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研究:西方话语与中国语境

作 者:

作者简介:
陶东风,1959年生,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探讨了西方50年代以来兴起的“文化研究”的特点及其对中国当代文化批评的影响。文章首先尝试概括了西方文化研究的跨学科性、实践性、政治性、批判性与开放性。在此基础上,文章着重论述了语境化之于文化研究的重要性,认为文化研究的分析方法与价值取向应当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语境中历史地、具体地形成的。只有这样,才有希望对当代社会政治文化运动中变化着的复杂权力关系作出有力的分析与回应。具体到中国的文化研究,必须在中国本土的历史与当代环境中把西方的文化理论再语境化,防止它成为一种普遍主义的话语,从而掩盖真正的中国问题。文章对90年代中国学界机械“进口”西方文化批判话语与话题的倾向提出了批评。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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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化研究:在学科之间游走

      本文所说的“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不能顾名思义地简单理解为对于文化的研究(the study of culture);与一般所说的(更宽泛意义上的)文化探索或文化研究(cultural research)也不完全相同。作为专门术语的“文化研究”具有更限定的含义,它特指产生于本世纪50年代英国的研究领域,其先驱人物是霍加特(R.Hoggart)与威廉姆斯(R.Williams)。霍加特在1964年创办了英国伯明翰文化研究中心并任首任主任。这是第一个正式成立的“文化研究”机构。此后,“文化研究”在全球范围得到迅猛发展,走过了差不多半个世纪的历史,成绩斐然,甚至被认为已经进入西方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中心。(注:本文讨论的均为此一特定意义上的“文化研究”,但在行文中不再用引号表示。)

      然而,即使在今天,文化研究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都仍然是变化不定的。从研究对象上看,据格罗斯伯格(L.Grossberg)等人编选的论文集《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1992)“导言”的归纳,文化研究的旨趣涉及:文化研究自身的历史、性别问题、民族性与民族认同问题、殖民主义与后殖民主义、种族问题、大众文化问题、身份政治学、美学政治学、文化机构、文化政策、学科政治学、话语与文本性、重读历史、后现代时期的全球文化等(注:参见格罗斯伯格(L.Grossberg)等编《文化研究》(Culrural Studies,Routledge,1992)“导言”。)。该“导言”在列举文化研究的上述旨趣之后立即声明:“但是文化研究只能部分地通过此类研究旨趣的范围加以识别,因为没有任何图表排列能够硬性地限定文化研究未来的主题。”(注:参见格罗斯伯格(L.Grossberg)等编《文化研究》(Culrural Studies,Routledge,1992)“导言”。)“导言”还指出:传统的界定一门学科的方式,常常是通过厘定其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型;但是这两者都不适用于文化研究。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教授杜灵(S.During)在他编选的《文化研究读本》(The Cultural Studies Reader,1993)的“导言”中则说:“文化研究是正在不断流行起来的研究领域,但是它不是与其他学科相似的学院式学科,它既不拥有明确界定的方法论,也没有清楚划定的研究领域。”(注:参见杜灵(S.During)编《文化研究读本》(The Cultural Studies Reader,London,New York,1993)“导言”。)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文化研究不仅是跨学科的,而且有意识地打破科学界线。学科归属上的“无家可归”状态在文化研究的早期就已经定下基调。霍加特在创建伯明翰中心时就强调:文化研究没有固定的学科基础。这一点使得文化研究老是在各种学科之间游荡,而自己则不能、且拒绝成为一门学科。正如澳大利亚昆诗兰大学文化研究者特纳(G.Turner)指出的:“文化研究的动力部分地来自对于学科的挑战,正因为这样,它总是不愿意成为学科之一。”(注:参见格罗斯伯格等编《文化研究》,第640页。)与传统的正规学科不同,文化研究并不拥有、也不寻求建构一种界线明确的知识或学科领域,它是在与不同的机构化学术话语(尤其是文学的、社会学的、历史学的话语,以及语言学、符号学、人类学以及心理分析学的话语)的持续碰撞中,也是在机构化话语的边缘、交叉处开花结果。有人认为,就迄今为止的历史看,与文化研究关系比较紧密的几种理论话语是:马克思主义*

      精神分析、女权主义、人种论、后结构主义与后现代主义。这样,在何为“文化研究”上给出一个基本定义并达成共识是不可能的,因为“文化研究需要保持的正是对于出乎意料与想象、不请自来的可能性的开放性。”(注:参见格罗斯伯格(L.Grossberg)等编《文化研究》(Culrural Studies,Routledge,1992)“导言”。)对于文化研究的以上特点,著名文化理论家霍尔(S.Hall)曾经指出:

      在福科的意义上说,文化研究是一种话语的形构(discursive formation),它并没有什么单一的起源,虽然当它最初以文化研究命名时,我们中的一些人持有某种立场。在我看来,文化研究从中产生的许多工作已经存在于别人的工作中……文化研究拥有多种话语,以及诸多不同的历史,它是由多种形构组成的系统;它包含了许多不同类型的工作,它永远是一个由变化不定的形构组成的系统。它有许多轨迹,许多人都曾经并正在通过不同的轨迹进入文化研究;它是由一系列不同的方法与理论立场建构的,所有这些立场都处于论争中。(注:霍尔:《文化研究及其理论遗产》(Cultural Studies and It's Theoretical Legacies),参见格罗斯伯格等编《文化研究》,第278页。)

      二、文化研究的特征

      文化研究的学科模糊性(或跨学科性)并不意味着它没有自己的价值取向与方法论特征。固然,文化研究作为一个研究工程是开放的,它拒绝成为任何意义上的元话语或宏大话语,也不固定于任何一种研究视角。它是一个永远向自己尚不了解、尚不能命名的领域开放的工程。任何视角在文化研究中都没有对于批判性质疑的豁免权;但这并不等同于简单的“多元并存”,也不意味着无论什么都可以冠以“文化研究”的名号。

      首先,文化研究固然没有固定的、与众不同的方法,但这恰好意味着它对于方法的选择是实践性、策略性的,更是自我反思与语境取向的。用霍尔的话说,文化研究的使命“是使人们理解正在发生什么,提供思维方法、生存策略与反抗资源。”(注:参见格罗斯伯格(L.Grossberg)等编《文化研究》(Culrural Studies,Routledge,1992)“导言”。)文化研究的理论与方法选择所依赖的是它所提出的问题,而问题则依赖于它们的背景。可以说,问题取向与问题意识本身就可以视作文化研究的方法论特征之一,由此决定了它的实践性与开放性,它反对对于任何文本的任何封闭型阅读以及对于某种方法的固执。它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在特定时期将特定的方法综合进自己的研究,但是这项重要的工作却不能事先确定,因为它不能事先保证在一定的背景中什么样的问题才是重要的。“任何方法都没有什么特权,但同时,也不能排除任何方法。”(注:参见格罗斯伯格等编《文化研究》,第3页。)文本分析、语义学、解构、人种论、会谈记录、心理分析、综合研究等等,只要运用适当都可以提供重要的理论洞识与知识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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