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多年的改革,目前,国有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已经明确,但是从改革的具体实践来看,仍有三大难题:一是企业“无钱买药”,即企业自身无力支付改革成本;二是“吃药过敏”,即在社会保障不健全的情况下,企业的任何一项改革都有可能造成某些负面效应;三是生病企业“有药不吃”,即企业各利益当事人担心失去现有的既得利益而对改革持观望态度。如何解决以上三大难题?我们认为,在当前中央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坚持以“自费改革”为主体思路,并通过实施“基础工程”、“细胞工程”、“增量工程”,以及“企业经营者工程”等四项工程计划,全面推动国有企业的深入改革。 启动“基础工程”——为国有企业改革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所谓“基础工程”先行启动,是指政府提前支出一定的成本,以此为国有企业改革营造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当前,有些国有企业之所以出现亏损,除了其自身经营体制和管理水平落后之外,更多的是由过去某些历史与政策方面的特殊原因造成的。因此,政府应出面解决好这些现实问题。 从历史方面看,国有企业建立之初,技术装备水平低以及后来由于忽视更新改造,导致现有生产设备普遍老化,是当前企业发展遇到的一个主要困难。如果从政策方面考察,当前国有企业出现亏损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原因:第一,国有企业目前还要承担一定的维持社会稳定的职能,致使企业为此支付大量成本;第二,国家投资政策变化给企业造成了过重的压力,致使债务包袱越背越重;第三,财政负担致使企业失去技术改造和后续发展的能力;第四,国有企业办社会加重了企业不应有的经济负担,致使国有企业又处于一种十分不利的竞争地位。由此可见,目前一部分国有企业效益不好,事出有因。要解决以上这些问题,仅仅靠企业自身的努力显然是办不到的。在当前中央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如果我们指望全部由中央财政为企业改革支付成本,也不可能。因此,我们面前一条可行的途径,那就是地方政府要帮助企业实行自费改革。 当务之急是地方政府应自筹一部分资金,帮助企业卸下包袱,减轻负担,让企业轻装前进。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要不断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由地方财政先期垫付一笔失业救济金,帮助国有企业分离冗员,并从优势企业做起,变目前企业对冗员的隐蔽救济为政府对冗员的公开救济,变企业内部的隐蔽失业为社会的公开失业。再有,地方政府投入适量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真正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保险实行“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政策精神。对特困企业,离退休职工实行“托管制”,采取企业、养老保险机构和财政三家抬的办法,逐步使企业养老社会化。最后,要切实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尽快把目前仍由企业承担的医院、学校等一系列社会职能分离出来,改企业办社会为“社会办社会,市场办社会”。 启动“细胞工程”——把企业造就成真正的市场主体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那么,怎样激活经济细胞,从而在整体上搞好搞活国有经济?这是当前我们各级政府部门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经过十多年来的改革实践与探索,现在人们已基本达成共识,即根本出路就是让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然而,把国有企业作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推向市场,当前有两个前提我们必须明确:第一,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的目的是搞活大多数企业,而不是让众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死掉;第二,任何改革措施出台,都必须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正是基于以上考虑,所以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必须采取“推扶并举”的策略。 我们可以把国有企业按其经营状况分为四类:一类是经济效益一直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并能保持一定发展速度的企业;二类是过去经济效益不好,但正在走出困境的企业;三类是过去经济效益较好,但受某种政策因素影响,目前难以自拔的企业;四类是经济效益一贯较差,并且将来扭亏无望的企业。我们认为,在以上四类企业中,应该把第一类企业和第四类企业“推进”市场,而把第二类和第三类企业“扶进”市场。 所谓把第一类和第四类企业推进市场,就是指政府应该放手让第一类企业自由地到市场上去经营,企业产供销等一般经营事务政府不再干预。搞死第四类企业可以更好地搞活第一类企业,而且真正属于第四类的企业在我们整个国有大中型企业中为数不多。虽然政府对第四类企业破产后职工安置和失业救济要承受一定的压力,但比现在全部由政府隐性包起来的做法,负担要轻得多。 对第二类企业和第三类企业采取“扶”的办法让其进入市场,主要是考虑这两类企业还有起死回生的希望。它们目前虽然在“患病”,但还不是“绝症”。政府对这类企业,就像家长对待正在生病的孩子一样,不能完全撤手不管,而必须再抚养一段时间,等他们的身体完全康复并成年之后,再让他们自食其力。 基于上述分析,启动国企改革的细胞工程,似应实施四大举措:一是放开搞活自立一批(第一类企业);二是扶持帮助壮大一批(第二类企业);三是扭亏增盈救活一批(第三类企业);四是兼并破产清掉一批(第四类企业)。 实施“增量工程”——强化国有经济发展的后续能力 所谓“增量工程”,是指地方政府以提高国有企业整体技术进步程度、增强国有经济发展后劲为主要内容所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有机结合。实施增量工程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当地优势,多方争取国内外资金,逐步增强企业发展的后续能力,并进而改变当地经济运行的格局,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空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