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本位话语的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建国(1972—),男,云南沾益人,曲靖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主要从事文艺美学研究。曲靖师范学院 中文系,云南 曲靖 655000

原文出处: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本位话语的建构是我国文学理论的现代性诉求,董、张二人合著的《文学原理》是这一诉求的较好体现,它在解释学性质和美学性质上建构话语体系,实现了向本位话语的归宿。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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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79(2001)04—0045—02

      从“失语症”到“诗学何为”再到“全球化”问题的探讨,我国当代的文学理论产生了普遍焦虑,进而引发了文学理论话语重构的强烈呼声。其实,不管人们愿不愿意承认,我国文学理论在新时期一直就面临着外来话语的强大攻势,其自觉进行民族式的转化和创新本来就显得十分虚弱,“失语”和“缺席”的焦虑就成为很自然的事情。当然,撇开其讨论热点和单一性,所谓“失语”和“缺席”最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话语权力的削弱;一方面是与古文论话语体系的断裂。由此可见,进行话语建构就成为我国文学理论的现代性诉求。纵观近几年新推出的文学理论专著,董学文与张永刚合著的《文学原理》可以说是这一现代性诉求的较好体现。

      我国当代文学理论话语建构大致经历了由政治话语式的独白到外来话语的喧哗以及向本位话语归宿的过程。文学理论不是政治话语的图解符码,也不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式的众声喧哗,它是话语的蕴藉,有自身的话语建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永远没有完结,——只要有文学话语,就有文学理论的话语。那么,什么是文学理论的本位话语呢?这涉及到文学理论两个最基本的性质,即解释学性质与美学性质。文学理论既然是文学的理论,就必然具有较强的解释学性质。另一方面,文学的审美属性必然导致文学理论的美学性质,文学读解活动与非文学读解活动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文学读解活动具有较强的美学性质,就像伽达默尔所说的 “解释学包括了美学”一样[1]。文学理论基于其解释学性质和美学性质来建构话语方式,就完全可能回到本位形态,即自主、自律的话语形态。《文学原理》一书正是基于这两方面来建构自身的话语方式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其话语明显表现出摆脱政治不必要的束缚而以求真为主要探讨目的的趋向。多年来对政治性的过分强调和凸现,使文学理论失却了自身存在的价值,文学理论所建立的评判体系不是以真善美的统一为基石,而是突出对以道德评判为中介形式的政治性话语权力的崇拜,甚至直接就体现为政治话语对文学理论话语的替代。固然,文学理论话语离不开政治话语的影响,因为,文学理论话语也是一种意识形态话语,但文学理论不是政治,它是一门独立的学科,有自身的学理,自然也就有属于自身的话语形态,否则,文学理论还有必要存在么?政治话语是一种具有较强管制性的话语,它显示出较强的权力欲望,有明确的外指性,也正是这种特性保持了它高高在上的言说姿态。文学理论话语应该极富解释性的,它没有管制要求,因而它与文学的关系不是上下关系而是平等关系,它只对文学进行解释,并且以这种解释来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和学理性,在这个意义上认识所谓的“失语”和“缺席”,就只不过是文学理论话语的还原追求而已。文学理论为什么还要以政治的身份对作家、作品做出判决呢?文学理论既然是研究文学的学科,它就不应该高高在上地发出指令。因此,文学理论本位话语就应保持探求合规律性这一目的。文学理论“不是精神镣铐,而是文学思路、方法、境界解放的动力”[2], 这种求真意识就是《文学原理》建构本位话语的表现之一。

      (二)其话语表现出强烈的体系完善企图。本着让文学原理真正成为文学原理的撰写目的,把其系统构成定位于“五个W”上, 这种系统构成虽仍受艾布拉姆斯文学批评四坐标的影响,但表现出一种超越意识。以往的文学原理往往只考虑到四坐标的明确性,进而把文学理论系统变成静止的条块结构,而《文学原理》则充分强调了理论系统的动态性。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文学本身就极富运动性,文学理论自然就不应是静止的。所以,在探讨文学的本体时对文学的界定不是一锤定音式的,而是从文学作为观念、文学作为现象以及文学的属性、概念演变来揭示文学的活性观念。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著者在理论系统构成中不再以大量的篇幅强调对文体范畴的疏理,从而赋予了理论话语高度的活性。在这种活性中凸现出来的就不是知识的说教,也不是庞杂的批评方法的展示,而是文学理论应有的思维启发,同时,这种活性也使文学原理之“原”具有了极富探究过程的涵义。文学原理在系统构成上真正被浓缩了,也更体系化了,文学理论话语有了更大的自由空间。

      (三)其话语展示了思维的丰富性。文学理论话语摆脱政治话语不必要的束缚后,思维就不再是单向性的,就能使话语揭示更接近本质更富有解释性。一方面《文学原理》不再以举例论证的方式为主——据笔者初略统计,全书所用文学例子不过三十来处,跟以往的文学原理相比,可以说确实大大减少了举例论证的数量。例子固然可以使道理简单明了,但一论一例过多会导致理论缺乏生机和厚度。另一方面,《文学原理》尽量用自己的理论语言来表述,全书三百余条引文被巧妙地转化为体系性话语嵌入原理中,表现了高度丰富和活跃的思维。

      (四)其话语把文学的审美性作为系统构成中的理论基点。著者反复强调文学审美性的重要,偏重于文学体现人类审美意识形态的特点,认为“文学的真正价值在于思想呈现之上的审美创新”[3], 关注“文学以审美方式使生活现象的功利价值转化为审美价值”[4], “对人类行为的感性状态进行直观审视,用终极目的来对现实现象进行价值判断,发现和张扬它的合规律合目的性,使美好与丑恶、光明与黑暗、高尚与卑劣等首先得到澄清,然后再得到肯定与否定的情感判断处置,从而建立起对生活对读者的提升机制,使进入其艺术境界的生活现象得到审美纯化,使读者得到心灵感染”[5]。 重视和强调文学的审美性,使文学理论话语真正区别于政治话语并最终走向自主、自律的本位形态。

      收稿日期:200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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