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治理的内容体系及其运行逻辑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炯(通讯作者),男,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家族企业治理,电子邮箱:whmang@dhu.edu.cn;胡羽衡,女,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家族企业治理,电子邮箱:yhhu727@163.com(上海 200051)。

原文出处:
经济管理

内容提要:

关系治理与契约治理作为各具特色的两种公司治理模式,在企业成长中相互补充、相互转换。但与理论框架较为清晰的契约治理相比,关系治理的内容体系与运行逻辑仍有待探索。在现实实践中,家族企业代际传承阶段时常发生激进的治理模式调整,凸显了关系治理与契约治理的共性与差异。为此,本文收集了61家上市家族企业相关的质性素材,比较了代际传承前后的治理模式。研究发现:第一,相对于契约治理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关系治理的内容体系包括关系衔结和关系准则两部分,前者由亲信安置与格局部署构成,后者依靠心智结构准则、权威准则与信任准则运行;第二,基于质性资料归纳了“个体行为动机—关系互动秩序—组织结构属性”的治理模式运行逻辑,在比较中挖掘出关系治理的个体非经济理性人动机、共同体关系的嵌入式互动状态及以“礼”为核心的自然系统特征。本研究为企业识别与运用关系治理模式提供了理论基础,也对家族企业代际传承有一定指导意义。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2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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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旨在解决企业参与者未来可能产生的矛盾冲突(李维安等,2019)[1]。契约治理和关系治理是企业治理框架下的两条分支。当前的主流理论体系建立在委托代理理论、产权理论等企业契约理论之上,为契约治理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杨瑞龙和聂辉华,2006)[2]。但是,企业(特别是家族企业)的重要人际纽带往往由关系衔接(Gómez-Mejía等,2001)[3],关系治理的行为整合机制利于实现家族成员和高管团队的持续协作(Rosenkranz和Wulf,2019)[4]。关系治理也因此被定义为对社会关系的治理,是一种凭借密切的社会互动去协调组织成员间合作的治理活动(Mustakallio等,2002)[5]。相关研究表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关系本位”型社会中(翟学伟,2020)[6],更加需要依靠本土化色彩的实质性关系进行企业治理(杨光飞,2009)[7]。

      然而,现有的关系治理研究稍显模糊,以下两个问题亟待解答:第一,在内容体系方面,契约治理分别从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两个层面设定了企业参与者的合作模式和冲突处理原则(郑志刚等,2016)[8]。那么,关系治理的基本体系是什么?针对目标不一致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契约治理阐明了解决方法及依据(Lohde等,2020)[9]。那么,关系治理的应对举措又是什么?上述问题仍需进一步探讨。第二,在运行逻辑方面,围绕契约治理的研究多立足于经典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习惯沿用传统的经济学思想进行理论解释(Madison等,2016)[10]。但低度社会化的治理逻辑缺乏对人际互动特征的考量(Granovetter,1985)[11],正式权力的集中控制亦无法解释关系治理自主性、自发式、自然化的运作过程(胡国栋和罗章保,2017)[12]。

      理论与实践层面分别提供了求解上述问题的两条线索。首先,关系治理与契约治理同被视为有效的治理工具,能够完成相同的治理任务。然而,既有契约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较为扎实,且已形成了一个相对清晰完整的分析框架。从某种意义上看,相对成熟的契约治理理论触角或许可以延伸至关系治理研究领域,对应考察并解析关系治理待探究的一系列问题。其次,伴随我国家族企业代际传承井喷期的到来,学界涌现出了诸多“去家族化”研究(Hiebl和Li,2020)[13],但部分学者却误解并形成了契约治理会逐渐替代关系治理的观点(郑海航和曾少军,2003)[14]。事实上,对于深植本土制度环境与浓厚家族理念的中国家族企业而言,关系治理是其自然选择,也是维系其在中国情境下的优先选择。因此,通过关注家族企业代际传承前后的治理差异,尝试在与契约治理的关联比较中方可推进对关系治理的理论认识,同时也利于揭示关系治理的独特意义与价值。

      本研究以完成代际传承的上市家族企业作为分析对象,从契约治理与关系治理的比对研究视角中获得启发,进而采用比照式研究方法,“镜像”于契约治理的理论核心,深入探讨关系治理内容体系与运行逻辑。首先,研究团队对中国上市家族企业信息进行整理,筛选出已完成代际传承且现任董事长为子代的61家公司。根据收集而得的文本资料,比照企业契约理论内容体系,从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两个层面提炼出关系治理的制度要素,搭建了关系治理的内容框架。其次,借助社会嵌入理论,对两种治理模式的驱动逻辑进行了差异分析,将“个体行为动机—关系互动秩序—组织结构属性”的生成路径纳入比对框架之中予以细致探究,刻画出关系治理的运行机理。

      二、理论基础与文献回顾

      1.关系治理的研究现状

      学界在对关系治理的相关分析中,研究取向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文献认为关系治理是对社会关系的治理,此处的社会关系指向人际交互状态下生成的关系,而非是通过制度构建或合约缔结而得的关系。关系治理正是凭借这样的社会关系去引导个体行为,协调互动往来,在相互依赖的基础上建立起了关系秩序(罗家德,2020)[15]。其中,社会网络理论是重要的研究基础,该类研究立足于社会情境,考察网络系统的整体结构与网络成员的社会行为(李维安和齐鲁骏,2020)[16]。自格兰诺维特将社会嵌入概念引入后,相关研究的关注点开始投向社会关系,不断发掘社会关系的异质性。社会嵌入理论聚焦社会交往过程中的关系状态,并发掘了诸如信任、权威、心智结构等特质要素(格兰诺维特,2019)[17],这也为关系治理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因此,本文将尝试延续该研究思路,进一步对关系治理体系展开系统剖析。第二类文献从麦克尼尔的关系契约理论出发,认为关系治理是一项非正式的契约安排,目的在于维系长期关系价值(Macneil,1981)[18]。换而言之,行动者间的关系仍以契约为主导。第三类文献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学思想。部分学者提出,既往研究中的关系治理(relational governance)更多地被赋予“relation”性质,并未突出“关系”的特色,于是他们在中国语境下提出了关系治理(guanxi governance)概念(Nolan和Rowley,2020)[19]。关系治理(guanxi governance)强调在集体主义导向下培育关系意识,运用“仁、义、礼、智、信”等道德准则指导治理活动(Hammond和Glenn,2004)[20]。第四类文献从不同侧面去探索关系治理。例如,大量文献聚焦关系的互惠过程,认为关系治理是行为参与者间的关系交换(Blau,1964)[21];持“权力关系”观点的学者认为,等级化的制度安排是治理过程的具体体现(Redding和Wong,1986)[22];Jones等(1997)[23]将关系治理定义为共享价值愿景与行为规范;Starr和MacMillan(1990)[24]发现关系治理带有一定的资本属性;亦有研究认为关系治理的核心是对内部关系资源的配置(Pearson等,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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