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哲学理论基础与文学观念的多元化 文学现代性的策动,促进了文学中的政治群体意识的解体;审美意识的激变,使文学与文学理论初步获得了自主性与独立性,开始回到自身。这一过程正是文学观念走向开放、对话、多元,初步走向现代意识的过程。 文学理论初步回到自身,意味着回到文学理论的学理自身。文学是什么,对文学如何理解,持什么文学观念,这自然引起了文学理论工作者的广泛探讨的兴趣。80年代前几十年流行的是阶级斗争的文学观念。这种文学观念,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出发,把文学界定为一定阶级的意识形态,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这在特定的社会历史阶段也是正确的。但是这样的理论概括并不科学,所以,最后这一文学观念发展到了变为一些人手里的政治迫害的理论工具;并且由于它为政治所制约,因此这也是一种大一统的文学观念,是从事文学工作的人所必须遵循的文学观念。但是70年代末开始,和那时的诗歌中的反叛一样,文艺界提出了对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说的批判(注:《为文艺正名——驳“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说,《上海文学》1979年第4期。)。此说一起, 文学是意识形态、文学是工具的观念马上发生移位。文学既然不是阶级斗争的工具,那么文学又是什么呢?文学与政治又是什么关系呢?并没有令人满意的现成的答案,于是大一统的文学观念受到了质疑。从80年代初起,人们开始了对文学理论的学理探讨,被封闭的文学理论打开了大门,揭开了体现现代精神的理论求索的序幕。 批判与反思,促进了理论思维的空前活跃,在人道主义、人性论思想的探讨中,出现了多种文学观念,如文学是人性的表现,文学是感情的物化,或是感情学,文学是审美,文学是人学的观念再度被提出并得到阐述。同时批判与反思,交织着各种外国哲学、文学理论思潮的引进,精神分析思想、心理学说、存在主义、本体论思想的引入,使得文学观念发生了激变而更趋多样。出现了种种争执,在相当自由的探讨中,如今可以各说各的,谁也不必服从谁的文学观念。同时由于广泛的争论难以找到一个共同认可的结论,因此一些论者认为,不如探讨一些具体问题,如文学语言学、作品分析等。自然,这些问题的探讨都是文学研究的应有之义。也有论者认为,文学创造已进入语言论哲学阶段,认识论、体验论这类说法都已古老、过时。 这样,文学观念很快出现了多样化或多元化的趋势,而这正是文学理论演变中的现代性的体现。人们对文学的了解,不仅因集团而异,而且也因人而异。从文学的总体看,有多种多样的文学观念,各有不同价值;同时就文学本身来说,文学是可以分成不同层次的,显示多种本质的,这样又可形成对文学的不同侧重的理解(注:见拙著《文学原理——发展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把文学理论观念的多元趋势,看作是体现现代性的一个方面,在于承认人们关于文学所作的思考,都是一种独立的意识与观念;各种有关文学的意识与观念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自成权威,在人们认识的长河中都自有价值,并在相互之间形成一种对话的关系。自然这里也会发生理论的谬误,但是即使确是谬误,那也是在相互比较,对话中发现的。 文学观念的多元化,必然涉及哲学思想,文艺学的哲学基础有无多元化的问题?有关文学是意识形态、阶级斗争工具说的探讨与争论,很快涉及认识论问题。认识论一直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说的哲学基础,并被引入了文艺学,成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出发点。于是多年来它就成了文艺学的唯一的哲学基础,形成了认识论文艺学、认识论美学。这样,在文学观念面向多样化的发展中,必然要使认识论受到质疑。 哲学认识论多种多样,在我国文学艺术生活中的阐述,是相当复杂的。一般认为,最科学的认识论就是唯物主义反映论,反映是分主客体的,主体反映客体,并改造客体,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不仅在于解释世界,而且还在于改造世界。我们确实知道,当认识论被正确使用,符合生活发展,它所指导的社会科学理论,可以创造出一个新的世界;当它失去理性,走向非理性、反理性,在它指导下的社会科学,也几乎毁掉了一个新建的社会。50年代以后,认识论被普遍地移植于文学理论,而且是直接的移植。这种直接的移植,由于排斥审美的中介因素,于是把文艺径直界定为生活的反映,是一种意识形态,把文艺的功能,主要地看作是认识与思想教育,进而把文艺宣布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其次才是审美作用。但是,超越审美而大谈认识,这只是一般的认识、理论的认识。结果,文学被当成一种认识,以一般的认识、哲学的认识代替了文学审美的认识,审美对于文学来说,反倒是一种附加,于是形成了文学理论中的机械论;同时文学的阶级性被夸大,文学的功能被歪曲,这样就形成了文学理论中的庸俗社会学。近10多年来,这些问题不断被反复讨论着。 一种共识是,文学不是认识,退一步说,文学不仅是认识,文学创作与理论认识的对象显然不同,把文学当成认识,无疑漠视或取消了文学的审美特征。认识论无疑是需要的,但是首先,把认识论当成文学创作的哲学基础,只是在解释文学与生活关系这一点上是正确的,即文学的源泉是生活,不过这是哲学层面的问题。如果进入文学创作,仍然沿用文学是生活的反映这一说法,显然是难以解释清楚文学创作的其他问题的。如果一定要如此来讨论问题,那么它就会把诸如创作心理这类问题,宣布为唯心主义,就像50年代我国的一些唯物主义者总是与心理学说显得格格不入,排斥创作的心理探讨。此种现象,在一些人那里,直到80、90年代都还如此。其实,创作心理现象、审美意识虽然来源于生活,但一旦进入创作过程,就已脱离了具体的物象,主体改造了物的外形,甚至消灭了物的自身,这时心物一体,已是浑然不分的新现实,这里不再有唯物、唯心的界限。其次,文学确是具有认识作用的,这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不承认这点也是一叶障目,偏激矫情。这几年来,从认识论角度探讨文学问题大为减少,但不久前《文学评论》有关《白鹿原》的一篇评论,正是从认识论文艺学的角度来研究小说的(注:见陈涌《关于陈忠实的创作》,《文学评论》1998年第3期。)。 文章对小说中的人物之间相互复杂关系的探讨,重社会因素,条分缕析,缜密深入,这种分析,是其它学派所提供不了的。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文学,文学的审美本质虽然重要,但其着眼点则主要是认识。从认识的角度看文学,以认识的方法研究文学,是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实,就文学总体来看,不仅古代文学提供了大量具有认识意义的材料,同时当代文学也是如此。据闻,一些外国学者阅读我国当代小说,主要从小说的认识意义出发,以了解我国当代社会生活、风尚习俗的变化,甚至社会改革的进展。一方面,他们可能认为,我国当代小说的审美水平不高,另一方面,这些小说确有认识意义。对此,我们从没听说哪位著名作家、批评家提出过抗议,或是认为,这是不折不扣的庸俗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