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学校的课程设计,无论怎样说都离不开社会需要,归根结底,要从社会需要出发,以社会需要为依据”(注:《课程·教材·教法》,1993年第 11期。)。 认为社会需要是决定一切的东西,是课程设计的唯一依据。但我国目前普遍的看法是,制约课程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即社会、知识和学生(注:吕达:《中国近代课程史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第357—360页。)。 社会需要是课程设计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的依据,学生和知识也是制约课程设计的两个相对独立的因素,社会需要并不能取代学生和知识对课程的制约作用。笔者拟从以下几方面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以求教于方家。 一、什么是社会需要 社会需要是课程设计的重要依据之一,弄清社会需要的科学涵义,把握社会需要论与社会决定论的分野,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三因素在课程设计中的关系,提高中小学课程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关键问题。 (一)社会需要的科学涵义 根据本体论和价值论对社会有机结构的反映,社会需要主要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社会需要集中体现为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等基本要素构成的复杂的有机整体的需要,即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社会意识形态变化的需要。在各个历史时期,这三种社会因素对课程的共同需要主要体现在:1.对于培养新的劳动者和新的政治继承人的需要;2.对更新课程内容的要求;3.对课程设计思想的影响。当然,社会因素对课程的需要具有不同的侧重面。生产力同课程内容中的自然科学部分有直接联系。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对一定学校课程的性质起决定作用。课程内容中的社会科学部分主要是由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变化要求受教育者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观点和道德品质。而当社会意识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或呈现新的发展趋势时,课程内容迟早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另一方面,社会需要又突出表现为一定社会的阶级、政党、集团等对教育所作的价值定向。在阶级社会里,各个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由于经济地位不同、政治主张各异、文化教养有别,而对教育提出的要求也不同,因而课程内容也就不同。课程的确定与发展受社会需要制约,主要指一定社会的居主导地位的阶级对一定学校课程的性质起决定作用。这就是社会对课程需要的本质涵义。 (二)社会需要论与社会决定论 所谓社会决定论,就是“认为人的行为及其行为方式完全是由一个社会的文化与群体影响所决定的。对个体差异的重要性或地理因素、生物因素、心理因素的影响作用不加考虑”(注:《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4142页。)。这种观点在课程思想上是以“社会中心说”的形式出现的,它是“以适应社会需要为中心编制课程的理论”(注:《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69页。)。具体地说,社会中心(或本位)课程主张,课程必须凭借社会的分析取得目标和内容进行设计。社会中心课程论的信条是:学生是社会一分子,不能离开社会独立存在。个别差异之所以重要,不是为了学生自身潜能的发挥,而是为了社会行为更加有效,因此不宜过多强调个人自由。 社会中心课程设计有两个变种(注:黄政杰:《课程设计》,台湾东华书局1992年版,第125—133页。)。一是“社会适应”型。主张由社会现状去寻找课程设计的目标。美国的生计教育(Career Education)就是出于“学校乃是社会的代理机构”的观念,旨在使学生了解工作世界,逐渐养成受雇的态度与技能,成为“社会机器的螺丝钉”的课程设计。二是“社会重塑”型。主张将社会现实的问题作为课程设计的核心,旨在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改造的工具”。有人将这种课程选择称之为“工具”的课程。不过,两者均依赖社会分析而非学科或学生分析作为课程设计的依据;两者均强调社会实践活动或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社会需要论与社会决定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都注意到课程设计要考虑社会因素,但它们强调的程度却不相同。如果将社会需要抬得过高,真理就会变成谬误,社会需要论就会变成社会决定论。为了避免谬误的出现,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一下知识、学生在课程设计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知识是制约课程设计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因素 知识是指人类在长期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完善的关于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精神财富。要使知识得以继承、传递和发展并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就不能不慎重考虑知识自身的发展规律。作为育人蓝图和育人媒体的课程必然深受它的影响。知识制约课程设计有它的相对独立性,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展开论述。 (一)知识不同于社会意识形态 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是人们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即由人们的社会地位、主要是经济地位及利益所决定的反映人们的社会价值取向和历史选择特征的思想体系。这里所说的知识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知识系统。知识之所以不同于意识形态,主要在于知识不同于价值观念。知识是以“真”为内涵的社会意识形式,它的核心和实质是提供关于一切客观对象本身的真实面貌和规律的东西。知识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知识本身不包含创造知识者的特殊价值取向,知识中也不包含个别主体性的特征。正因为如此,严格意义上的知识,特别是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并不受制于特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不构成某种社会形态的上层建筑成分。社会意识形态与知识的关系,是评价与科学、价值与真理的关系。 (二)知识发展的规律对课程设计的独特制约作用 1.知识发展的进化和革命互变规律对课程的制约作用。概括地讲,人类知识的发展有两种基本形式,即知识的进化和知识的革命。它们对课程设计能产生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