来建立统一的、普遍的、永恒的系统知识。他们认为,任何一个现象都可以分成不同的变量,通过变量就可以了解该现象。因而,教学研究应从个别细小的变量开始,然后从变量的相互关系中逐渐引伸出因果法则。在此条件下所形成的教学理论,虽然不象自然科学理论那样具有普遍有效性,但也具有相当的客观性并在某种条件下,具有预测功能。他们强调教学研究的规范功能,认为通过研究而获得的知识是用来解决教学的实际问题并且进而形成指导教学活动的原则。在研究过程中,研究人员只有保持“价值中立”,才能客观地描述各变量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教学研究的目的。

      逻辑经验主义的教学研究本质观的缺陷是十分明显的。众所周知,人类的实践活动尤其是科学研究活动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活动。在这一活动过程中,个人的主观愿望、动机、信念以及特定历史、文化等因素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网络图。而逻辑经验主义将这一复杂的过程简化为仅仅是变量间关系的探讨,只注重数量化的关系,实在是过于简单化了。在这种条件下建立的法则和理论只不过是一些无用的关系而已,不能揭示现象所蕴含的意义。他们强调研究人员在研究过程中应保持“价值中立”,认为如此才能做到研究的客观性。他们忽视了教学与教学研究的特殊性。教育教学是一个充满了价值的过程,教育教学研究本身就带有价值判断的成份,如果保持“价值中立”,这不仅违背教学研究的要求,也将教学研究带入了歧途。

      2.解释学派的教学研究本质观

      解释学派是以精神科学为基础的,它又包括现象学、存在主义、诠释学以及语言分析学等不同流派。他们反对逻辑经验主义的“工具理性”和技术导向的思想。在研究方法上,反对定量研究而代之以“定性研究”。在他们看来,定量的实证研究漏掉了许多“人”这一方面的东西,而这对于我们理解人类社会现象又是极为重要的。于是,他们一方面自己提出了一套方法论体系,另一方面从人类学、社会学、社会语言学等学科中借鉴了一些方法。在他们称之为“科学的”教育教学研究中,吸收了逻辑经验主义所弃掉的东西。他们尽力避免“可观察和可测量的”因果和相关研究,但却仍旧利用日常生活中的证据对人的内部主体这一主观王国进行客观的和价值中立的探讨。在社会科学内,这一流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韦伯(Max.Weber)、笛尔泰(Wiklliam.Dilthey)、维根斯坦(L.Wittgenstein)、温奇(P.Wicnh)、舒尔兹(A.Schutz)和泰勒(C.Taylor)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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