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防范法律风险,不仅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而且是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Agro(1978)研究发现,不考虑公司的战略和资产,白领犯罪导致30%的新企业倒闭。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2002年数据显示,白领犯罪每年对美国公司造成的损失在2000-6000亿元。《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有39起国有企业高管受贿案的总体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最高达4700余万元。从制度设计来看,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是防范公司风险,保护外部投资者的正当利益不受内部人侵害(叶康涛等,2007)。在经营环境日趋复杂、企业风险不断扩大的今天,风险管理和控制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背景独立董事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越来越受到上市公司的青睐。2002-2014年,我国主板A股上市公司共聘请了9506名(59887人次)独立董事,其中1453名(8845人次)具有法律背景。法律背景独立董事构成了独立董事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占比例从2002年的10.84%一路攀升至2014年的16.99%,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然而,详细考察独立董事法律背景的文献并不多见,对不同类型法律背景的研究则更少。数据显示,在8845名法律背景独立董事中,52.91%来自律师事务所,27.05%为法学研究人员,20.03%为公检法司退休人员。虽然他们都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但是在司法理论、司法实践和司法资源的掌握上却各有侧重,从而可能导致他们在发挥相应职能时存在差异。 本文从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出发,尝试考察不同类型的法律背景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抑制上市公司高管犯罪中发挥的作用。研究发现,法律背景独立董事能够起到抑制上市公司高管职务犯罪的作用,独立董事的法律背景越多元化、实务经验越丰富,高管职务犯罪的概率越低。作用路径分析结果表明,较低的高管职务犯罪率一方面是因为法律背景独立董事在任职前选择了低风险公司,表现为信号传递作用;另一方面,具有律师事务所背景的独立董事在任职过程中也发挥了积极的治理作用。此外,法律背景独立董事对高管职务犯罪的抑制效果还取决于犯罪类型以及犯罪行为本身的隐蔽性和严重性。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首先,La Porta等(1998)从宏观层面的法律环境出发,分析了法律体制的国别差异在解释各国金融发展、融资模式、所有权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绩效中的作用;本文则从微观层面的专业背景出发,分析了独立董事的法律任职经验在履行监督职能中发挥的作用,从微观层面提供了法律影响公司治理绩效的证据。其次,本文不仅考察了法律背景独立董事在防范高管犯罪中发挥的作用,而且对其作用路径进行了深入探讨,从实践上为企业充分利用独立董事法律专长提供了借鉴。再次,本文详细阐述了多元化以及不同类型的法律背景在抑制高管犯罪中发挥的作用,细化了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背景的研究。最后,本文的研究结论为监管部门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指导。 二、制度背景与文献回顾 (一)制度背景 我国一直尝试构造法治社会,以法律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现已形成庞大的成文法系统,但真正能够影响人们行为的是实际执行的法律,现实的问题是大量法律得不到严格执行(戴治勇和杨晓维,2006)。公司高管犯罪后“成功潜逃”或“无罪释放”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国现实中的执法问题不仅包括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而且经常是执法者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案件有选择性地采取不同的执法强度,既有执法不严,也有执法过度、以政策替代法律的问题(戴治勇和杨晓维,2006)。法律环境的不完善和公司高管的频繁落马为研究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职务犯罪提供了机会。 除了聘请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外,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成立法务部、聘请法律顾问来获取相关法律服务。法务部围绕公司业务可能涉及的法律领域展开工作,主要负责商务合同的审阅、起草等常规法务工作。对于法务部从未涉猎或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领域,企业可能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从工作方式来看,法务部和法律顾问并不直接经手公司业务,而只是对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从工作内容来看,法务部和法律顾问的职责在于理顺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评判和控制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协助公司管理层依法决策。与法务部和法律顾问这种被动式的协助工作模式不同,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直接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并且需要对持赞成意见的失误决策或违法决策负连带赔偿责任。信息上的优势和法律上的风险会使我国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在防范管理层职务犯罪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二)文献回顾 在独立董事相关研究中,背景特征是无法忽视的因素。监管部门要求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这激发了学者对独立董事专业背景的研究兴趣。之后,学者又从管理(Fahlenbrach等,2010)、政治关联(Agrawal和Knoeber,2001)、学术(Quan和Li,2016)、商业银行(刘浩等,2012)和券商(何贤杰等,2014;全怡等,2014)等背景进行了考察。 Agrawal和Knoeber(2001)发现,规模较大和环境监管成本较高的公司倾向于聘请律师背景的外部董事。魏刚等(2007)以我国1999-2002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了律师从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赵昌文等(2008)以我国2006年392家家族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了律师从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对企业价值的影响。郑路航(2011)以2006-2007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有助于减少公司和高管违规事件。Krishnan等(2011)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中具有法律背景的委员比例越高,财务报告质量越高,且这一正向关系在SOX法案之后更加显著。邱兆祥和史明坤(2012)以2008-201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独立董事的法律专长具有显著的绩效效应。Litov等(2014)研究发现,随着上市公司中具有法律背景董事的不断增多,他们在监督管理层、降低公司诉讼风险和提高公司价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