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语—图转化中介的感性概念图式

作 者:
吴飞 

作者简介:
吴飞,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艺术评论

内容提要:

语言是概念性的,图像是具象性的,作为两种异质的符号体系,语言向图像的转化充满疑难。学界曾试图以维姆萨特的语象概念作为语—图转化的中介,但该概念在理论渊源及内涵上多有不足。从语言与图像的意向结构看,语—图转化实际上意味着语词符号成为图像的“摹仿”对象,但这至少在表面上背离了图像摹仿现实事物所遵循的相似性要求。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感性概念的图式,后者经由早期海德格尔的阐释具有了图像学意义;同时随着理论发展,图式也逐渐从描述抽象概念转向普通语词。我们因此得以将其作为语言与图像的中介,并认为它以其观念性、普遍性及先验性等特质为语图转化和语图互文等问题带来了新的进入路径。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3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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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通常认为语言是概念性的,而图像是具象性的,那么在语言与图像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中间环节?围绕这个问题,学界曾试图借助新批评中坚人物维姆萨特(W.K.Wimsatt)的“语象”(verbal icon)概念,作为语言向图像转化的中间机制,认为“就是因为语象的存在,才使得语言向图像的转化成为可能”①。但通过对该词原义的考察,我们发现它并不具有“语言形象”的意义,因此这种中间机制便有待重探。为此,本文拟回归语言与图像的意向结构来揭示语—图转化的内在逻辑,并采用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但未详细讨论的经验性概念及纯粹感性概念的“图式”作为语—图转化的中介机制,以切实解决该问题所囊括的疑难。

       一、语—图转化的中介问题

       在语言与图像关系的研究中,语—图转化是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话题,但通达该问题的方式却因人而异:既可利用古希腊修辞术语“Ekphrasis”(译作“艺格敷词”“视觉再现之语言再现”“赋象”等)探讨“以语辞来实现的各类栩栩如生的描述”②;还可利用语图互文、语图互仿及其发生史梳理来构建转化的基本形态③。但这些话题实属于相对上层的研究,真正的奠基问题乃是对语—图转化之可能性及途径的追问。从这个角度看,袭用自维姆萨特的“语象”概念无疑切中了语图关系核心的一点,即语言如何能转化为图像?这种讨论假定存在“语词之象”④,而通过某些修辞手段(描述、比喻),语言便能转化为形象(意中之象或物理图像)⑤。这样,语言与图像这两种异质的符号便有了沟通中介。但问题在于,维姆萨特并未具体阐发“语象”概念,“更没有涉及‘语象’和‘图像’的关联”⑥,甚至这个概念是否成立也有待商榷。黎志敏在考察该概念后认为它不过是维氏为新书想的“一个‘新奇、醒目’的招牌”,究其实质乃是有名无实的、“有能指、无所指的‘悬置学术术语’”⑦。再者,诚如黎志敏所追问的:果真有独立的“语中之象”吗?难道所谓“象”不应是在意识中吗?这些纷争使我们不得不退回到维姆萨特那里,重新审视该概念的内涵。

       那么,维姆萨特究竟在何种意义上使用该概念?回到著作本身,我们发现他仅在扉页作了一小段解释:“icon一词现今常被符号学家用来指称共享指代对象的性质,或与指代对象相似的语词符号;而该术语更常见的意义是指一个视觉形象,尤其是宗教中的象征物。最充分地实现其语言能力的‘verbal image’,不仅是一幅鲜明的图片(通常的现代意义上的image),还是隐喻与象征维度内对现实的解释。此即:Verbal Icon。”⑧除此之外维氏并未使用或解释过该词。研究者仅通过“共享指代对象性质,或与指代对象相似”这点来强调语词符号与其指代对象“象”的相似性,进而将语象解释为语言的“存在视象”⑨,或所谓“语中之象”⑩;但这正是令人存疑的地方。

       据赵毅衡考证,这里的“符号学家”指的是查尔斯·莫里斯(C.W.Morris)(11),但后者所谓的“icon”实际上是指“照片、星图、模型、化学图解”等“符号”(12),并非意识或物理意义上的形象。类似的观点也见于皮尔斯(C.S.Peirce),他在《论符号》中将符号分为“像似符”(icon)、“指示符”(index)和“规约符”(symbol)。其中像似符“仅仅借助自己的品格去指称它的对象”,但它指的是“曲线分布图表”“集合图形”“画”“代数式”“原始文字”等广义符号(13)。实际上,符号学意义上的“icon”所强调的“符号与客体之间的相似性”,乃是外形的相似、关系的相似和逻辑的相似;这些符号都“不是我们所说的语言符号”(14)。

       这样,我们便很难将“verbal icon”称为语言形象。但该词是否真的就只是块“新奇的招牌”?恐怕也未必。汉弗莱斯(Humphreys)在评论维姆萨特该书时曾指出,全书具有同一个潜在的主题,即“诗歌的‘象似性’(iconicity)及检验该概念的批评进程”。他解释道,象似性指“除了字典意义上的所指和外延外,语词还通过扮演这样一些东西来意谓其意义——即通过其声音、结构、逻辑语法和修辞(尾词同形、押韵、双关、交互、轭式修辞)等的相互关系,以象征的方式实现意义”(15)。回到文本内部,我们发现维氏的确广泛探讨了隐喻、韵律、语体、主词或谓词的数量等对诗歌意义的构建功能,如在下述例子中:

       Whether the nymph shall break Diana's law,

       Or some frail china jar receive a flaw.(16)

       维氏认为“law”与“flaw”并非只有韵律关联,诗人是将“break-law”与“jar-flaw”统一到“破碎—易碎品”的模式中,使其相互阐释从而构建诗歌意义。而这种象似性研究路径,实际上正契合以皮尔斯、海曼(Haiman)以及韩礼德(Halliday)等为代表的符号学—语言学传统(17)。

       再者,维姆萨特将相去甚远的“verbal”与“icon”并置,遵循的应是他所谓的“隐喻构词法”。这是一种用“连字符连接起来的隐喻方式”,它“把两个极为熟悉的词放在一起,目的是对其熟悉的性质提出疑问,对一个未知的整体进行深入探索”,以曲折地展示某个概念,甚至重新解释现实,如Klang-farbe(音色)、Farb-ton(色调)、Verbal-style(语体)等(18)。维姆萨特曾以这种构词法解释诗歌,他指出“诗歌是有节奏和旋律的口头音乐(verbal music),或者说它是一幅‘说话的图画’(speaking picture),一幅生动的视觉图像的拼图”。只不过此“拼图”无关乎图像,而是指诗歌以“最充分、最具包容性和象征性的特征而获得语词之相互关系的密度”,进而“接近于绘画和音乐的直观感官状态”或者说具有“图像的稳固性”(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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