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谓国有企业改革成功,是指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的胜利完成。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都必须不断改革。现在我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已取得了巨大成绩,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但是还没有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距离应该达到的目标更有相当大的距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为了顺利完成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研究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条件,是很必要的。 下面主要根据我国20年来改革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成功所必要的若干条件进行分析。这些条件是:明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地位和作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所有制格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配套改革,尤其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改进和加强企业管理。 一、明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经验表明,正确确定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和目标是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而这又要以正确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和目标为条件。当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阶段,才从单纯的扩权让利转变为制度创新,才有可能实现改革的目标。而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又都是以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前提的。 改革前,我们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是排斥商品经济关系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的,故称为产品经济。它的优点是可以集中使用资源,有利于完成某些国家规定的任务。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内,这种体制起过积极作用,但这种体制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弊端,不利于发挥地区、部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经济改革就是要在体制上创造条件,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尤其是让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克服以上弊端。 但是,我们对于市场机制作用的认识经过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改革伊始我们就认识到要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在农村、城市采取的改革措施都是为此创造条件的。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后更是自觉地实行了市场取向的改革,日益扩大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尽管如此,大家对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社会资源配置中要不要起基础作用却长期没有取得共识。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就说过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其他有些同志也说过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并未及时被人们普遍接受。 传统观念认为,市场机制是资本主义的经济范畴,市场经济当然更是姓“资”而不姓“社”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前,曾争论过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商品经济。有些同志认为,只能提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能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由是商品经济姓“资”而不姓“社”。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大大向前发展一步,但以后又展开了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市场经济的争论,有些同志把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等同起来,把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等同起来。针对这种观点,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谈话中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同志的科学论断为这场长期争论做了总结。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清除了错误的传统观念,这才为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正确提法奠定了思想基础。 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商品经济有一个从不发达到发达的发展这程。在不发达的商品经济阶段,市场机制还不能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这时候的商品经济还不能称为市场经济。而当商品经济发展到比较发达的阶段,机制就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成了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商品经济就成为市场经济了。因此,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它们都要有市场,都要实行等价交换,都要开展竞争,都要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这些是共同点,但并不是任何商品经济都是市场经济,小商品经济就不是市场经济。只有商品经济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相当发达,市场机制成为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商品经济才成为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必须具备一系列条件。例如,既要有发达的商品市场,还要有发达的要素市场;要有灵活的价格机制;要有相应的微观机制即现代企业及其运作机制;要有资源自由流动的各种必要条件;还要有正常的市场运行规则和健全的市场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并克服其消极作用和弥补其不足,还要有正确的宏观经济管理制度和政策。可见,市场经济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产物,是一种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应是发达的商品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应是市场经济。 如果只承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而不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就是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划了一条不该划的鸿沟。由于这种不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曾经非常流行,因而使得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有局限性,在有些问题上不够明确或不够彻底。例如,我们曾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概括为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有些同志进而认为这就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样就难以使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又如,一种流行意见认为,国有企业只能有相对的独立性。所谓相对独立,就是相对自主经营而不完全自主经营,相对自负盈亏而不完全自负盈亏。这样,国有企业就难以成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难以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从而也难以便市场机制发挥它应有的调节作用。再如,我们曾规定劳动力、土地和企业等都不是商品,这样就难以形成生产要素市场,难以使国有企业优胜劣汰,难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这些理论上的局限都曾影响到改革的实践,增加了改革的困难,造成改改停停的局面。后来按照邓小平同志的理论克服了这些局限,在继承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科学内容的基础上,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并据此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改革以及价格改革、市场培育、宏观管理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才比较顺利地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现在记住这个经验教训,还是很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