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行素质教育中非常有必要提倡一种新的学习观念。这种观念认为学习包括四个要素,即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 一名学生从小学读到大学毕业,若要问他什么是学习,他的回答很可能是:课前预习,认真听讲,及时复习,完成作业之类。一位教师辛勤耕耘、蜡炬成灰,他也很可能认为教学就是认真备课,复习旧课,讲解新课,布置和批改作业等等。两种观念和模式都以学生不能独立自主地掌握知识为共同点,这自然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若不以新的学习观念来取代它,将使素质教育流于空谈。 传统的教学观念来自于传统的文化道德观念,比如“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风至,草必偃”(《论语》)。它把道德和知识看得高于一切个体,把老师看作是道德和知识的代言人,认为学生需要老师的耳提面命式的教育。在这种道德观念下,它认为学习内容必须由老师在课堂上讲清楚,是为“授业”,而学生一定仍有不懂的地方,需要老师利用自习和课外时间进行辅导,是为“解惑”。用公式表示即为:知识——老师——学生。新的学习观念把学习内容定为学习的第一要素,就是对这一观念和模式提出了最强烈的抗议:把知识还给学生!让学生直接面对新知识,用公式表示即学生——知识,知识结构——新知识。学习内容,广而言之,即指所学课程的科目或学习对象,比如,语文、数学,它属于战略性问题,回答应该学或不应该学某一方面的知识的问题,它确立了学生的“将军”式的主体地位;狭而言之,学习内容指学生着手所学的具体内容,比如某一语文课文,或某一物理现象,它回答学生正在学什么的问题,它属于战役方面的问题,它确立了学生“战士”式的主体地位。作为“将军”和“战士”的学习主体的学生,不仅有权利主动选择学习内容,而且有权利主动学习,因为他的知识结构本身具备一种扩大自身的势能,能够认识、吸收新知识,而且越是系统的知识越乐于吸收。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认识不是所谓单向的主体对客体刺激的消极接受和被动反映(S→R)的过程,而是刺激、反映双向作用(S←→R)的过程。后来又提出认识是“S→AT→R”的过程,这里, S是客体的刺激,R是主体的反映,T是主体的认知结构,A是同化作用。 认识过程其实是这样的,主体并不能直接对客体作出反映,而是将客体纳入自身的认知结构,然后才能对客体作出反映。所以,认识是主体的认知结构与客体刺激交互作用而产生的,其中认知结构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由此可见,学习的中介因素最重要的是学生自己的认知结构而不是老师。既然这样,那么把学习内容确定为学习的第一要素是完全站得住脚的。学习的内容,不应是一点一滴的知识,而是经得起知识结构过滤的一系列问题,是一个个知识结构。传统观念认为“给学生一杯水,老师自己应有一桶水”,一方面指老师要有丰富的知识,另一方面也指老师要一点一滴地把知识传授给学生。事实上,一点一滴的知识对于学生的求知欲望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久而久之,学生的求知欲望便会减弱甚至消失。特别是有些知识,比如说明事物“是什么”的描述性知识,完全可以把它们问题化,作为一个学习内容交给学生让学生自学。可是老师并不清楚这一点而是象说书人那样埋头大讲特讲,本想吸引学生,结果却使得学生厌学厌听,打击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对于教师来说,教学的第一要素绝不是把新知识讲清楚,而是把学习内容公之于学生,从学生的知识结构出发为学生选择学习内容,以便学生去发现、吸收。 学习方法构成学习的第二要素。关于方法的重要性,毛泽东说:“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船没有桥就不能过河,所以,不解决船和桥的问题,过河只是一句空话。”同样,把客观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也必须有学习方法这一道桥梁。但是教学改革的十几年,一般来说研究的是“教法”,很少有人提出学生自己的学法。而其中有许多教法,比如导入法,乃是针对学生上课开始时不能进入听课状态,或上课打瞌睡、不专心听讲而产生。这些针对学生不学而产生的“教法”,并不能证明这些教法是科学的,恰恰证明了它们是反科学的,因为有学法意识的学生根本不需要这种教法。真正意义上的学习方法是由学习内容的性质决定的。不同的学科和内容,既要求有共同的一般性的学法,又因自身的特殊性而要求不同的学法。对于数理化而言,它的内容可分为三大板块,即现象——公式——习题,相应地要求的学法最基本的有:观察、想象、抽象、概括、系统化、具体化等等。对数理化而言,真正的学习内容,首先是第一板块即现象,它要求学生用想象的眼睛完整准确地对之把握,否则就不能理解它的实质,不能理解其实质,之后的环节便寸步难行,非得求助于老师不可。时髦的直观教学法,一般调动的是学生的观察力,而观察很可能见其形而遗其神,其结果学生课上能“听懂”课,课下却不会做题。由此可见学习方法是非常重要的。这里首要的是想象的方法,它是打开知识宝库的神秘钥匙,如同阿里巴巴的“芝麻开门”,能把白纸黑字翻译为学生所要学的具体内容即事实、现象、过程等,把书本翻译为学生心目中的电影画面。想象的妙处,在于它的“神与物游”,在于它的迅速广远,刹那间可以概括世上的一切并创造一个新的世界。某种方法为学生所运用,并且运到熟练的程度,就转化为学生的学习能力,有学习能力的学生,不仅能够发现学习内容,而且能够发现掌握该学习内容所要求的学习方法,从而进入自学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谈论自学就不是违反师道尊严的大逆不道的行为。学习方法,有认知方法,有形成知识结构的方法,有解决问题的方法。学习方法也是分层次的,由低到高可分为:一为认知方法;二为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三为辩证思维、兵法思维(比如奇正相生的方法)和灵感思维;四为宏伟理想(世界观也就是方法论);五为神话原型思维等等。学习主体地位的确立,不仅需要满腔的热情去直接面对新知识,更需要学习方法的充实和武装。人的本质是劳动,劳动工具是劳动者本质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劳动出智慧,从某种意义上说,学生是以学习方法作为劳动工具的劳动者。哥白尼说:“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关于方法的知识。”学生应该叩问自己:自己作为劳动者,自己的劳动工具是什么?老师作为一个培养合格劳动者的人,更应该叩问自己:是否已把最关键的因素即获得知识的方法传授给了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