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下大决心,用大力气,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一次普遍的、认真的考核,同时加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和监督,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完善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制度。”那么,怎样搞好对企业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和监督呢?我认为,需要明确和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企业工会对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的重要组织者 最近,我到沈阳、大连、鞍山、抚顺、营口、葫芦岛等市专门就企业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情况做了调查,总的感觉,这项工作开展得比较早,比较普遍,个别搞得好的企业确实大大促进了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职工存在评不评议与己无关的思想;二是评下不评上;三是不敢评,不会评,不规范;四是评议无结果,不抓落实。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同志的观念还没有转过来,认为企业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是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的事,工会工作就是搞些群众活动,比如体育活动、文艺活动和职工福利等。我认为,工会搞这些活动是必要的,但是,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行使监督职能,把民主监督搞好更重要。现在对企业的监督有几种形式:一种是法律监督。如各种法律、法规;违犯了要受到法律制裁,受到法律追究。一种是行政监督。如财务审计、质量检查评定、财税检查等等都是行政监督。还有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群众办企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民主监督在某种意义上是超前监督,法律监督在某种意义上是事后监督。我国已把在党组织领导下,工会、职代会相对独立地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作为企业领导体制的一部分而纳入《宪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没有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其企业的领导体制是不完善的。所以,我认为组织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是新形势下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首要任务,是促进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工会职责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工会要理直气壮地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监督不力,企业班子出了问题,工会主席有责任。监督到了他不听是另一回事,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报告,如不采纳,上级党委要检查。当然,不是工会主席监督经营者,而是职工群众通过职代会形式来监督经营者,工会要组织职工监督。不是谁大谁小的问题。我们就是要研究和解决既不干预经营者行使权力,又要防止经营者滥用权力的问题。 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过程是教育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过程,即使领导决策正确,也要交给职工讨论,这既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也是使企业领导者得到群众理解、拥护、支持的过程。真正素质高的厂长是欢迎这样做的。凡是有阻力的,都是经营思想有问题,或者本身素质有问题。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但党管干部要依靠群众来监督、管理。企业领导干部必须有群众基础,必须置于职工群众监督之下,通过民意看表现。所以,企业民主管理不是可搞可不搞,职代会不是可开可不开,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不是可评可不评,而是都得搞,都得开,都得评好。 第二,要精心组织,统一行动,搞好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工作 一是评议工作要制度化。要集中时间评议,企业每年评议一次,全省统一时间,形成气氛。评议前,职工代表要做些必要的调查。评议时领导干部要在职代会上作述职报告,既是形势教育,又是工作报告,以便与群众沟通,统一思想,总结工作,把领导的意图和目标贯彻下去。然后发动职工讨论,广泛听取群众真实意见。评议可采取分口、分系统评,但职工代表的比例数量一定要保证。评议的过程,实际上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统一思想的过程,也是对职工群众进行形势任务教育的过程。 二是要成立评委会,制定方案,制定评议标准。工会在党委领导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评议方案,包括评议时间、方法、内容和标准。对职工要有正确引导,不是什么都要评。评议的标准,主要是看能不能把企业搞上去,能不能把市场开拓出来,能不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能不能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最终是看企业长远发展。 三是要培训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应是企业骨干,如劳模、党员和先进工作者。选出来后,要对他们经常进行形势、任务教育。重大问题决策必须提前向职工代表通气,以便统一认识,形成决策。这是企业的根本性建设。通过培训,增强职工代表的全局意识和市场意识,学会全面公正地看问题,这样才能正确评议,确保民主评议的质量。 四是评议要突出重点。民主评议的对象,不能只评中层干部,主要应评议企业法人。民主监督的关键是约束企业法人,主要是厂长(经理)、党委书记。当然,副厂长(副经理)、中层干部、工会干部也要进行民主评议。 五是评议结果要落实。评议结果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慎重处理,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与奖惩、使用挂钩,既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又体现爱护干部原则,有利于干部素质的提高。少数是表扬的,多数是总结经验教训的,个别的要处理。前两种都好做,关键是个别处理的。不够60%信任票的一般要拿下来。但对个别不服气的人,职工代表和评议委员会要做调查研究,允许人家发表意见,把调查核实的问题谈出来,他就服气了,确有核实有误的,要向职工代表作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