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股份企业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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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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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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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产权社会化

      产权问题的核心是所有制问题,马克思提出“共同占有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和建立“自由人公社”他所讲的所有制是什么样的所有制,专家学者理解不一,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但可以肯定地说,绝不只是国家所有制一种形式,而应该包括集体所有制和其他公共所有制等多种有国有经济。1979年,意大利国有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24.7%,法国占13.5%,日本占11.1%,英国国有制的比例更高,撒切尔夫人主政后,把它改为私有经济。由于国有经济的效益不高,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把国有经济改为私有,除了邮电、铁路等少数企业仍保留由国家经营外,大部分国有企业都已改制了。所有制是决定分配的基础,历来为人们所关注,十九世纪上中叶,是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转轨的时期,资本主义的占有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已经普及到所有的经济领域。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达到惊人的程度。马克思在《资本论》和《共产党宣言》中,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指出两极分化和工人阶级绝对贫困化是不可避免的,并由此做出社会主义必然要取替资本主义的论断。到了垄断资本的出现,列宁断定资本主义已经到了腐朽、没落、垂死的阶段。但是在这之后资本主义又经历了许多变化,最引人注目的是产权制度的改革。早在十八世纪初,欧洲出现了私人集资的股份公司,但规模很小未引起注意。十九世纪中下叶,资本主义各国掀起建筑铁路热潮,股份公司更蓬勃兴起。马克思对此曾给了很高的评价:“假如必然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末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事完成了。”二十世纪上中叶,股份制又有很大的发展,公众持有公司的股份成为普通的社会现象。现代的股份制企业公众股占很大的比例,有的几百万,几千万股,股份社会化的结果,少数人控股就不可能了。西门子公司,其家族股票只占公司总额4%左右,美国杜邦公司至今赫赫如昔,但其家族继承人的股票已分散到无足轻重的地步了。有的国家对个人持股还有法律限制,英国规定任何个人或集团购买企业股票不得超过5.5%,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对个人或集团购买公司的股票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股东仍有大小,但都不能控股。这是产权演变中的一大进步。

      二、关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产权社会化的结果是谁也没有办法控股,这就必然导致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权就是投资权,即股东在企业资产中所拥有的那一份股份,股东很少是专家、企业家,更多是普通的公众,他所关心主要是股票的价值。因此,经营者就必然要从所有者中分离出来。企业的经营管理由独立的经理阶层来担任,这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必须分开的理由。企业由一批优秀的企业家、专家来管理,这是现代股份制企业的一个鲜明特色,它使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有的关系以及他们在企业中的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有经营主体是企业家和经理阶层,而不是股东。股东做了投资者可以享受投资部分的股息、分红和资本增殖的权益。但股东不能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因为股东很分散,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进行管理,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企业的经营主体是经理阶层,那末,经理由谁来选?章程规定是由董事会聘任,但说到底是由市场来选择。“将军决胜在战场,企业家决胜在市场”。经理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能够开拓、发展,创造非凡业绩,就可以继续留任。经营不善、管理无方就必须辞职,董事会就要解聘他。经理的去留表面上看是由董事会决定,从实质上讲,还是由市场来决定的。

      三、关于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是针对中国的特点来说,中国的公有制企业都有一个主管部门,企业是行政的附属物,这是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结果,延续至今还没有根本的改变。国有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掌握着人财物大权,企业没有自主权,一切从属于行政主管部门。这个问题讲了多年,一直没有解决,关键是权力问题。过去提出给企业“松绑放权”,这在当时是一个进步,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还不够,因为它的概念很不确切,意思是说,这个权还是我的,现在“放”给你,放多放少由我来定。自主经营本来就是企业应有的权利,不是主管部门恩赐给它的。正确的提法应该是“还权给企业”,这样,政企就自然分开了。主管部门的职责就要转为协调、服务,替企业排忧解难。改革开放十多年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政企分开问题还没有解决。广宇集团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和社会主义股份制试点,一开始就做到政企分开,没有隶属的行政主管部门。按当时的规定,企业没有主管部门的证明,工商局是不予登记的。我们说广宇公司是现代企业改革的试点,可以作为无行政隶属的企业,这个意见得到省体改委与工商局的支持,做为改革试点企业给予登记,成为全省第一家“三无”公司,即无主管、无编制、无级别的公司。“政企分开”这个长期未解决的问题,在广宇集团公司成立伊始就得到彻底解决。没有主管部门是不是就没有人管了?不是的,工商、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都可以管,是依法管理,不是行政干预。企业内部的问题几个领导人商量就决定了,不要层层请示,费时误事。

      四、关于企业的董事会组成问题

      现代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可以是但不完全是由股东代表组成,而是由企业家、专家等优秀人员组成。西方现代大型的股份制企业大多数是这样做的。广宇集团公司也是这样做的,广宇集团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三个董事是由三家股东指派的(也是有经验的专家),其余是由非股东中挑选的专家和有经验的人来担任。广宇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总裁、副总裁个人没有股份,将来实行职工持股,可以占有一定的股份,也只是象征性的,比例很小。董事会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但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董事会一年召开两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主要是听取总裁的工作汇报,审议批准总裁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新的一年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效益指标,检查一年企业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方案以及由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广宇集团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与现代股份企业重新设计是一致的。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履行董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第一届董事会已运作了两年多,实践证明效果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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