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国有小型企业债务重组的经验及实践意义

作者简介:
组长 梁长海 副组长 郑乐顺 调查人员 郑云田 张作良 苑治亭 杨金柱 刘永国 王学伟 王泽民 隋枫 张峰 执笔 苑治亭 杨金柱 王学伟

原文出处:
山东金融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0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如何搞活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中小型企业,目前宏观上的政策已经确定,即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但具体到操作手段上仍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由于国有小型企业点多面广,其放开搞活的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状况,特别是微观经济效益。因而探索一条适合国有小型企业发展壮大的路子,切实提高银企双方效益,是搞活整个经济的关键。在这一问题上,诸城市从1992年开始到1994年对272家国有工业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关系,放开搞活小型企业,实现了企业债务的重新优化组合,挥索了一条以“企业内部债务优化”为特征的适合国有小型企业并对国有企业改革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债务重组的路子,逐步解决了企业负债率过高的问题,并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此,我们从中抽选了有代表性的11家企业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重组前企业基本情况

      重组前(1993年,下同),企业人、财、物由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统管,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尽管经过放权让利,推行承包资任制和实行三项内部制度改革等等,使企业活力得到了改善,但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政府对企业干预仍然过多,企业不能自主级营,亦不能自负盈亏。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内部管理缺乏科学规范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企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调动不充分。11户企业资产利税率7.6%,销售收入利润率4.3%,远低于当时银行贷款利率,企业经济效益不佳,发展后劲不足。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总量都不合理。一是负债率过高,重组前11户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达85%,最高的企业达103%,已资不抵债。二是负债结构不合理,表现为(1)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过高,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直接或间接地全部依靠银行贷款,企业还本付息负担重。(2)企业应付帐款及长期应付款较高,11户企业共17410万元,欠帐太多,生产经营困难。(3)企业对个人的拖欠款较高,7户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企业对职工欠款共计1250.3万元,影响职工的积极性。三是不良借款多,达14%。四是偿债能力低,11户企业重组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74.6%和23.5%,与经验准200%和100%相差太远。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效益差,自我积累能力低,企业自有资金少;“拨改贷”后。财政停止了对企业的注资;企业资金来源主要靠贷款,资本市场发育不全,企业直接融资少;社会资金短缺,社会信用混乱,三角债问题严重;行政干预和金融部门经营粗放,信贷对企业的约束力差;企业经营机制不完善,管理水平低;宏观政策不稳定,经济波动强烈,通货膨胀严重,造成经济结构失衡,严重影响企业经营。

      二、债务重组的操作过程和基本方式

      (一)企业债务重组的组织形式和主要程序

      诸城市国有小型企业的债务重组和制度改革,是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推动下进行的。债务重组的指导思想是依托企业改制,少破产、少兼并,通过调整资本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搞活企业,提高效益,在进行初次的债务调整后实现企业债务的内部动态优化,最后达到压缩债务总量,调整债务结构,提高负债质量的目的。债务重组的主要程序:政府部门成立企业改制和债务重组领导小组,规划、协调、指导全面工作,在企业进行改制的同时,配套进行债务重组。主要工作一是进行资产负债评估;二是对债务进行分类,落实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数量;三是进行债务转化和帐务处理工作,完成债务重组。

      (二)企业债务重组的基本方式

      1.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相对减少对银行的负债。11户企业债务重组后,由单一的国家投资增加了三种投资主体,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一种是内部职工持股,即将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就是将企业总资产评估后,扣掉总负债,将所有者权益中生产经营性资产折股出售给企业内部全体职工,把原来的国有企业改造成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公司职工通过劳动合作和资金合作,结成利益共同体。调查的11户企业中有7家是这种形式,重组时企业职工股本总额达2148.2万元,人均5728元。第二种是引入国内法人投资。如诸城市针织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共有4个法人股东组成,总股本2200万元,其中,中纺进出口公司、省纺进出口公司和潍坊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841万元,占38.23%,其余为诸城市原针织厂所有。第三种是引入外商投资。共调查了3家这种企业,引入外资513万美元,占双方实投总股本的31%。

      2.将企业对职工的债务转为股权,减少企业对职工的债务。企业改制之前,经过多年的累积,绝大部分企业都从职工手中集中了一部分资金,包括风险抵押金、带资投劳金、职工集资、工资增长基金等,构成了企业对职工的负债。调查的7户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前这部负债总额为1250.3万元,人均3334元,改制时全部转为职工对企业的股权。

      3.以盈利补充资本金,减少企业的负债总量。诸城市进行企业改制和债务重组后,注意加强对企业分配进行宏观调控,以盈利自补。工资总额的提取,坚持“两低于”的原则,由企业自主确定,报劳动、财政部门审核。企业税后利润分配,首先用弥补亏损,再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并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才能分配红利。同时,提倡企业特别是分红率比较高的企业动员职工扩股,尤其是把分得的红利用于扩股,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调查的11户企业重组前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950.4万元,重组后第一年为15383.3万元,第二年为25998.2万元;其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重组前为6138.4万元,重组后第一年为12094.6万元,第二年为16288.6万元,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递增。其中7户股份合作制企业重组后三年共扩股500.5万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