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的第三种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书泉 安徽大学中文系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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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长期以来,围绕着文学价值,文学界的探讨是在两种貌似对立的观点之间展开的:一种是从文学的自身精神特性出发,强调文学的艺术审美价值;一种是从文学的意识形态功能出发,强调文学的社会价值。在正常的社会环境里,这种探讨属于一种学术性的争辩,由于探讨者角度不同,着重点也就不同。例如,德国文学社会学家汉斯—诺贝特·菲根就说过:“文学社会学把文学作品看作是社会现象,而不是艺术现象,因此根本谈不上什么审美价值。”(注:转引自《文学社会学引论》第18页,[德]阿尔方斯·西尔伯曼著,安徽文艺出版社,1988年1月版。 )而在非正常的社会环境里,在意识形态成为权力话语的时代,这种探讨往往就会转化为后者对前者的否定、批判,如我国的极左文艺路线统治时期。文学进入新时期以后,两种观点逐渐得到统一、融合、互补,文学既具有审美价值,又具有社会价值,问题似乎得到圆满的解决了。尽管在创作实践中,作家各自的追求不同,但至少在理论上,这种文学价值二元论被认为是对文学价值的科学、全面的阐述。

      然而,社会的巨大变革,时代的快速发展,向理论提出了挑战。当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改变了我们包括精神文化生活在内的整个生活,当商品经济的冲击使文学处于困境,当相当一部分所谓“纯文学”被拒之于文化市场之外,作家痛心地发现“读者正在不守信用地离开”(注:张承志:《南国问》。),当有的作家甚至担心“下一个世纪文学会不会消亡”时,很自然地,人们对似乎已成定论的文学的审美价值和社会价值也产生了怀疑。文学是一种社会现象,其在社会中实现的功能就是所谓的文学价值。因此,谈论文学价值,不可能离开社会的需求,读者的接受以及文学对于社会产生的作用、影响而在文学自身封闭的圈子里孤立地进行(社会价值论者实际上强调的也是文学自身的思想教化功能)。当人们起劲地在为某些作品的审美价值或社会价值争辩时,这些作品本身却受到读者冷落,甚至无人问津,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而不被读者阅读、接受的文学又如何去实现其审美价值或社会价值呢?事实上,文学依靠审美和意识形态的功能对于社会可能产生的作用、影响,随着文化的多元化,人们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以及社会对文学的冷落,读者的日益减少而越来越微弱了。文学的“社会轰动效应”早已失却,文学的文化功能正在被以电子文化为中心的其他多种文化所替代。曾经有人认为文学可以“干预生活”,可是纵观近些年来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变化、发展,有多少是由于文学的干预呢?而社会生活中种种丑恶现象,又有多少是由于文学而被扫除或得到改善呢?曾经也有人认为文学可以“干预灵魂”,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仅仅由于文学作品确立或改变了自己的生活道路、观念、信仰、情操、性格以及生活行为方式呢?人们所忧虑的国民素质又有多少仅仅是由于文学而提高的呢?难怪福柯说:“我们的文化给予文学的位置是非常有限的。多少人阅读文学?它在总体的话语中占据多大的地盘?”(注:《文化的斜坡》,《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包亚明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1月版。 )他认为是大学的研究机构和意识形态权力话语将文学的功能、作用神圣化了:“文学是通过选择、神圣化和制度的合法化的交互作用来发挥功能的,大学在此过程中既是操作者,又是接受者。”(注:《文化的斜坡》,《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包亚明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1月版。 )联想到当前许多在意识形态和学院派批评话语中很有价值而在社会上却受到读者冷落的文学作品,不正是揭示了这样的事实吗?

      “文学无用论”粉碎了这种对于文学价值的神圣化。早在二十年代,周作人就认为“文学是无用的东西”,宣称自己是无业“游民”,决定“把文学家的招牌收藏起来”。(注:转引自刘锋杰:《中国现代六大批评家》,安徽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从新文化运动时期倡导为人生的文学,主张以文学来改造国人,造成新的国民性格,到三十年代公开宣扬“文学无用论”,周作人对文学价值功能认识上的变化,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个人的“消沉”、“颓废”,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是严峻的社会现实粉碎了他的蔷薇色的文学梦,使他对文学在社会上的位置、功能、作用,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以前我还以为我有着‘自己的园地’,去年便觉得有点可疑,现在则明明白白的知道并没有这一片园地了。”(注:转引自刘锋杰:《中国现代六大批评家》,安徽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类似的感慨在郁达夫等现代作家的文章中随处可见,即使是视文学为“引导国民精神前进的灯火”的鲁迅,后来不也发出了“一首诗吓不倒孙传芳,一炮就把孙传芳轰走了”的悲叹吗?又有谁还相信梁启超所说的“小说救国”呢?从意识形态需要出发,将文学绑在政治的战车上,必然片面强调、夸大文学的社会价值,即思想教化功能,而一旦面对社会现实,发现这不过是一种一厢情愿的理论上的虚设。从系统论来看,社会是一个大的活动系统。这个系统根据各行各业的性质、特点、功能,又分为许多子系统。从组成系统的根本内容来看,它们可分为物质系统和观念系统,文学即属于观念系统里的一个层次。从系统产生的功能和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来看,系统之间、系统内部各层次之间,又有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之分。决定社会发展的,构成社会活动基本内容的首先是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其次才是上层建筑。而在上层建筑领域,起作用的首先是政治、法律、哲学、科学知识体系,然后才是文学艺术。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文学对社会的作用、影响,归根结底是作用于人,通过人体现出来的。而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必然受社会各系统的制约。他首先受制于社会的经济力量、政治力量、法律力量,还有具体生活环境、人与人关系等方面的制约,然后才是文学艺术的影响、作用。诚然,文学是作用于人的情感的、精神的,但人的情感、思想、性格、观念的形成、发展、变化,正是上述各种力量合力的结果,文学只不过是其中一种因素、一种力量而已。这种因素、力量在某个特定的时期,对某些特定的接受对象,作用也许很大,但这对于文学与社会来说,都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文学完成非文学的任务,社会需要借助文学为自己开辟道路。在正常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在商品经济与科学技术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里,就整个社会的活动系统和群体结构而言,文学的作用、功能、影响实在是很小的。——正是基于这种对历史的反思和对文学与社会关系的清醒、科学、理性的认识,“文学无用论”在当下文学界重新获得某种程度的认同。这里所谓的“无用”是相对的,主要是针对前述的片面强调、夸大文学参与、改造、影响社会的功能而言,而不是否认文学自身的审美价值。文学不具有社会价值,但却具有自我价值,由是为文学的存在,作家为何创作提供了理论的依据:既然文学不能干预生活,对社会经济、政治产生作用、影响,无补于人心世道,作家之所以仍然坚持创作,主要是出于一种艺术的、审美的冲动,一种倾诉、表达自我的需要。用贾平凹的话来说:“写书于我,是作用于社会、作用于时代,也同时是为了我自己的受用!鸡有蛋在肚子里,你能不让它生下来吗?”(注:《一封荒唐信》,1985年第5 期《文学评论》。)当代一些作家提出“守护文学”的口号,就分明体现了他们不以社会对文学需要、态度为转移的立场,这种立场甚至“拒绝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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