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资源基础观认为异质性资源是企业发展独特竞争优势的关键,其重要特征就是难于被模仿和替代[1-2]。尽管学者们反复强调异质性资源的重要性,企业也在竭力保护创新资源不被模仿,但模仿式创新逐渐形成,并发展成为大多企业提高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然而,关于这一现象现有研究仍未给出充分解释。 异质性资源对于后发企业而言,是寻找生机和发展的关键。后发企业是指面临技术和市场双重劣势并以追赶行业内领先企业为目标的发展中国家的国内企业[3-5]。后发企业的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受制于已经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在位企业。有学者提出后发企业应根据在位企业的行动及时调整自身战略,不断靠近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竞争者,通过模仿式创新提高竞争优势[3,6,7]。这既有利于降低决策风险,又有利于积累有价值的创新资源,提高创新能力。也有学者对这一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靠近竞争者会降低企业的创新活力,提出后发企业应该增加研发强度,通过自主创新赶超在位企业[8-10]。 为了避免竞争者威胁到自身的市场地位,在位企业往往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抵制后发企业的模仿行为[11]。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一味地抵制模仿行为并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12]。当在位企业竭力阻止竞争者模仿时,会将竞争者逼入只能依靠自主创新实现生存的境地。竞争者仍可以通过自主研发创造出具有高替代性的产品。更重要的是,即使在激烈的竞争中在位企业打败了竞争者,当有新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参与进来时,在位企业是否又能在新的竞争中取得胜利?新参与进来的补位企业是否会影响在位企业在上一阶段竞争中的决策行为?对上述研究问题的探讨,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实践价值。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研究构建了两阶段演化博弈模型。首先,探讨后发企业在充分考虑异质性资源的模仿性与替代性后如何部署追赶战略。其次,分析补位企业的行为如何影响在位企业和后发企业的决策。演化博弈理论提出复杂系统最终都会经过进化达到稳定,复制者动态这一概念刻画了系统随时间达到稳定的动态过程[13-14]。在位企业、后发企业与补位企业的策略选择是一个动态的演进过程,在不断学习和试错的过程中调整自身战略。三方的策略选择不仅仅会受到每个参与者策略的影响,还会受到其中两方策略选择平衡态的影响。演化博弈理论能够更加客观、详细地刻画后发企业、在位企业以及补位企业的策略选择随时间达到演化稳定策略的动态过程。本研究有利于丰富后发企业追赶的相关研究,拓展后发企业追赶理论,为后发企业实现赶超提供实践启示。 1 国内外研究综述 后发企业由于面临技术与市场的双重困境,更倾向于采取成本小且成功可能性更高的模仿式创新,通过创造性地模仿行业内先进技术提高创新能力[7,15-16]。模仿式创新帮助企业以最小成本、最小风险的研发方式提高创新能力,最终实现赶超[3,17]。然而,单纯的模仿不利于企业创新,只能为企业带来短期的经济利益,只有通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利益,也是企业获取并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关键[10,18-19]。同时,也有大量研究表明模仿式创新与自主创新对企业创新绩效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二者之间存在稳定的互补关系或替代关系[20-21]。当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时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动态的协调运用这两种创新方式。 在位企业一般是行业内具有很强核心能力、优质创新资源的领先企业,其异质性资源往往是竞争者模仿的重要资源。梳理文献发现,在位企业抵制模仿行为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种方式:第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这既有利于保护异质性资源不被竞争者窃取和模仿,又有利于激励创新[22-23]。在位企业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渠道保护自身利益,增加竞争者模仿创新的成本[24]。第二,提高战略隔离机制。在位企业可以创造性地利用专利资源,采取专利组合方式提高战略隔离能力[25-26]。发展强替代性的专利组合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创新性。同时,有利于阻隔竞争者获取核心技术,增加竞争者模仿的难度。第三,提高品牌效应。在位企业可以通过增强品牌效应,提高新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从而降低竞争者进入市场的可能性。 虽然关于在位企业巩固市场地位的研究主要围绕抵制模仿展开,但有学者从异质性资源的替代性角度提出鼓励模仿能够帮助在位企业维护市场地位[12]。竞争者创造性地模仿在位企业的异质性资源,将研发出具有强模仿性的新产品。在这种情形下,在位企业可以通过鼓励模仿提高新产品的模仿性,降低其创新性和替代性[12]。若在位企业竭力抵制模仿,会增加竞争者研发出具有强替代性产品的可能性,威胁在位企业的市场地位。 另外,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和企业管理者逐渐发现并重视补位企业的重要作用。在位企业与后发企业的决策行为相互影响的同时,也与补位企业的决策行为密切相关。本研究在借鉴现有文献的基础上,将补位企业定义为在行业内逐渐成长起来的,且具有很强竞争力的企业[7,27]。当后发企业注意到补位企业的竞争优势时,希望能够与补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这大大增加了成功实现赶超的可能性。此时,在位企业更倾向于采取鼓励模仿策略来捍卫市场地位。这有利于后发企业研发出强模仿性而非强替代性的新产品。一方面,缓解在位企业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能够保证后发企业在行业内基本的市场地位,避免补位企业参与。对于补位企业而言,当后发企业无法实现赶超时,补位企业会愿意与后发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帮助其实现赶超。这是因为与在位企业相比,补位企业更愿意与市场地位尚未稳定的后发企业竞争。当后发企业能够与在位企业抗衡,甚至实现赶超时,补位企业更倾向于集中创新资源提高创新实力和竞争优势[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