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亚洲“四小龙”近40年,尤其是80年代以来发展企业国际化经营经历了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由分散到集中的过程,取得了卓著成效。其主要原因是: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大企业、大财团的形成,木地企业效益下降以及有较健全的法律体系。 “四小龙”的成功经验为广东发展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要有明确的目标及可行的措施,政府要转变管理职能,企业要转换经营机制,优化产业结构,并按照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发展多元化的、全面的国际化经营。 〔关键词〕四小龙 广东 企业 国际化经营 启示 国际化经营是企业面向国际市场的经营活动,它是全球性的战略管理,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化生产都不可能只局限于国内,必须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企业的国际化经营通常有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两种形式,出口贸易是国际化经营的低级形式,只有对外投资才是国际化经营的高级形式。企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形式。 亚洲“四小龙”近40年在发展对外经济贸易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可给广东探索企业国际化经营道路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 亚洲“四小龙”发展国际化经营的特点及取得成功的原因 台湾和香港,早在50年代已经有了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60年代初,新加坡和韩国也相继开展了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业务。“四小龙”在起步阶段,出口和投资规模都比较小,从80年代开始,一系列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使“四小龙”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规模和速度得到迅速的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令人瞩目的经济热点,其国际化经营发展过程具有如下特点: 1.规模由小到大,呈跳跃式增长。以对外投资为例:台湾自1959年至1986年的27年间,对外投资项目才2511项,涉及的总金额仅为2.78亿美元,而1987年至1990年的4年间,台湾对外投资总金额已达250亿美元;韩国在1985年以前,对外投资中33%的单项投资额低于10亿美元,超过100亿美元的投资寥寥无几,而1986年以后,单项投资超过100亿美元的协议已增到1/3;香港对泰国和印尼的投资增长也相当快,1988年比1987年分别增加26%和90%,1990年又比1988年各增长31%;新加坡在1985年以后,也迅速扩大其对外投资。 2.市场由以亚洲为主迅速向北美、西欧以及世界其它地区发展。例如韩国,虽然目前大量的出口网络和子公司仍集中在东南亚,但对北美的出口贸易和投资额已超过亚洲;香港自80年代以来,对中国内地的出口和投资占同类总额的60%,但纺织品、玩具、塑胶和小电子产品的出口,房地产及制造业的投资已大量拥向北美和西欧;至于台湾,目前对北美出口及投资已超过同类总额的一半;新加坡也从过去侧重于东盟国家扩展到东盟、中国、北美三个地区。“四小龙”的国际化发展方向已逐步向全球发展。 3.产品和产业结构逐步从低级向高级发展。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80年代以前,“四小龙”的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玩具、塑胶、鞋业、食品等,80年代以后,为了抢占国际市场的有利地位,已迅速向电子、通讯、高新技术等领域扩展,从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转变;其二,从80年代后期开始,对外投资也从制造业扩展到当地的基础设施、金融、证券、商业、旅游业等领域,利用当地的体制和政策进行投资经营。 4.主体企业和经营形式由中小企业分散经营为主向大财团大企业集中垄断经营转变。80年代以前,亚洲“四小龙”的出口和投资主要是以中小企业分散经营为主,凭借“船小好掉头”的优势,“摸着石头过河”,取得一定的效益,80年代后期开始,借助有利的国际环境和自身实力的发展,大财团和大企业迅速成为“四小龙”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的主体,它们在东盟国家建立起工业区,在世界各地建立起出口和投资网络,形成富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外贸和投资群体甚至是垄断集团,获取高额利润。 “四小龙”在国际化经营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是经过近40年,特别是80年代以来的艰辛努力而得来的,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和相对稳定的区域环境,为“四小龙”发展国际化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亚洲“四小龙”在70年代经济飞快发展的基础上,80年代继续保持其快速增长势头,其中,外贸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经济增长的速度,而这一时期,东南亚各国相对稳定的政局和周边关系,更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外部环境。 第二,大企业集团、大财团的形成,为国际化经营提供了雄厚的物质条件。80年代以后,“四小龙”已形成了一批实力雄厚的大企业集团和大财团,1988年,“四小龙”中已有14家集团公司被列入美国以外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最大500家工业公司的范围。由于实行生产和销售的规模经营,必然形成较高的规模效益和较强的对内对外竞争实力。 第三,本地资源紧缺,成本高涨,效益下降,是发展国际化经营的内在动力。70年代以后,随着“四小龙”经济的迅猛发展,本地的投资环境不同程度比东南亚其它地方、中国内地,甚至欧美地区有所恶化,自然资源和劳力日渐紧缺,工资上涨,成本提高,加之在美国压力下,“四小龙”本币汇率上升,削弱了外贸的竞争力,迫使“四小龙”积极发展全方位的国际化经营。 第四,法律比较健全,法制体系基本建立,为国际化经营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新加坡政府于1976年就制定并颁布了《经济扩展奖励法案》,建立健全了对外经济往来方面的法律;台湾早在1962年就制定了《对外投资办法》之后经过1972年和1985年的两次修订,成为《对外投资及技术合作审核处理办法》,通过立法,放宽限制,鼓励企业对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