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育研究质量的追求带来了对教育研究方法的日益热衷,如何发展新的教育研究方法以及哪些教育研究方法应该成为主导方法构成了教育研究方法领域的焦点问题。围绕教育研究方法领域的这些焦点问题,一个非常激烈的争议是不少研究者支持的量化教育研究方法是否会带来教育研究禁锢,这个争议的更深入层面是教育世界是否会被不断标准化的硬化力量所吞噬。面对这种被硬化力量吞噬的教育恐慌,一个根本的努力是回溯到教育研究方法的本来世界去发现教育研究方法被忽略的领域。 一、当代教育研究方法的技术化取向与反思 对教育研究方法的强烈关注是当代教育学术发展的显著特征之一。尽管在教育推理型理论研究、教育量化研究和教育质性研究的地位高低主次问题上存在着争议,但是教育研究活动在制度和实操上对明确教育研究方法的要求却是完全没有疑问的。对于教育量化研究和教育质性研究来说,明确的教育研究方法说明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对于教育研究这样的领域来说,明确的教育研究方法说明是非常困难的。以至于在面对研究方法问题时,教育哲学研究者会说:“在英国,研究评估意味着不被命名为‘研究’的学术工作并不能计算在内。尽管教育哲学比‘研究’更加具有‘学术性’和‘探索性’,但具有强大影响的‘研究’话语还是使教育哲学的研究特征被谨慎地检验和解释。”[1]这里事实上提出了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教育哲学应该被当做“研究”吗?显然,引文的作者对这个问题是迟疑的。实际上,国内也有教育学者对理论与学术、思辨和实证、思考与研究做了区分,认为研究是“一个复杂的、更有计划性的智力劳动的过程”。[2]如是所言,教育哲学这种以理论、思辨和思考为主要构成的领域是否能够属于教育研究还真是一个问题。与这个问题相关的一个背景是,教育研究在今天越来越被从经验性和控制性的角度来界定和理解,教育研究方法也越来越追求基于普遍适用和规范操作的有效性。 从通常的理解来看,教育研究是突出追求普遍性目的的活动,这是教育研究方法的起点和指向,由此效度也成为教育研究方法的核心追求。事实上,在现有的教育研究理解和定义上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分歧,主要体现在教育研究对象和目标的维度上。关于教育研究的理解,常见的表述有:教育中的“研究是经验和推理的结合,肯定构成了发现真理的最成功路径”[3]7;“教育研究是以发现或发展科学知识体系为导向,通过对教育现象的解释、预测和控制,以促进一般化原理、原则的发展”[4]3;教育研究“以研究教育的综合生成和动态转化过程,解释这一生成过程的一般规律为理论研究的目的”[5]324;“教育研究是人们探索教育现象与事实、认识自身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6]20。从这些教育研究方法领域常见的理解可以看出,教育研究的目的可以被设定为真理、一般化原理原则、一般规律或教育探索,这些观点于此虽有差异却都表现出追求普遍性的目的。对于一个普遍性目的很强的活动来说,作为手段的方法就必然以效度为核心的评判标准。由于普遍性目的意味着对目的的实现完全可以从程度和水平上来衡量,所以从根本上说,教育研究的效度就是教育研究结果的有效性程度,是教育研究方法能够实现教育研究目的的程度。 在对普遍性目的的实现效度强调中,教育研究方法在今天主要追求普遍适用和规范操作的发展方向。在对教育研究方法的理解中,方法的意思也是比较多样的,但总体来说都比较强调方法本身能够普遍地使用和能够规范地操作。在对教育研究中方法的理解上,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观点:“研究问题的一般程序和准则”[4]3;“有组织、有计划、系统地解决问题的各种方式”[6]20;“尽管方法可以包括科学事物更具体的特点,如建构概念和假设,但我们将还是原则上把方法限定为研究使用的普遍技法”[3]47。从上述观点中的“一般”和“普遍”词语来看,教育研究方法追求广泛的适用性,至少追求的是某一类对象上的普遍适用性。常见的教育研究方法都是针对某一类研究对象的,教育量化研究系列方法追求对可量化教育事实的普遍适用性,而教育民俗志追求对群体日常教育生活现实的普遍适用性。哪怕是教育个案研究系列方法也是普遍对应于特定类别范围内的教育个案,对应于类别的现实背后则是对普遍实用性的追求。追求基于类别的普遍适用性可以说是当前教育研究方法的一个基本发展方式,其背后更深的意图是基于对象控制的规范操作。实际上,教育研究面对的教育现象和问题通常具有明显的杂乱性和动变性,已有的教育研究方法此时几乎全都追求通过控制对象进行操作的规范化。把个性凸显的学生变成无差别数字的教育实证研究方法通过量化完成了控制对象和规范操作,即便是看起来更加杂乱无章的教育话语实践也可以被借鉴过来的批判性话语分析方法通过分析的方式来控制和规范,话语分析的具体方式包括对话语进行结构分析、互动分析、交互话语分析、语言与符号分析。[7]随着语言与符号学的发展和细化,原来不能有效控制和规范的教育言语或话语现象得到了各种教育质性研究具体方法的控制和规范。 可以说,教育研究方法在当前的发展实质上就是不断框架化的过程,这也构成了判断教育研究方法的核心标准。今天,各类教育研究方法追求普遍适用和规范操作的框架化进程都在不同程度地加速着,从量化教育研究方法的数据分析工具精细化甚至到教育扎根研究的程序建构。更追求贴近研究对象的扎根研究方法按说会比起其他教育研究方法更灵活一些,但即便这样灵活的研究方法目前也形成了相当精细的编码性程序,具体包括:一级编码(开放式登录)、二级编码(关联式登录)和三级编码(核心式登录)。[8]一般来说,教育研究方法的核心标准有效度,也有保障效度的信度。信度的解释是“研究的方法、条件和结构是否可重复,是否具有前后一贯性”。[9]8这种可重复和一贯性的标准事实上就是教育研究方法必须拥有确定性的标准,也是教育研究方法要普遍适用和规范操作的标准。在今天对教育研究及其方法的反思和批判中,是否规范及由此而来的是否清晰、是否可信成为判断教育研究方法状况的核心标准。基于这个取向的标准,教育研究受到的方法反思和批判有:“研究方法的随意性和经验性”“研究过程不规范”[10];教育学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缺少科学的方法论制度氛围[11];“许多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在教育科研中应用得很少”“有些教育研究方法的运用也不规范”[12]。从这些批判中可以明显看出,教育研究者对教育研究方法设定的主导标准之一就是规范性和科学性,期待教育研究方法能够具有科学而规范的框架是常见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