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放小”肯定会有戏

——来自66家国有小企业的调查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淑华 尤立新 全国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原文出处:
改革月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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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作为中央“抓大放小”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各地已经不同程度地展开,部分地区初见成效。为了解国有小企业放开搞活的情况,我们联合15家省市工会进行了调查。本次共调查企业66家,职工2800人,资产总量32.19亿元。

      “放小”遍地开花

      国有小企业量多面广,在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产权关系模糊、技术水平低、经济效益不高、亏损严重等问题已严重制约了国有小企业的发展。1993年亏损的2.17万户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小企业达1.76万户,占81.1%;1994年亏损的2.4万户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小企业达1.97万户,占82.1%。而像江苏省在独立核算的亏损企业中,小企业占99.5%,亏损额占91.3%。1995年底全省停发、减发工资的职工已达50万人。而停发、减发工资的职工主要分布在小企业。1996年以来,这一态势有增无减。从中央“抓大放小”战略提出以后,各级政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在改革的具体操作方式方法上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当前推进国有小企业改革的工作正在深入地发展。在所调查的15个省市中大部分国有小企业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如黑龙江省到1996年6月末,已有91.4%即2331户国有小型工业企业完成了改制;山东改制的国有小企业已有2.5万家,占到全省县以上企业的65%;湖南改制的国有小企业面也到了60%;安徽到39%;吉林也有1187家国有小企业改制,占计划改制的56%。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各地在具体“放开”过程中坚持“三放、两不放”的原则,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放”即:放开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主管部门不加任何干预,只是给予指导和协调;放开改制步伐,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不搞一刀切;放开企业领导干部管理权限。“两不放”即:不放松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不论何种形式,都要搞好清产核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放松对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监督管理。

      “放小”效果明显

      调查表明,“放开”给国有小企业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很多企业把改制与技术改造、加强管理、调整产品结构相结合以适应市场需求,取得了明显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基本明晰,转换经营机制。进行改制的企业,通过资产评估,产权基本明晰。在被调查的35家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中,股本总额为6.18亿元,其中国家股1.49亿元,占24.1%;法人股1.04亿元,占16.8%;职工集体股2.38亿元,占38.5%;职工个人股1.17亿元,占18.9%。产权的明晰,使企业开始以全新的运作机制进行市场竞争,强化了风险意识,克服了短期行为,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约束机制。

      2.企业发展较快,职工收入增加。改制以后,企业通过转换机制、强化管理、苦练内功,有了较快的发展。一是企业完成的增加值大幅度增长,66家企业完成的增加值由2.665亿元增加到2.88亿元,增长8.07%;二是企业资产总量增长很快,66家企业资产总量由改制前的15.1亿元增加到32.19亿元,增长113%;三是企业实现利税明显增加,66家企业实现利税由1.68亿元增加到3.37亿元,增加100.6%,其中上交税金由0.8亿元增加到1.57亿元,增长96.3%;四是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66家企业共拥有国有资产19.25亿元,而改制前仅为9.39亿元,改制后比改制前净增加9.86亿元,增长105%;五是职工收入稳中有升,职工年平均工资性收入由改制前的2989元增加到5222元,增长75%。在被调查的2800名职工中,有25.5%认为企业的面貌比改制前好多了,有27%认为有所好转。

      3.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服务力度。经过改制,政府已由过去的包揽一切,转向集中精力抓制定政策、抓规划、抓协调、抓监督与服务,为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解决关键问题。各地一方面出台了扶持企业解困的各项政策,解决企业的债务负担问题,改善宏观配套环境;另一方面始终把解决职工的安置和离退休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作为首要问题来考虑,规定从出售或出租国有产权及企业破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得收入中划出一部分,用于职工的安置和离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各地还制定了具体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下岗、失业职工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较好地解决了国有小企业改革中最重要的关键问题。

      4.职工对改革的信心增强,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代表了广大职工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因而多数职工关注、理解、支持、参与企业改制。在被调查的2800名职工中,有58%的职工认为与企业改制前相比积极性有所提高。尽管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每个职工都有被调整下岗的可能,但在1963名下岗职工中,仍有30%的职工愿意“参加培训后再上岗”,大部分职工对改制充满信心,这也是企业正在平稳过渡,形势朝着好的方面发展的反映。

      搞活国有小企业带来的新问题

      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在给企业带来活力的同时,也给企业和职工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一)给改制企业带来的问题

      1.政府干预过多。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改革的主体是企业,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的意愿,决定改制问题。政府的任务是加强领导,分类指导,调动企业积极性。但是,在实际运作中有的地方,仍然用指令性的手段,注重了积极推进,忽视了结合实际,在有的企业改制条件并不成熟且不自愿的情况下强行改制,限时收钱(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金),只改名字,未改机制,企业的很多困难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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