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集中度、创新承诺与创新方式选择关系研究

作者简介:
杨建君(1963-),男,内蒙兴和人,博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公司治理与企业创新,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西安 710049;梅晓芳,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西安 710049;石立江,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西安 710049

原文出处: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内容提要:

从股权集中度对企业内外部创新承诺影响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在大股东控制和股权分散的情况下,企业的内外部承诺和创新方式之间的关系。研究得出了股权分散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交易型主导的承诺,大股东控制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获得关系型主导的承诺,而当外部承诺以交易型为主导时,对企业进行突变创新更有利,以关系型为主导时,对企业进行渐进创新更有利等一些结论,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股权集中度与渐进创新和突变创新之间的内在联系。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企业管理研究
复印期号:201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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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问题的提出

      在竞争和不确定性加剧的市场环境下,技术创新能力的高低对企业乃至整个国家而言都变得日益重要,不断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自熊彼特1912年提出了创新的概念及相关理论之后,关于技术创新的研究就开始进入学者们的研究视野。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技术创新成为了企业发展的主要途径,各个学科开始从不同的角度关注技术创新。在对技术创新的研究中,技术创新的概念被不断细化,学者们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将创新分成了不同的模式进行研究。不同的创新模式有不同的特点,对于企业的创新绩效,甚至于企业的竞争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技术创新方式的研究,有助于解释创新活动的规律和创新实践的特征,对创新政策的制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了快速高效地实现创新,不同的企业是否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自己的创新内容,采取不同的创新方式?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的基础,将其引入到我们的研究当中,研究股权集中度和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以往有很多学者从股权集中度的角度去研究企业的创新行为。Hosono,Tomiyama和Miyagawa(2004)通过对日本制造业的实证分析,得出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和资产负债率对R&D强度有正的影响[1]。Hill和Snell(1998)就股权集中度与研究开发强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得出二者是正相关的关系,同时指出,外部大的利益所有者和大股东能够影响经理人去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战略[2]。黄张凯等(2006)的研究指出,股权集中程度降低独立董事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却又抑制着总经理、董事长两职合一。民营企业的独立董事比例较高,两职合一情况则较多[3]。张红军1998年对我国385家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与托宾Q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法人股比例与托宾Q存在显著的U型关系,而国有股与托宾Q的相关关系不显著[4]。但是这些研究过多的关注股权集中度对企业内部的影响,相对忽视了不同股权集中度下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创新行为的影响作用;过多的关注股权集中对企业创新投入、企业绩效的影响,而对股权集中度对企业创新方式的关注则较少。

      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可以分为企业内部因素和企业外部因素,本文的研究角度则侧重于内外部对创新的支持情况对创新方式选择的影响。我们知道,股东一般是以投入和决策的方式间接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在这里我们将对技术创新的各种投入和支持行为统称为创新承诺[5],不同股权集中度下,股东对于企业的创新承诺不管是从企业外部还是内部来看都大不相同。从企业的外部因素来看,不同的股权集中度企业,外部市场从资金、人才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企业创新承诺都不同。创新动力机制指出了外部市场对技术创新动机有影响,因此将外部资金市场的承诺引入到技术创新的研究当中来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企业的内部因素来看,不同的股权集中度下,企业内部给企业的创新承诺更是存在显著的差别。而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投资主体,决策主体,经营主体),企业对创新承诺的不同对创新方式选择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本研究将关注股权集中度、创新承诺与创新方式之间的相互关系,深入探讨不同股权集中度下对企业的创新承诺有何不同,如何进一步产生对企业创新方式的差异化影响。

      2 概念模型及要素的界定

      2.1 概念模型

      基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基础及现有文献中的不足,本文试图建立一个概念模型,以此来研究股权集中度、创新承诺与创新方式之间的关系。创新方式的分类有很多标准,从技术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自主创新、模仿创新和合作创新,从创新幅度的不同可以分为渐进创新和突变创新。由于创新幅度的概念在企业实践中十分重要,不同幅度的创新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不同,而且促进不同幅度创新的环境要素和企业内部要素也大不相同[6]。而在不同的股权集中度下,企业面临的环境要素和企业内部要素之间存在明显差异,所以选取突变创新和渐进创新作为创新方式的分类,来进行股权集中度和创新方式选择的关系研究具有特别的实践意义。股权分散和大股东控制两种股权形态之间的差异,使得企业面临的外部承诺和内部承诺都不同,而内外部承诺的不同都可能使企业在选择创新方式时表现出不同的倾向性。因此我们可以得到揭示不同股权集中度、创新承诺以及创新方式之间关系的概念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概念模型

      2.2 模型中要素含义的界定

      2.2.1 股权集中度:股权分散和大股东控制

      本文对于股权集中度不采取连续的测算方法,只研究股权集中度的两种典型情况:股权分散和大股东控制。对于这两种股权集中度含义的界定,采用学者们经常采用的分类方法,即按照第一大股东持股所占企业股权份额来划分。将企业拥有一个绝对控股股东,其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公司定义为大股东控制的企业。将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20%以下的企业定义为股权分散的企业[7]。

      2.2.2 创新承诺:外部承诺及内部承诺

      在现有文献的支持下[8-9],本文将创新承诺的表现形式分为:外部承诺和内部承诺。外部承诺主要指外部市场对企业的创新支持情况。企业外部因素对于创新方式选择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包括资金、技术、人才、政府支持、法律及文化环境等。本研究主要考虑外部资金市场对企业创新承诺的影响。Hoskisson(2004)的研究将资金市场对企业创新承诺的影响分为两种类型:交易导向型和关系导向型。交易导向型依赖更多的外部市场的交易元素来对企业进行治理。关系导向型则更多的依赖于家族、银行、内部关系来对企业进行治理[10]。内部承诺主要指高层管理者支持研发投入。本文将高层管理者支持定义为:高层管理者通过鼓励创新思想,鼓励或奖励企业员工的首创精神而建立起的支持企业内部进行产品或技术创新的氛围,是高层管理者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一种“软资源”的支持。研发投入则指企业对创新活动的直接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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