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命题的提出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需要是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人的需要具有多样性。根据需要的起源,可把需要分为自然性需要和社会性需要自然性需要是人和动物所共有的,其区别在于动物的自然性需要是靠自然环境中现成的天然物质来满足,而人的自然性需要则是通过自己的社会生产劳动获取物质资料来满足。社会性需要是在自然性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人所特有的需要。社会性需要表现为人对理想、劳动、道德、纪律、知识、艺术、交往等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就是社会性需要的一部分。这是一种社会中的人对自我尊重、自我评价以及来自他人与社会的信任、尊重、赏识、注意或欣赏等名誉和声望的渴望。满足自我尊重的需要导致自我信任、价值、力量、能力等方面的感觉,当这种需要受到阻挠时,人将产生自卑感和无能感。而这种需要一旦成为人的活动的动力,就将使人具有持久的干劲和热情,表现出一般情况下难以具有的力量。 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人的需要”应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决不能把心理学所讲的主体需要仅仅理解为个人需要,从而把满足“人的需要”作为追求个人欲望的代名词。对此,马克思主义的正确回答是,“人的需要”与“人的责任”相统一,没有责任的需要和没有需要的责任同样是不存在的。 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调动人的积极性。而人的积极性是以其合理的需要得到满足为基础的。勿庸置疑,人们在工作中得到的物质利益,对于调动人们的各方面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人们对精神的需要越来越强烈。从一定意义上讲,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良好人际关系对调动人的各方面积极性起着决定性作用。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 1908—1977年)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尊重的需要是人的较高层次的需要,在人所具有的五种需要中仅次于自我实现的需要。尊重人,就是要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就是要尊重人所应有的各种权利。思想政治工作如果不能做到尊重人,不能使工作对象的尊重需要得到满足,就肯定收不到好的效果。过去我国在“左”的路线影响下,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们对“后进者”常常存在一种不信任的偏见,即他们犯了错误就认为是“骨子里坏”,有悔改表现时又推断他们“好不了长久”,出现反复就更是被断定为“狗改不了吃屎”,总之是“没治了”。因此对“后进者”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就是动不动训一通了事。这种把人看死了的观点和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观点,严重伤害了“后进者”的自尊心,使他们在内心里只能生出“我这辈子彻底完蛋了”这样一种绝望的悲哀,上进心从此完全丧失。这对工作对象和思想政治工作本身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这种观点和工作方法的出现,根源于一些思想政治工作者根本不懂得尊重人对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也根本不懂得如何去尊重人。 改革开放以来,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原则在逐渐改进和完善,内容、形式在不断丰富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者采用得更多的是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和平等、民主的工作方法,懂得了教育人首先是要理解人、尊重人,并开始把尊重人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一段时间以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对于后进者,能够在尊重他们的基础上坚持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他们的缺点,能够与人为善地批评指正;对他们的进步,能够满腔热情地给予鼓励;对他们的反复,能够不厌其烦地启发诱导。总之,能够处处以尊重信任的态度对待后进者,使后进者从内心深处真正感受到无比的温暖,并激发出不断上进的热情,同时也沟通了先进与后进、思想政治工作者与工作对象之间的感情。一些后进者由于调动了其内在积极性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其中有的人还变成了先进,反过来影响、带动其他人进步。这样的典型例子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 尊重的需要人所共有,后进者尚且如此,一般人特别是先进者就更不用说。自尊心人皆有之,伤害它往往会导致“破罐子破摔”的结果,尊重它则常常会成为催人奋进的动力。思想政治工作就在于不断地激发这种催人奋进的动力,并使之经久不衰。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不懂得尊重人就是不懂得思想政治工作,不尊重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比没有思想政治工作更糟。因此,尊重人应该成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并需要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这一原则。 二命题的内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未来教育”(即社会主义社会的教育)的原则和目标是要造就“全面发展的人”,这为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马克思认为,应当用“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是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个人”。其意思是要把社会成员培养成智力和体力得到全面发展、具有多种才能的一代新人,使他们能够承担多种社会职能而不是只能承担某种简单的社会职能。马克思认为,未来的更高级的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应该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这个光辉的思想,无疑应该成为我们今天思想政治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现阶段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一言以蔽之,就是要“造就全面发展的人”。 要造就全面发展的人,就要尊重人的价值。人的价值分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所谓内在价值,是指人具有自觉能动性,具有潜在的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量和创造力。这种特有的能力使人能实现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所谓外在价值,是指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其固有的创造力,创造出有益于社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这既是人的价值实现过程,又是价值实现的客观标准。只有实现从内在价值到外在价值的转化,人的价值才有真正的意义。实现人的内在价值向外在价值转化,求得内、外在价值的高度统一,必须具备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其中主观条件最根本的是人的创造性实践。价值是劳动的结晶,人的价值靠创造性劳动来实现。只有把个人的发展同社会的进步。个人的幸福同人民的幸福、自我实现同社会贡献自觉地统一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和提升自我的价值。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是实现价值的客观条件。所以需要建立和谐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有利于才华横溢的人才脱颖而出的兴奋环境,提供有利于人们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的社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