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可以定义为:“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以影响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我们还可以根据其是否具有强制性,把教育区分为软教育和硬教育。软教育主要指那些通过谈心、家访、座谈和组织学习来引导人们思想的活动。硬教育主要指那些通过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来促动人们心灵的活动。我们做这样的区分,不仅是因为事实上存在着软教育与硬教育这样两种教育形态,更重要的是,由于目前教育中存在着的软教育与硬教育相互脱离、教育手段不完整的弊病,这些弊病,使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之所以把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规定为教育的手段,不仅是因为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符合“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以影响”的规定,还因为它补充了软教育只解决按要求应该怎么做,而不能解决没按要求做会怎么样的问题的缺欠。从这一角度看,经济的和行政的硬教育手段与引导人们思想活动的软教育手段都是重要的教育手段。 一、软教育、硬教育各有所长 软教育、硬教育因各自的规定性而各有所长。相对软教育而言,硬教育有软教育无法替代的作用:1.警戒人心作用。必要的处罚可以使犯错误的同志警醒,促使其痛下决心不敢重犯类似的错误。即使他是因惧怕处罚而不敢再犯,毕竟是朝我们的教育目标走近了一步。同时对旁观者也是一次很好的警告,使其不敢效尤。2.明确标准作用。我们在宣布对一个同志处罚的同时,也就等于公布了他所违犯的行为标准,使大家在了解他所犯错误的同时,也具体深入地了解了行为标准和行为规范。3.规范言行作用。公开处罚一名同志,等于公开了这名同志犯错误的具体事例,也等于公布了他的犯错误轨迹和过程。使大家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受到具体而明确的教育,从而达到共同吸取教训、自觉规范言行的教育目的。4.平衡心理作用。一个同志违反规定犯了错误,给单位或集体造成了损害,这时我们给他以恰如其分的处罚,大家才会心理平衡。该处罚的不处罚,旁观的同志就会感到不公平、不合理。 硬教育的这些作用是其它教育方式所难以起到的。所以我们说软教育不能代替硬教育。 相对硬教育来说,软教育也有硬教育无法替代的作用:1.明理作用。处罚的直接目的是使受处罚者受到教育,但是,仅凭处罚有时很难达到这一教育目的。在对人处罚的同时,还必须辅以摆事实讲道理的工作,以使受处罚的同志能从心理上明白受处罚的原因,找到犯错误的症结,主动下决心保证不重蹈复辙。2.顺气作用。一些同志受处罚后往往产生怨气,要么认为自己犯错误情有可原,要么认为处罚太重,反正是太窝囊,是领导和自己过不去,得找机会和领导“理论理论”。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实施处罚后,一定要找被处罚的同志谈话,耐心介绍处罚依据和有关规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使受处罚的同志感到公平,进而对处罚服气。3.鼓劲作用。处罚不是教育的结束,而应是新的教育的开始;明理、顺气也不是教育所追求的深层目标,深层目标应是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促使其取得新成绩。因此,处罚之后必须给予受处罚者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尤其是思想上的关心和帮助,以彻底消除其思想上的疑虑和困惑,使之能鼓足勇气,一往无前。 二、软教育、硬教育各有所短 软教育应以硬教育辅之,硬教育应有软教育协助。否则,无论忽视软教育还是忽视硬教育都是有害的。从这一角度讲,忽视硬教育至少有以下几条短处:1.助长侥幸心理。恰如其分的处罚虽然痛楚,但却可以给教育对象以深刻的烙印,给受处罚者周围的同志一次具体的警告。该处罚的不处罚,不但犯错误者本人受不到教育,更严重的是会使周围的同志产生轻视规章制度的不良心理。2.破坏制度的严肃性。制度是严肃的,不管谁违犯了都要受到处罚。有章不循的现象之所以屡见不鲜、顽固存在,首先是因为我们各级管理者没有严格按制度规定去处罚违纪者。中16联问题所以引起震动,主要是因为严肃查处了违纪者。有制度不执行,破坏制度的严肃性,就等于放弃了制度规范人们行为的警戒作用,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马虎凑合、损失浪费等等不负责任现象无不与忽视硬教育的作用有关。3.不利于弘扬正气。严格恰当的处罚是对歪风邪气的净化,是对单位正气的弘扬。该处罚的不处罚,群众就会议论纷纷,或以为领导软弱,或以为其与领导有特殊关系,或以为领导收礼受贿等等。总之,各种猜测和议论都对弘扬单位的正气不利。 忽视软教育同样也是有害的:1.降低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力。长期忽视思想教育工作,尤其是长期忽视处罚后的思想疏导工作,该谈的不谈,该访的不访,该学的不学,长此以往必然产生思想混乱。随之而来的将是思想工作更加难做和人的思想更加混乱,以至使原本有效的处罚也将变得效果不大或根本无法进行。2.降低集体的亲和力。严格管理并不是无情管理。严格管理应是科学与公正、无私与有情的结合,它必须以关心人、爱护人、理解人为前提。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把处罚当作一种唯一的武器来使用,显然是有悖于社会主义企业管理要求的。3.降低队伍的战斗力。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可以使受教育者认清问题发生的思想根源,可以引导教育对象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处罚对象找到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存在的问题,这是我们的教育所追求的目标。即使一下子达不到这一目标,起码也要实现一般性的明理目标,至少也要达到顺气的目标。如果长期不做思想工作,连起码的顺气目标也不去努力实现,势必要降低队伍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损害队伍的情绪和作风,进而降低队伍的战斗力。 三、要努力实现完整教育 以上论述证明:软教育、硬教育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只有相互结合,才能共同构成完整教育;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认识到这一点不容易,在实践中真正做到更不容易。要使二者结合得好,必须从思想上注意以下几点:1.要增强完整教育意识。软教育、硬教育二者不可偏废,缺少哪一项都不是完整教育,都会影响教育的效果。对一个人、一件事如此,对一个单位乃至整个社会同样如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往往重视经济的法律的或纪律的硬教育手段,而轻视耐心细致的软教育手段。其根本原因还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缺乏深刻理解。我们要建设的市场经济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在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还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建设四有的职工队伍。因此,我们不能轻视引导人们思想的软教育,同理,我们也不能轻视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硬教育。2.要明确“一岗两责”的责任。我们的干部不论是做党务工作还是做经营管理工作,都有必要把管人、管事、管思想结合起来,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而不能以为书记就是管思想的,经营管理干部就是管处罚的;也不能以为处罚手段只能由生产管理干部使用,思想教育手段只能由党务干部使用。要使教育的效果好,必须把两种教育手段结合起来。每个岗位的干部都有管人、管事、管思想相结合的责任,每次教育都是各种手段的综合运用。这样,我们的教育才有望完整。3.要清除各种杂念。一不要怕得罪人而不想进行硬教育。有的干部所以不想对教育对象施以处罚,主要是因为头脑中有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降低威信等等思想杂念。其实,只要处分得恰如其分,公平合理,受到处分的同志即使一时想不通,迟早也会想通的。相反,该处罚的不处罚倒是要得罪人的,而且得罪的将是大多数职工群众,那倒是真的要丢些选票了。二不要怕闹事而不敢实施硬教育。有的同志对处罚“刺头”往往顾虑重重,觉得这样的人还是少招惹为好,弄不好自己收不了场,下不了台,得不偿失。但事实上,越是“刺头”越要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这样不仅对他本人进行了教育,而且对其他人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尤其是对净化风气、树立正气的作用将是巨大的。三不要怕麻烦而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怕麻烦不愿做思想工作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轻视思想工作的作用,不相信思想教育能解决问题。二是自己不懂思想工作,怕做不好惹人笑话。三是不愿多管闲事,觉得反正已经处罚了,服气不服气、想通想不通都是他自己的事。这实际是一种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的表现。四是以为做思想工作是别人的事,与自己没关系,不如不管,管不好还惹气生。所有这些都不利于完整教育的实施,都应努力加以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