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长期以来,学术界都以“天人合一”观念阐释中国艺术的哲学精神。这种阐释之所以盛行,究其原因,在于现代以来中西哲学的比较视野的影响:以西方哲学精神为“天人相分”,则以中国哲学精神为“天人合一”。在这种比较视野的局限下,中国哲学精神的深刻内容被简单化了,“天地”这个最具内涵的观念必然被忽视了。以“天人合一”阐释中国艺术,不仅不能真正在中西比较中确立中国艺术的特色,而且必然不能深入中国艺术的内在真实。为了正确把握和阐释中国艺术的内在精神,今天,有必要超越“天人合一”这个浅泛的观念,重新认识作为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精神基础的“天地”观念:天地境界和天地之心。 所谓天地境界,冯友兰认为是对宇宙大全的哲学觉解,是中国哲学所提炼出来的独特的心灵境界。天地境界的要义,或可以用董仲舒的话来概括,“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注:《春秋繁露》。)这一要义包括两层意义:一、人生天地间,人与天地并生,万物为一,因此,人若欲求自我生命的充实与发展,就要尽心知性知天(天地),并实现与天地精神合一;二、天地只是一个可能(空间),需要人生来实现(充实),也就是说,天地之精神,宇宙之壮丽,有待于人的努力和展示。所以,一方面人是天地一分子,人离不开天地,另一方面天地也有待于人,没有人的天地,只是虚设,是万古常如夜。在现实生成变化中,人与天地共为一体,相互生发,这就是天地境界的核心意义。道家讲自然独化,儒家讲虔诚尽性,百虑一途,最后都归于“人与天地参”。陆象山讲“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注:陆象山:《杂说》。),王阳明讲“天下无心外之物”(注:王守仁:《传习录下》。),也就是这天地境界的精神表达,是孟子所谓“万物皆备于我”以及庄子所谓“旁礴万物以为一”诸义的通会发扬。 天地之心,就是“实天地之心”,也就是以觉悟的心投入天地的无限创化生育之中,而与天地万物合同一体。因此,不需要另成一种境界,另起一种心思。所以,于天地是“大象无形”,于自我是“情顺万物而无情”。以顺物无情之心鉴无象之大象,就成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与天地为“一”。这“一”就是物之初,而游心于物之初,就归根守真。因此,中国的天地境界,是无象(无形)的境界,它没有像西方宇宙精神寻求永恒理想的怀抱。天地之心是不出于天地的,而且惟恐出于天地。庄子的逍遥游,所谓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游于方外,也是在天地之中的,所求者,不过“自然”二字——这正是天地的精神。至于他所叙神仙真人之说,只是“寄言出意”,寻意者当“忘言得意”。以天地为心而实天地之心,既然无意为天地造象(以之为完美永恒的形式),也就泯冥了把天人格化为神(帝)的宗教渴念。据郭沫若考证,“天”在周代以前,即为“帝”(上帝),是人格化的神,经过周代,至春秋则获得自然的规定性(“天”成为与“地”相对并置的“天”)。而这一转变,开拓了中国的非神学观念(注:参见郭沫若《青铜时代》,见《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此后,神学观念再没有成为中国思想的主宰。姑且不论汉魏的神仙方术,即使隋唐佛教一时兴盛,也终未成正果(以宗教立世),其对中国文化的真正影响,主要在于学人以玄理释佛,借佛谈玄,佛玄相互映发,深化了中国文化的哲思(注:参见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和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简编》第4卷。)。 中国的天地境界,由于神学观念的退出,突出和活跃了生命观念。从孔子讲“不知生,焉知死;不能事人,焉能事鬼”,到《易传》讲“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再到程颢讲“生之谓性,万物生意最可观,斯所谓仁也”(注:《二程遗书》卷二。),燃发出中国天地境界昂然热烈的生气,使天地之心落到自我生命的实处。这就是冯友兰所说的“究竟无得”。所谓“究竟无得”,是对宇宙大全的形而上觉悟,识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人),又是对这认识的超越,把觉悟化为生活,以生生为德。“天何言哉?”宇宙大全是不可以认识终止的,因为认识就有了分别,就不是大全。由生命而产生的认识,要回到生命本身的活动中,才是真正大全。这是现实的归根,“归根曰静”。静不是止,而是动,但是“致中和,天地位,万物育焉”(注:《中庸》。)。所谓“中庸之道”,大而化之,以生的意义而言,就是“人生天地之间”(庄子)——也就是“究竟无得”。 在把握中国哲学精神时,对这“究竟无得”的“人生天地间”的“生”(不是观念,而是生活),应当特别着重关注。李泽厚认为天地境界下一转语,就是审美境界(注:参见李泽厚《华夏美学》,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194页。)。但这一转语是下不得的,一旦下了,则将不再有中国的天地境界,也将构不成中国独特的审美境界。因为正如中国的哲学是以这“生”为旨归一样,同时也确立了独特的中国艺术精神指向——不是生活转化为审美的(从存在转化为形式),而是静观转化为存在(形象转化为生命)——不是自我为天地拟象,而是个体化入天地。 二 《庄子》、《乐记》和嵇康《声无哀乐论》(注:《声无哀乐论》作为一篇“玄学著作”,由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汤用彤(《魏晋玄学论稿》)作了精辟阐发,笔者正是从两先生的论述得到启示而关注此文。但是,作为一篇关键性的经典音乐哲学论著,在美学界,至今似乎尚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和较确切的阐释。)是构成中国音乐哲学体系的三种基本著作。其中,《庄子》是从道家指向自然的立场,《乐记》是从儒家指向人伦立场,《声无哀乐论》则是融贯两家,筑成“乐者天地之和”的中国音乐精神。《乐记》宗旨是,“反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其音乐理想是“中和”(神人以和)。《庄子》宗旨是“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其音乐理想是“太和”(神会无方)。一主人伦,一尚自然;一以乐导欲,求通于和静;一任性无为,求归于虚寂。这两者如何统一起来?两者同归于天地境界。司马迁说:“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这实在是儒道两家共同的宇宙感识,也是他们音乐思想的共同基础。差别仅在于,儒家主张以乐节情,在人伦调和的基础上与天地调和;道家主张以乐逸性,荡涤尘俗而与天地同奏。以乐(乐教)和同于天地,是儒道的共同旨归,由于这个共同旨归,在乐教中,两者的分殊就不是本,而是末,两者的统一就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因为人伦与自然乃是人类存在不可割弃其一的两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