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企业商标战略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柏林 苏子仪 华中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大众企业管理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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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商品走向市场的各个环节中,商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商标,作为企业从事商业行为的标识,以它特定、明确的形象,将企业的经营理念用具体可视的符号、图案表达出来。它不仅具有营销识别及法律保护功能,而且还可以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商标,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既是知识产权,又是工业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知识产权,它凝结着商标设计人员的思维成果;作为工业产权,它同企业的动产与不动产一样,是一种物质财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臻完善,商标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商标形象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如果一个企业仍然因循守旧,缺乏商标竞争意识,就会被激烈的竞争浪潮所吞没。

      企业商标战略,是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就是围绕如何创立驰名商标所作出的一系列决策,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具体说来,包括精心设计、及时注册、正确使用、严格管理、主动保护与突出宣传等六个基本策略。

      一、精心设计

      要获得一个成功的商标设计并非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它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财力与智力。如美国福特公司的“艾德赛尔”汽车商标,是从一万八千多件设计方案中筛选出来的。而美国驰名商标“艾克森”则动员了包括心理学、语言学、社会学、经济学、商品学及美学等方面的专家,花费六年时间,耗资140万美元才设计出来。一般来讲,一个成功的商标设计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①合法性:合法性一是要求商标的构成要素要符合法律规定。如在我国,商标只能由文字、图形以及二者的组合而成。如果是由立体造型或纯音响、纯色彩构成则不合法。二是不得使用法律禁用的标志如各国国名、国徽、国旗以及其它国际性组织机构的专用标识如“红十字”等作为商标使用。

      ②独特性:商标作为企业形象、产品质量与信誉的标志,必须具有独特的个性,不要与其它企业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的独特性应着力体现易看、易读、易听、易记,有利于消费者识别,有利于商标形象的传播。

      ③联想性:好的商标设计应适应消费者的心理,暗示产品特性,积极启发正面联想,消除负面影响。如“金刚”门锁暗示商品的坚固;“柯达”读起来让人仿佛听到照相对按动快门的声响;“红豆”则象征着纯洁的爱情;“老板”迎合了某种时尚,似乎代表着一种身份;而“雀巢”则让人联想到雀巢中母鸟喂养雏鸟所寄予的无限母爱。好的商标设计不应产生负面联想,一旦发现应及时消除。如“金利来”原名叫“金狮”只因在香港“狮”字与“输”字谐音,故改动。

      ④通用性:考虑到不同国家的语言及文化上的差异,好的商标设计应考虑到让世界上更多的人发音、拼写、认知和记忆。最起码也得照顾到英文的含义及发间,这样才有利于我国企业创立国际驰名商标。我国一些知名企业在这方面作过不少努力,也有很多成功的例子,如台湾“国产”商标的英文含义是Goldsun(金色的太阳);大陆“四通”是Stone(宝石);“联想”Legend(传奇);“雅戈尔”是Younger的谐音(更年轻)。这些商标的中、英文含义及发音照顾的都很周全。

      ⑤审美性:好的商标设计,看上去,其图案应当简洁明快,富有美感;听起来,其发音应当清晰可辨,悦耳动听。目前,我国企业的商标图案设计离国际规范及水准的差距还很大。例如那些“亭台楼阁”、“花草虫鱼”比比皆是,其图案繁杂零碎,缺乏视觉冲击力,既不易识别,又不美观。而象“太阳神”、“联想”、“今日”这样的优秀设计在国内尚属凤毛麟角。

      二、及时注册

      商标设计完毕,应在该商品进入市场之前就及时注册。依照我国商标法及国际惯例,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①未注册商标没有专用权,若被他人仿冒,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②未注册商标若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则构成侵犯他人商标权;③若被他人抢先注册,自己反而失去使用商标的权力,若继续使用,则对他人构成侵权。如广东强力集团的“强力”饮料,在东北市场颇受欢迎,但该公司迟迟未将“强力”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强力”商标后来被某省一家小厂注册在先,而强力集团在其饮料上仍使用“强力”商标,反被视为侵权行为。该公司不得不忍痛花35万元将“强力”商标从原注册人手中转买过来。一个原来只需花300元就可以注册的商标,却要付出一千多倍的代价,这样的例子绝非仅有。

      我国于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到1993年底,国外来华注册的商标已近万件,而我国到国外注册的仅有215件。更令人堪 忧的是,我国许多名牌商标在国外被别人抢先注册:如“同仁堂”在日本,“青岛啤酒”在美国,“竹叶青”在韩国,“凤凰”在印尼,“阿诗玛”在菲律宾,“天坛”蚊香在马来西亚,……抢先注册,使这些产品在通向国际市场的道路上障碍重重。这些令人痛心的教训应当汲取。 三、正确使用

      商标的注册意味着商标专用权的取得,经注册以后,一定要正确使用:①要注意商标注册时所核定使用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核定使用的商品,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注册时效等,都不能随意改变。②使用在商品及商品包装上、、POP广告及专卖店等处的商标,应置于突出醒目的位置上,让消费者一目了然。③商标名称、产品名称与企业名称最好能成“三位一体”结构。如“可口可乐”、“太阳神”、“健力宝”等。这样做的好处是把商标形象、产品形象与企业形象融为一体,易于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统一的整体形象。④对于有些实力雄厚、多角化经营的企业,可以根据其产品定位采取主、副商标策略。用主商标来树立企业形象,用一个乃至多个副商标来树立各类不同产品的品牌形象。如美国宝洁公司在其主商标“P&G”之下,根据公司各类产品特点及其消费群体的不同,开发了“飘柔”、“潘婷”、“海飞丝”等多个副商标。多品牌战略使得宝洁公司保持很高的市场占有率,获得丰厚利润。⑤慎重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切不可只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轻易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必须事先对被许可人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严格考核。一旦许可使用,要严重监督其产品质量。否则,被许可人的产品质量问题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会砸自己的牌子,进而危及企业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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