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与家族企业治理模式:合作还是冲突

作者简介:
陈建林(1979- ),男,广东始兴人,管理学博士,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家族企业财务管理;李瑞琴(1993- ),女,广东韶关人,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家族企业财务管理;冯昕珺(1991- ),女,广西桂林人,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家族企业财务管理。广州 510320

原文出处:
产业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私募股权进入家族企业是近年来出现的普遍现象。利用沪深两市上市家族企业样本,基于治理绩效视角分析了私募股权(PE)与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关系。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有私募股权参与的家族企业绩效显著高于无私募股权参与的家族企业,这表明私募股权与家族治理模式是合作关系。相对于治理环境差的地区,在治理环境好的地区合作关系更显著。相对于家族管理模式,在采用专业管理模式的家族企业合作关系更显著。(2)私募股权比例与家族企业绩效显著负相关,这表明随着私募股权比例的增大,私募股权与家族企业治理模式之间存在显著的冲突关系。相对于治理环境好的地区,在治理环境差的地区冲突关系更显著。相对于专业管理模式,在采用家族管理模式的家族企业冲突关系更显著。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18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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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1]。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数据,2011年,我国共有235支私募股权基金成功募集到388.58亿美元,基金数量与募集规模分别是2009年的7.8倍与3倍。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对我国现阶段的家族企业而言有特殊的意义。首先,随着我国创业板的建立,私募股权成为促进家族企业上市融资的重要来源[1]。张斌[2]的文献显示,2010年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中有私募股权支持的占40.8%。其次,我国家族企业正在面临大规模的代际传承[3],私募股权可以为家族企业的发展和转型提供新的选择。由于缺乏合格的家族接班人和足够的资金保证家族企业“长青”,家族企业开始考虑家族传承的替代措施[4],其中一个选择是将家族企业的部分股权卖给私募股权基金[5]。因此,探讨私募股权对我国家族企业绩效的影响效应十分必要。

       学术界已经关注了私募股权对企业的影响,其中最著名的是“Jensen假说”。Jensen[6]认为私募股权可以给企业带来现代治理机制,进而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发展绩效。同时,Jensen[7]还指出,私募股权融资可以为公司治理带来以下好处:首先,私募股权基金要求企业在发现管理者不称职时对其进行更换,并要求企业定期提供财务报表,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督促企业更高效地发展;其次,私募股权基金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大量的债务资金,Jensen[7]认为,债权所有者会监督企业行为,避免企业投资于净现值为负值的项目。部分学者证实了“Jensen假说”。Cressy et al.[8]的实证研究显示,有私募股权公司的绩效比无私募股权公司高4.5%。Harris et al.[9]的研究显示,当企业引入私募股权基金后,企业的所有权结构会发生变化,且该变化对企业的运营绩效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学者总结了私募股权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方式。李曜[10]指出,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控制了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积极参与到企业治理中,其所投资企业的董事会规模比上市公司更小,会议频率更频繁。王兰芳[11]则研究了创业投资对董事会结构的影响。

       然而,在目前的文献中,研究私募股权对家族企业绩效影响的文献并不多见。Achleitner et al.[12]以德国一个家族企业为研究对象,探讨了私募股权在进入家族企业后对其治理结构所采取的改进措施。但是,这篇论文没有进一步开展大规模的实证研究。Wulf et al.[5]通过调研118家有私募股权进入的家族企业,认为私募股权的进入可以给家族企业带来资源。但是,这篇论文并没有考察私募股权的进入对家族企业治理的影响效果。

       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一是从研究主题来说,探讨了私募股权进入和私募股权持股比例对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绩效的影响效果,发现当私募股权进入家族企业时,可以提升家族企业的治理绩效,但是,私募股权比例过高时,会降低家族企业治理绩效。二是从研究视角来说,基于公司治理视角探讨了私募股权进入和私募股权比例对我国家族企业的影响,从外部治理环境和内部治理模式两个角度比较了影响效果的异同。

       二、理论分析

       关于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效果,学术界有两种对立的观点:即家族企业具有公司治理劣势和家族企业具有公司治理优势。相应地,当家族企业具有治理劣势时,私募股权与家族治理往往呈现合作关系;而当家族企业具有治理优势时,私募股权与家族治理模式往往是相互冲突的关系。

       依据代理理论,企业的代理问题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是股东与管理者的代理问题[13],在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的背景下,由于管理者和所有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且两者存在信息不对称,管理者可能会利用其信息优势侵害股东利益,从而损害公司价值;第二类是大股东与小股东的代理问题[14],大股东可能为了自身利益,通过关联交易等行为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从而损害公司的价值。相关研究显示,私募股权进入企业后,会影响企业的公司治理绩效。李九斤等[15]发现,私募股权的参与不仅能够优化股权结构,提升企业价值,还能直接改变被投资企业的资本结构,其专业的管理水平和积极的管理态度有助于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窦欢和王会娟[16]认为,私募股权基金参与到即将上市的公司中,监督并改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而私募股权基金可以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来降低代理成本[17]。根据声誉机制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私募股权进入企业后,由于其自身拥有专业管理团队和信息搜集能力,能够帮助企业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关注,并获得他们的信任[18],这也可以帮助解决企业的代理问题。

       当私募股权基金进入家族企业后,如果可以更好地解决两类代理问题,缓解家族企业的治理劣势,就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绩效,此时,私募股权与家族治理模式之间就形成了合作关系;私募股权基金进入家族企业后,如果加剧两类代理问题,抵消了原有的家族企业治理优势,就会降低家族企业绩效,私募股权与家族治理模式就形成了冲突的关系。

       (一)私募股权基金进入对家族治理模式的影响

       (1)私募股权基金进入与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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