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活国有小企业的探讨

作 者:
宗寒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经济日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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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活什么,怎样放活

      深化国有小企业的改革,放开放活一般国有小企业,放活什么?怎样放活?从我国各地改革的实践经验看,我认为要注意把握三点:

      一是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改革形式。不能用一个统一不变的模式来解决不同的问题。

      二是在所有制结构及国有经济实现形式上,要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要求,进行探索。一部分国有小企业,不涉及所有制的变化,只涉及法人财产权和管理权限、责任的变化;一部分为适应生产力的现实水平,要在两种公有制形式间作适当调整,或在以国有经济为主的条件下,在国有经济内部国家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产结构上作适当调整;少量长期亏损、经营无望的小企业可不采取国有经营形式,而是调整所有制,但这只是少数。

      三是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要拓宽视野,打破地区、行业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在全国范围内寻找生产力最佳结合点及资产重组和资源配置的突破口,从社会范围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壮大公有制的经济,发挥公有制经济的整体优势。

      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

      如前所述,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有的不涉及所有制,但有的要局部改变所有制。这就是在坚持国有资产为主的条件下,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吸收职工和法人入股,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控股,可以保持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国家所有制生产关系的优越性和生产力的优势,使国有小企业不断成长壮大,使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乡镇企业有重要依托,这对那些有一定实力,有发展潜力的县属部分国有骨干小企业特别重要;吸收职工入股和法人入股,则可以使职工与企业的命运联系更加紧密,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风险意识,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逐步实现自负盈亏。吸收职工入股的数字不能过少,过少了对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风险意识没有用处。有的企业还从历年积累的福利基金中划出一块作为企业股,参与分红,用于职工福利,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采取这种形式的,主要是国有小企业中的骨干企业,以及用股份制形式重组、兼并的企业。这些企业的数量不一定多,但它们的地位重要,资产、产值、利税都占很大比重。吸收职工入股和法人入股的前提是企业有效益,有吸引力。

      对于那些生产规模很小、设备简陋、生产社会化程度很低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放开放活的一种形式,是将资产有偿转让给企业劳动者,改组为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特点是生产资料由国家所有改变为劳动者所有,劳动者既是劳动者,又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大家共同出资,共同劳动,自主经营,自主决策,民主管理,按劳分配,按股分红,共担风险,自负盈亏。厂长由职工自己选,大事由股东大会自己定,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领导完全与政府脱钩,真正实现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与职工的利益联系更加直接和密切,生产经营得好,职工不仅可以通过按劳分配增加劳动收入,通过分红增加分红收入,而且股份可以增值,反之,则按比例下降,经营不好股东还可能被搭进去。这就逼着职工必须关心企业,关心生产经营,关心每一项重要决策,关心厂长的能力和品质,千方百计把企业搞好。实践表明,这种所有制形式适应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的那部分企业。各类国有小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改为股份合作制的国有小企业,应该绝大多数是集体所有制企业。

      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把一部分国有小企业改造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会不会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影响社会生产力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主要决定于三个条件:

      1、改制的数量。改制的数量对公有制影响很大。 按拥有固定资产净值计算,如果70%的国有小企业改为私有制,30%改为股份合作制,国有经济将下降14.5%,同时私有经济将上升近10%(9.8%), 合作经济上升4.7%。再加上原有的私有经济(约占工业总产值的14.5%, 固定资产净值的10%),个体私有经济的比重将达到20%左右。这就值得注意了。

      2.生产关系及其实现形式是否适应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及发展要求。如不适应,应加以改制。以集体所有制代替部分国家所有制,并不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但股份合作制不是万能的,它的适用范围及优越性是有限的,生产社会化程度一提高它就容纳不下;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的劳动与资本的配比必须适当,否则必会引起新的矛盾,严重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是不能不注意的。

      3.改革过程中能否按生产资料的重置价全部收回,并重新投入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有小企业改革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对现有资产(包括土地、自然资源及无形资产)必须进行全面严格评估,清理债权债务,计算国有资产实际拥有量。改为股份制,要按照国有资产净值的现价入股。吸收职工或法人入股,等于扩大投资,职工或法人必须以与入股同值的现金或其他生产要素投入企业,不能以虚幻的“投入”代替实际投入,那样做等于侵蚀国有资产。如果划出一部分国有资产售给职工(股份制),或将企业的全部资产作价售给职工(股份合作制),那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质改变,购买股份的职工必须如数付费,交给国家或其资产代理部门,而不允许“无偿落实到个人头上”。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分期付清,但必须先交大部,余款确定付款期限,欠付款要依照银行利率计息。国有小企业出售资产收回的资金,要按照优化国有资产的需要,继续投入再生产,不得挪用,不得用于扩大消费。

      放活国有小企业的其它问题

      1.国有小企业的改革必须与改组、改造相结合。调整、重组和兼并一批企业、设备和产品,国有小企业才能办好办活。

      2.深化改革必须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健全企业内部领导体制。

      3.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的过程中,政府既要放权,又要充分发挥其制订改革方针、创造改革宏观环境和外部条件、组织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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