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周锦尉点评: 苏勇先生为复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教授,专门授课企业文化,在这个领域是上海有造诣的专家,有企业文化专著与不少论文。现在刊登的文章是他多年研究这个专题以及处于对企业文化建设第一线的理解。此文既有理论,从企业文化的四个属面来阐述,又提出了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有针对性的问题,可供读者阅读参考。 作为一种全新的而且行之有效的企业管理理论,企业文化被介绍进中国已有一些时间了。不少企业将企业文化理论运用于实践之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尤其在当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如何根据各企业的自身特点,建设富有鲜明特色的企业文化,不少企业都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按照企业文化的基本理论,我们可以将一个企业中的文化现象分为四个层次,即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这四个层次由内到外,构成了一个企业的文化模式。从我国目前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情况来看,每一个企业在这四个层次的企业文化建设中,都还存在着一些现实的,带有共性的问题需要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精神文化层面 精神文化是一个企业文化的核心,其中尤其是企业的价值观更是体现了企业的追求。在中国的绝大多数企业中,都用“企业精神”这样一种载体来表达出企业的价值观念,这种为官方所提倡,为企业所认同的形式,作为企业精神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有着其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值得重视的是,目前绝大多数中国企业的“企业精神”,依然停留在“千人一面”、“千厂一词”的雷同化,模式化程度,其内容大多是“团结、求实、开拓、进取”之类的“标准件”,根本反映不出企业的个性。德国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同样我们也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企业。每一个企业在历史、行业、地域、员工构成、经营风格等诸方面都会具有或多或少的特点,这些特点构成了一个企业的个性。而“企业精神”则应该反映出企业的个性和特有的一种追求。但遗憾的是我国企业在这方面尚有很大欠缺。近一二年来,结合CIS的导入, 虽然已经有一些企业在这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例如上海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主导产品是“幸福牌摩托车”这一特点,提出了含意颇深,又契合企业品牌的“创造幸福”的企业精神,并加以进一步深化,赋予其为用户、为社会、为企业、为员工自己都创造幸福的四层含义,但从总体情况来看,在企业的精神文化建设方面,达到这样水平的还不多,还需花大力气加以提高。 二、制度文化层面 一个企业的管理制度体现了管理的风格,也是一个企业文化的反映。在企业的制度文化建设中,也有很多现实问题值得研究。例如,在当前的中国企业中,究竟是实行“柔性管理”好还是实行“刚性管理”好?按照企业文化理论,主张对员工实行“软约束”,主要是以价值观的引导和行为规范等的影响来约束员工的行为,而不主张用严密、复杂的规章制度来控制员工,但也有不少企业领导认为,在当前的中国企业中,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都还远未达到这一步,因此还是要实行类似“泰罗制”的刚性管理,甚至有一些企业家坚持认为:管理,说到底还是胡罗卜加大棒。因此在企业的制度文化建设中出现了一些偏差。还有,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见仁见智的“模糊工资”问题,虽然是一个具体的工资发放方式和手段,但其中也反映了企业的一种文化。以前为合资企业采用较多的“模糊工资”的发放方式,近来似有越来越多向国有企业蔓延之势。这样一种具体的工资发放制度,究竟会对员工的心理和人际关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近日有新闻媒介报道,某地政府要求所有国有企业,一律不得采用“模糊”的形式发放职工工资,对这类规定又该如何看待?企业文化理论强调对员工的信任和尊重,如果说采用“透明”的方式发放工资容易造成员工有攀比心理的话,那么“模糊”了以后是否就没有问题了呢? 三、行为文化层面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使企业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来采取必要的经营行为。但是,企业在较少地受到来自政府的干预之后,应该根据本企业所尊崇的价值的观念,来自觉地调控自己的行为。因为一个企业的一举一动,反映出企业的文化品位。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一种伦理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行为除了必须受到法律约束外,同时也应受到社会道德的约束。那些为了自己企业的局部利益而不顾社会公德的企业,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会受到谴责的。在当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如何使企业的经营行为不仅合乎法律规定,而且合乎为我们这个社会大多数人所赞同的社会公德,是企业行为文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拿提高企业知名度来说,那些有着较高品位的企业,是靠不断地回报社会、注重为社会贡献等手段来确定良好形象,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而有些企业则是靠哗众取宠,或者是依靠某些不太光彩的手段来吸引公众的注意,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虽然在一个时期内,二者可能都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但从长远来看,那些品位低下的经营行为最终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