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话,从研究对象到研究方法 神话热是一个长久历程的产物。20世纪神话批评的直接的源头,我以为是尼采。他说:“每一种文化只要它失去了神话,则同时他也将失去其自然而健康的创造力。只有一种环抱神话的眼界才能统一其文化。”“没有本生的神话来作开辟之工作,艺术的想象便胡作非为起来”(注:尼采《悲剧的诞生》第174、175页,李长俊译,湖南人民出社版,1986年版)。 神话批评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伴随着人类学的发展,剑桥仪式学派的兴起。仪式派认定,仪式在先,神话是为了解释仪式而产生的。希腊悲剧中隐含着仪式的形式。仪式派将神话与仪式联系起来,对于19世纪仅仅将神话看作是自然的象征性表现的神话观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它的实质是将神话与先民们的社会生活结合为一个整体。原始仪式研究,不仅对于认识神话,而且对于认识整个希腊文化以至于中世纪传奇和伊丽莎白时代的戏剧,都有一定的作用,因此,剑桥派的兴起,从学术史上说,是一个进步。仪式研究法的进步性,在于它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可以将古与今,将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等诸多社会学科在一定意义上沟通起来,这就使之具有了覆盖广阔领域的可能。但是,过于将神话限制在仪式的框架内,并且将全部神话都仅仅视之为仪式的产物,就不仅将神话的丰富内涵看得过于狭隘,而且也过于将神话的起源简单化了,并且它还势必难以解释各民族远古仪式与神话之间所呈现的种种复杂状态。它在理论上的局限,使其在遭遇到困境时,要设法借助于其它学说的支持,这样仪式法就又必须要走向对于自身的突破。广阔的运用性与狭隘的理论设置,正是仪式派兴起时就已表现出来的内在矛盾。 仪式研究法越出希腊研究的范围,渗入到广阔的领域,这是神话批评发展的第二个阶段。默里1914年所作讲座:《哈姆雷特和俄瑞斯忒斯》,首开此端。仪式研究法被运用到史诗、戏剧、民间故事、舞蹈、禁忌以至历史等众多领域。在这一阶段中,一方面神话研究不仅已经覆盖了广阔的领域,而且还高高地君临于整个社会学科之上了;另一方面神话研究在其通货膨胀的过程中,又呈现出了多种理论倾向,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宗教化与心理化这两种倾向。仪式理论,仍然最有影响。 弗莱《批评的解剖》(1957)的出版,是神话批评发展的最高潮,这是第三阶段。弗莱在空前的规模上运用了仪式派的象征理论。他将神话批评变为一种认识和阐述文学史的方法,亦即是一种文学史观,由此产生了震动西方文学批评界的重大影响。 仪式法还仅仅是说神话与仪式的关系,神话本身也还是被研究的对象,这只能看作为一种研究神话的新方法;但由于神话与仪式的密切关系,既然发现仪式可以增进对作品的理解,那末发现神话自然也能有相同的功效,特别是当对于仪式的研究越出神话的范围之外时,发现仪式往往伴同着发现神话原型,这样,发现神话原型便已有了方法的意义。因此应该说,在仪式法中,神话已经向着方法论的层次在迁跃了。神话进而处于创作方法和批评方法的层面上时,它已明确成为了方法,但还仅有局部性意义;而当神话成为一种世界观与文学史观时,它便具有了全局性的意义。神话,真的成为一个闪烁着夺目光彩、有着无限力量的词了。 二、尼采:神话学范畴中的心理学 早在尼采那里,经由对于悲剧产生原因的探索,他就已经在神话学的范畴中,涉及到了心理学问题。他以狄奥尼索斯象征原始的痛苦、一种欲望与暴戾之感情的激发,一股犹如巨人神或野蛮人般的精神力量,而以阿波罗象征造形、规范、明朗、自我抑制。狄奥尼索斯与阿波罗这两种元质既相互斗争,又相得益彰。 尼采十分重视梦,他将诗的创造的秘密,归为梦之所赐。不仅阿波罗的容貌、举止发散出最高的怡悦、智慧及“幻梦”之美,而且在狄奥尼索斯的陶醉中,人们在一种似梦的境界中,经过自我的溶解,而与一种完全的“唯一”、宇宙之本质融为一体。尼采以为荷马的天真烂漫必须以一种阿波罗之梦幻的彻底胜利来看待,自然常常利用这一类的梦幻来完成它神秘的目的。尼采进而称荷马为一个民族及其自然的梦之解析者。可以说,尼采的文学观乃是一种梦文学观。此种梦文学观,既是弗洛伊德白日梦的创作论的先源,也是荣格原始意象经由个体梦而体现的理论之滥觞。尼采还从生命状态的角度强调梦的作用。尼采关于梦对生命之意义的论述,无疑直接启示了精神分析的学说:就其说梦是欲求的满足而言,已经奠定了弗洛伊德梦理论的基础;就其对于原本的唯一的企求来说,则又开启了荣格学说的思想。 尼采文学观对于荣格的影响,还有两点是明显的:一是他对于象征的肯定,二是对于个人的否定。 尼采卒于1900年,同年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问世,年份上的此种偶然重迭,却是象征地表现了弗洛伊德之在客观上继承并实现了尼采回到前苏格拉底时代,亦即是解放野性的企盼。尽管有自我与超我的限制作用,但“本我”还是以其蛮野的力量在西方思想界泛滥开来了,而人类则成了一种患上了神经官能症的动物。西方哲学所代表的向着研究人本身的学术转换,由于采取了一种心理学的形式,因而显得更“科学”、更现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