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B0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63(2015)02-0040-06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对引领我国文化发展方向,加强社会价值整合,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也一再强调:“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①日常生活是个体栖息的重要场所,只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到日常生活中,才能促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用的最大化发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不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消极适应日常生活,迎合日常生活的过程,而是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作用的社会基础问题,是对日常生活进行批判与改造的问题。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的本质诠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是一种科学的意识形态。而其嵌入日常生活的过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大程度地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的过程,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取“意识形态领导权”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在当前语境之下,应当表现为以认同为基础、凝结成共识的过程。 (1)本质在于获取“意识形态领导权”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界定和诠释,意识形态是指在某个人或某个社会集团的心理中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和表述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新定位,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同时对全社会的价值观念有着毋庸置疑的统摄作用,其本质上是一种科学的意识形态。 所谓“意识形态的领导权”问题,首先由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在《狱中札记》中提出,后由阿尔都塞、普兰查斯、拉克劳、墨菲等马克思主义者深化发展。在他们看来,一个国家的统治,不仅需要依靠暴力实行强制,而且需要赢得被统治者的认同和顺从,使一种意识形态成为整个社会成员的共同信仰。“一个社会集团的霸权地位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统治’和‘智识道德的领导权’”。②“统治”往往指向政治社会,以军队、法院、监狱为支撑物;而“智识道德的领导权”实际上就是指向市民社会,以政党、工会、教堂、学校、传媒为支撑,市民社会拥有丰富的观念、文化,对它产生领导权也就是获取“意识形态领导权”,占据文化的主导地位。 非强制性是获取“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基本特征,是由人们提供的对于统治地位的社会阶级的总体方向的认可。葛兰西指出,“意识形态领导权”存在于上层建筑、市民社会领域,市民社会是传播和宣传意识形态和文化的重要阵地,使广大民众从内心里心悦诚服信仰它们宣传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某种生活方式和思想方式是支配性的,某种现实观以其制度性、私人性的显现,传播到整个社会领域,同时使全部的趣味、道德、习俗、宗教原则和政治原则(特别是根据它们的知识、道德内涵),还有全部的社会关系,都充满了它(这种秩序)的精神”③。也就是说,阿尔都塞那里所谓人们体验到的现实是经由“意识形态的过滤器”的现实。因此,人们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这种非强制性的过程一般表现为显性的意识形态转变为一种隐性的心理意识的过程,即显性的意识形态被构造成一定的理论体系,经由宣传为大众所接受,并在内心对这种思想观念进行沉淀,进而成为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渗透到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之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本质上是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取日常生活中的“意识形态领导权”。日常生活领域是一个相对自主、相对开放的空间,生活在其中的人们会接受到来自各方的信息,这些信息都会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产生影响。尤其是当今网络社会的崛起,人们获取信息的数量日益增大,信息的来源日益多元化,文化愈发地纷繁芜杂,如果不加以引导,很容易丧失主流声音,而为一些消极的、不科学的思想所左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取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领导权”的过程是非强制性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日常生活层面,从而对日常生活主体产生建构作用,由此对过去的日常生活进行超越的过程。 (2)表现为产生“基于认同的共识” 如何理解“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的获取过程?事实上,这种非强制的转化过程表现为基于认同的共识的产生。认同是指个体对于他人的模仿顺从,是一种放弃自身意向而以他人的意向作为自己的意向的结果。④从根本上来说,这是主体将外在“他者”的价值标准和原则作为自身的价值规范的过程。因此,整个过程主体与他者之间是相互对立的关系,浸染着被动的色彩。 共识是指:“行动者之间在相互承认彼此意向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的沟通与理性的取舍而形成一种共同的意向。”⑤因为有了互相承认的环节,主体形成自身的价值规范的过程便有了价值选择性,是积极的、主动的,又是理性的。具体说来,共识是“个体独立性和普遍实体性在其中完成的巨大统一的伦理精神”⑥凝结成共识的过程是某种共同观念转化为个体自身的观念的过程,也是对立的“我”与他者成为“我们”的过程。 认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日常生活的基础。成功的核心价值观不是直接对于公民提出要求,而是通过塑造国家形象,彰显制度精神以获得国民的认同,并使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理念中,只有那些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为灵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主题、以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精髓、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础的价值观,才能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时代的发展、国情的要求和民众思想实际,党的十八大报告又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对社会核心价值观进行了精炼和概括,指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三个倡导”,从国家理想、社会秩序、个人行为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了概括凝炼。这“三个倡导”无疑体现着我国的国家精神,彰显着制度精神,规范着公民的社会行为,对塑造国家的形象大有裨益,容易使人们对国家产生一种崇敬信任的感觉。因而,其理念与精神也才能获得人们的广泛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