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传统诗学的入思方式及其历史性建构

作 者:
余虹 

作者简介:
余虹,1957年生,复旦大学中文系博士后、教授。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比较分析了中西诗学史上两对原初性个例,由此揭示中西传统诗学最一般的入思方式和历史性建构。结论是:1.中西传统诗学的历史性建构与结构性紧张基于一系列相关的二元论价值之思。2.中西传统诗学的相似之维以“儒家诗学”和“柏拉图主义诗学”为代表,其内在的一致性是“理性至上”的价值原则,对立面是“感性”(情性);中西传统诗学的独异之维以“道家诗学”和“前柏拉图诗思”为代表,其差异的基础表现为前者“自然至上”的价值原则和后者“神性至上”的价值原则。3.中西传统诗学之思的价值论专断立场规定了传统诗学作为规范性学科的性质及其不同诗学的唯我独尊和相互间的价值论紧张。中西传统诗学的元话语是价值论命令而非存在论解释。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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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试图以比较研究的方法,立足原点,溯源式地考察中西诗学的入思方式及其历史性建构。在此,我将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个案作为走上此一考察的道路,最后将联系到传统生存价值论来思考相关的问题。

      “诗学”作为一种历史遗产,其发明的年代至少可以追溯到雅斯贝尔斯所谓的“轴心时代”,即柏拉图和孔子的时代,依雅氏之见,人类几大文明史几乎是由轴心时代几大思想家的原创之思所规定的〔1〕。 雅氏之言虽过绝对,但基本属实。

      碰巧的是,本文选择的几位人物除荷尔德林外均是轴心时代的思想大家,而荷尔德林所言亦是前柏拉图时代隐含于荷马等大师歌吟中的诗思,故而亦可算是对原初之思的复述。

      一、孔子删诗与柏拉图非诗

      关于“孔子删诗”和“柏拉图非诗”,人们论说已多,但将二者放在一起加以比较研究,并提示其对中西诗学建构的意义则不多见。

      首先要指出的是,将“孔子删诗”和“柏拉图非诗”这两桩事情连在一起的是其相似的深层动机和目的:道德理性教育以治乱救世。

      孔子生逢乱世之春秋,所谓“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所谓“弑君三十六,亡国七十二”。以孔子之见,“乱”之为“乱”,其外在于“礼崩乐坏”,一切既有的“节”、“度”、“序”均已大坏;其内在于“人心不古”、“麻木不仁”,人生而本有的“忠”、“恕”、“爱”均已不在,三代之盛已成旧梦。孔子“信而好古”,终其一生都在寻求“克己复礼,天下归仁”,“治乱救世”,复兴“礼仪之邦”的良方。

      在孔子看来,治乱之本在于治心,因为天下之乱归于人心之乱;治心之方在于教育,因为人心之仁在于开化。教育的工具非它,三代之“文”也。孔子的弟子颜渊曾叹曰:“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2〕“文”有教化之功能, 故而后世将“文”与“化”合而并用,谓之“文化”。在《论语·八佾》中,孔子如此赞叹:“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三代尤其是西周之文(典籍)乃是孔子心中的“文”之典范与教育范本,如何借此以化育万民,开启人心,使人从善如流乃是孔子一生的主要践行。

      在《论语·述而》中,孔子将自己的教育方针表述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道、德、仁显然是孔子实施教育的目标与基础,而“艺”才是达到上述目标的道路(方式、工具)。何谓“艺”?朱熹《集注》曰:“艺则礼之文也,射御书数之法”。“礼乐射御书数”世称“六艺”,礼乐之“文”是“艺”的一部分。此外,“六艺”又指《诗》、《书》、《礼》、《乐》、《易》、《春秋》这六大教本。孔子曾以“六艺”教人,“六艺”各司其职,以完成对人的全面教育。《诗》教人“如何言志”,《书》教人“如何记言”,《礼》教人“如何行事”,《乐》教人“如何正心”,《易》教人“如何知天”,《春秋》教人“如何辨理”。如此教化才能使人心归仁,礼让有节,举止有度,尊卑有序,长大“成人”。

      在《宪问》中,子路问孔子如何才能“成人”?孔子答曰:“若藏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好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中庸》曰:“仁者,人也”。真正的“人”即“仁者”。成人者,成于仁也。

      诗是教人归仁以成人的“六艺”之一,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3〕。孔子之“删诗”当由此而得到理解。

      “孔子删诗”的最早记载见于《史记·孔子世家》。该篇有曰:“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4 〕关于“孔子删诗”之说的虚实真伪争论颇多,不过,对我的论题而言,孔子删诗之事是否史实似不重要,重要的是“孔子删诗”之说是否清楚明白地揭示了一种“可能”。在此有意义的问题不是孔子其人在历史上是否真地删过诗,而是孔子删诗可能吗?

      在《论语》中有这样一段提示,“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5〕这一段话是说孔子在69 岁回鲁国后对“乐”(诗)进行了清理和审定,在上引司马迁之说中,“删诗”与“正乐”是并举合说的。庞朴曾说:“古人所谓的乐,包括诗、歌、舞,是个三位一体的文化总汇”〔6〕。 尽管狭义的“诗”与“乐”分别指“咏歌之辞”和“咏歌之音”,其“删”与“正”分别与“去其重”的文本校勘和“弦歌之”的乐音审定有关,但由于其内在的相关性,“正乐”与“删诗”的内在旨趣恐难分别,这“内在旨趣”即“取可施于礼义”、“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孔子在论及同咏男女之情的《关睢》和“郑声”时说前者“乐而不淫,哀而不伤”〔7〕,后者则“淫”,故而要“放郑声”〔8〕。郑声之要“放”,因其“淫”。“淫”所指非它,过度或无度是也。什么东西过度或无度?情性之放纵过度与无度。什么是此一“度”?“礼义”与“韶武雅颂之音”!依孔子之见,《关睢》之“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即合此一度。可见,《论语》之是《关睢》而非“郑声”与司马迁的“删诗正乐”之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不过,司马迁的“删诗正乐”之说则更为直接地道出了《论语》中隐晦的诗乐论立场。

      如果我们不纠缠于“事实性”而就“可能性”之一度来信赖“孔子删诗”之说,我们就可以在此领悟到不少启示。1.孔子删诗和论诗提出的是这样一个问题:“诗应当如何抒发情志,抒发什么样的情志”?答曰:诗抒发合乎礼义的情志,并以合乎礼义的方式抒发这种情志。此一“问答结构”乃是原儒诗学的基础。2.孔子接受了古老的信念“诗言志”,但在“自然情志”和“道德(理性)情志”的二元对立模式中对其作了理性主义的理解,这一思路规定着后世儒家的诗思。依孔子之见,纯粹抒发自然情志而无道德理性节制的诗“乐而淫,哀而伤”,它不能教导人们正确表达情志;只有既出于自然情性又合于道德理性限制的诗才“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它教导人们如何正确表达情志,表达什么样的情志。为此,孔子将“合理抒情的言说样式”看作诗的应有之义。3.在孔子看来,经过删除而保留下来的“三百五篇”是合理抒情的言说典范。“《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9〕。 作为“无邪”之《诗》,它是教人言志抒情的合法教本,因为“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态,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10〕。所谓“不学诗,无以言”,〔11〕“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12〕。作为“无邪”之诗,它也理应成为一切“诗”之典范,是后世思诗的唯一合法依据。事实上,后世儒家诗学也是“依《诗》论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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