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感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心理现象,表现于人的审美活动中,称之为审美通感。二者有联系,也有区别。审美通感是通感的特殊形态,是通感的净化与升华。要揭示审美通感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必须首先对通感有概括的了解。 一、什么是通感? 人的认识从感觉开始的,外物作用于感官,引起感觉。一般说来,五官感觉是各在其位,各司其职的,它们分别对事物属性作出相应的反应。庄子说:“耳目口鼻,皆有所明,不能相通。”(《庄子·天下篇》)荀子指出人的感官“当薄其类”,“各有接而不相能”。他说:“形体,色理,以目异;声音清浊,调竽奇声,以耳异;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香臭,芬郁,腥臊,酒酸,奇臭,以鼻异;疾痒,冷热,滑披,轻重,以形体异;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荀子·正名篇》)简言之,目观形色,耳听声音,口辨滋味,鼻闻香臭,肤触冷热,心识情意。荀子对感官机能作了明确的区分,并把“心官”也作为他所谓的“天官”之一。他强调“心”对其他感觉的制约、统摄作用:“心有征知”,“心居虚中,以治五官”。心为“天君”,如果没有心灵调节、主宰作用,人的眼睛就不能感知形色,耳朵就不能感知声音。人的五官感觉各有分工,彼此不得相混,这是符合常理的。因此,在美学史上,大都从人类不同的感知方式来区分艺术的门类。如诗是时间艺术,长于表现事物先后承续的运动过程;画是空间艺术,适宜于描写事物各部分的空间并列。顾恺之说:“画手挥五弦易,目送归鸿难。”(《世说新语·巧艺》)“目送归鸿”所以难画,即在人们目光追随鸿雁越飞越远的动态过程,静态的、空间的绘画所不适宜表现,而诗人则是得心应手。诗主要作用听觉,画主要作用于视觉,两种艺术功能不一样,不能等同。马克思曾指出:“眼睛对对象的感觉不同于耳朵,眼睛的对象不同于耳朵的对象。”要欣赏音乐美,必须有“懂得音乐的耳朵;要欣赏绘画美,必须有“感受形式美的眼睛”。 但是,人作为有机的生命整体,各种感觉即有自己特定的对象和相对独立的功能,又是可以相互联系、相互沟通、相互替代和转换的。因此,“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颜色似乎会有温度,声音似乎会有形象,冷暖似乎会有重量,气味似乎会有锋芒。”(钱钟书《通感》)对于这种通感现象,中西方古代哲人早已有所认识。我国古代道家提出“耳目内通”,《列子》写道:“眼如耳,耳如鼻,鼻如口,无不同也,心凝形释,骨肉都融。”(《黄帝篇》)佛家主张耳、目、口、鼻、身、意“六根互用”,即“六根一一具他根之用”,可以“无目而见”,“无耳而听”,“非鼻闻香”,“异舌知味”,“无身觉触”。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也曾明确说过:“如果没有相应的感官,我们怎能认识各种不同感觉的各类事物?可是,如果象复杂的声调可用适当的通用字母(注音)组成一样,一切事物所由组成的要素为各感官都能相通的要素,那么我们就能(看音乐或听图画)。”(《形而上学》,中译本,第31页)这里,他告诉我们,人的五官感觉各有其独特的认识事物的功能,又“都能相通”,眼可以“看音乐”,耳可以“听图画”,相互为用。 在人类生活中,通感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有的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已成为习以为常的普通语言。例如,形容唱腔好用“字正腔圆”,声音仿佛有了形状;称赞自然景色美说“秀色可餐”,色彩好象有了滋味。至于“冷色”与“暖色”,“热闹”与“冷静”,“响亮”与“刺耳”之类的词语,更表现出视觉、听觉、味觉、触觉之间的牢固结合,简直是不分彼此了。 一般人通感心理的产生往往是自发的、朴素的、低级的,而在科学家、艺术家那里,则经常把通感运用于创造性的劳动。他们以特有的慧眼和职业敏感,全神专注于自己的工作对象,因而能够产生更为精致、高级的“通感”。在艺术创造和欣赏活动中,通感的运用显得更为突出,发挥了它的独特的审美功能。视觉与听觉是两个主要的审美感官,审美通感大都产生于视、听两种感觉,而旁及味觉、嗅觉、触觉。听觉转化为视觉的,如马融《长笛赋》:“乃尔听声类形,状似流水,又似飞鸿。”诗人以耳为目,听声类形,听到悠扬婉转、美妙动听的笛声,似乎看到了欢快汨荡的流水,自由飞翔的鸿雁。视觉转化为听觉的,如白居易《画竹歌》:“举头忽看不似画,低耳静听疑有声”。诗人耳目并用,由目视幻化为耳听,看画不象画,似乎听出了声音;黄景仁词《醉花阴 夏夜》:“隔竹拥朱帘,有几个明星切切私语。”诗人看到夜空中闪烁发光的明星,却好象听到了它们在讲悄悄话儿,由视觉转移为听觉上来。除视听感觉互通、挪移外,与嗅觉、味觉、触觉的感通的例子也很多,可以随手拈来。钱钟书先生对此作了很好的概括:“花红得发‘热’,山绿得发‘冷’,光度和音量忽有了体积——‘瘦’,颜色和香气忽然都有了声息——‘闹’。风声竟薰了‘绿’,白云‘学’流水声,绿荫‘生’静寂感,日色和风共‘香’,月光有籁可‘听’,燕语和‘剪’一样‘明利’,鸟语如‘丸’一样可以抛落,五官感觉简直是有无相通,彼此相生。”(《通感》)五官官觉的互通有无,亦真亦幻,虚实相生,使得艺术家能够自由地驰骋想象,创造出多姿多彩、神形兼备的艺术形象。 综上所述可知,所谓“通感”,就是某一感觉系统受到外界事物的刺激,不仅引起自身直接的、相应的反应,还能触发其他感觉系统共鸣的一种心理现象。在心理学上,前者称为“中心感觉”或“主导感觉”,是真实的,属于正常心理;后者称为“派生感觉”或“伴生感觉”,是虚幻的,属于变态心理。正常心理与变态心理的辩证统一,五官感觉的相互沟通,相互为用,不分彼此,即形成通感。所以,钱钟书先生曾形象地把它叫做“感受之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