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的纺织和毛皮手工业生产,有官营的作坊,也有作为农夫家庭副业的形式。这两种生产方式受国家政权的直接或间接控制和指挥,进行有条不紊的纺织品和皮毛加工的生产。 以农业立国的周王朝,天子和王后每年都分别举行“躬耕”和“躬桑”①的劝农活动,号召全国上下都要重视农业生产,因地制宜种植与纺织有关的经济作物,使其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项目之一,从而使纺织业的原料有了保障。《诗经》里那些歌唱栽桑养蚕、收获各种麻类的农事诗,正是这种图景的写照。“妇无公事,休其蚕织”,是说妇女放弃纺织“功事”违背了国家的法规②,这表明政权机构具有组织妇女进行纺织生产的职能。为此国设立许多纺织管理部门,从征收原料、组织织造,到成品交纳入库,都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周礼》中列举的典丝、典枲、掌葛、掌染草、掌炭等便是主管各种纺织原料、染料和成品的征集、保管和发放的单位;典妇功的职责是组织纺绩、织造布帛;染人、
氏和画缋是涑漂(丝麻的脱胶)、画染的工作部门。这种分工协作,实现了官营纺织品的生产和加工的专门化,有利于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和技术人才的培养,为纺织新品种的出现创造了条件。农夫家庭纺织生产也与基层政权的干预分不开,《汉书·食货志》叙述农夫家庭结束一年的田间劳动,搬回有里胥和邻长管理的“邑里”家中过冬时说:“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这种艰苦条件下的劳动产品一部分上缴国家,《周礼·地官·闾师》有“任嫔以女事,贡布帛”的记载,孙诒让考证:“此嫔妇布帛之贡,为民家女口之力征。”③故国家把“治丝麻以成之”的妇女劳动称作“妇功”,同百工、商旅、农夫一样看待,也是社会生产的主力军之一。由此可见农夫家庭的纺织生产在西周时期占有重要地位。 这个时期的纺织品主要有三大类:丝、麻织物和毛纺品。丝织物多彩多姿,麻纺品精粗兼备,毛织物美观实用。这三类纺织品的生产程序和技术要求各有不同,产品的使用对象也有别,我们分别加以叙述。 一、绚丽多彩的丝织物 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商代,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丝织品生产已相当发达,近代多次发现这个时代的丝织品残迹,北起河北藁城,南至河南信阳,东抵山东益都,西达河南偃师等地的重要商代遗址都有出土,尤其以后期王都安阳最为丰富。其种类有绢、纨、纱、彀、罗、缣、绮等平纹和斜纹织物,这些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织造技术的产物。西周的丝织业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的,黄河流域仍是此项手工业生产的中心,但分布范围有所扩大,周人发祥地关中的栽桑养蚕和丝织加工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诗·豳风·七月》里年青姑娘手提罗筐在桑田的小路上穿行,采摘鲜嫩的桑叶,描述的就是周人老家春天繁忙的养蚕场面④。地处晋南的魏国也是桑田片片⑤,人们甚至把桑蚕作为青铜礼器的装饰花纹⑥,显示出桑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淮河、长江流域的夷人定期向王朝贡献“帛贝”⑦,说明这一地区的丝织业生产也比较发达。 丝织品通称为“帛”,《左传》里把祭祀、馈赠、进贡的丝织品叫做“束帛”、“玉帛”,穿着丝织物名为“衣帛”。以帛为丝织品的通名,似应看作西周丝织品名称的延续,金文和古文献正是这样,康王时期的乙未鼎有王后“锡帛”的铭文⑧,《毛诗·六月》里的“白旆”本作“帛旆”(《鲁诗》),《周易·贲六五》中的“束帛”等帛字确实是丝织物的通称。 说明这个时期丝织业发展的文字资料比商代丰富的多,铸有赏赐和敬赠丝织物品的铭文屡屡出现,如周王赐某“丝束”,周师“锡守宫丝束”,“帝后赏庚姬”“
“帛束”,“吴姬宾帛束”,“琱生报妇氏帛束”,裘卫“舍矩姜帛三两”⑨;也有作交换等价物使用的,如用“匹马束丝”赎五个人质⑩。除此之外,还有赏赐各种服装和旗帜的铭文,如周王奖赏臣下的“玄衣”、“玄衮衣”、“玄衣黹屯”、“
衣”、“
玄衣”和“
旂等(11)。这些服装应与《诗·周颂·丝衣》和《礼记·玉藻》中的“祭祀”和“朝服”质料相同(12),都是士大夫阶层穿著和使用的丝织品衣物(13)。《诗经》中这方面的资料尤为可贵,它告诉我们不仅商代已有的丝织品种类在继续生产,而且创造出新的品种,《小雅·巷伯》载:“萋兮斐兮,成是贝锦。”这是文献上首次提到锦的名称,对此郑《笺》云“犹女工集彩色以成贝文”。《正义》曰:“锦而连贝,故知为贝之文。”参照《禹贡》扬州盛产织有贝纹的丝织品(14),可知《诗》中的“贝锦”无疑是用不同彩线织成有花纹的锦。这项技术发明是西周中后期纺织业的重要成就,标帜着丝织品生产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西周末年和春秋时期,锦的生产备受重视,成为大贵族独享的高级织物,《秦风·终南》、《唐风·葛生》、《郑风·丰》、《卫风·硕人》等诗篇里都有歌颂“锦衣”(或“衣锦”了)、“锦衾”、“裳锦”的诗句,春秋时经常把锦作为馈赠的礼物(15),说明这种产品发明之后,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促使它较快地发展起来,成为丝织品中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