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与启示:发生建构论视野中的知识观探析

作者简介:
白倩,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认识论及教育应用,E-mail:1658521929@qq.com(安徽 芜湖 241000);沈书生、李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现代教育技术

内容提要: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发展到今天,为教育教学改革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其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进一步反思,发现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知识观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大多关注知识的“建构”,而较少关注知识的“发生”;较少关注学习者“知识建构”与“思维发生”之间的关系;未能平衡好学习者个人建构的知识与社会共同知识之间的关系。为此,文章以皮亚杰发生建构论为起点展开思考,在发生建构思想的关照下,分别从建构性和结构性两个视角探析新的知识观,并进一步阐释了其对教学实践的启示。文章期望新的知识观能够为教育实践中学习者思维能力的培养、高阶思维的发展等提供指导。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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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57 【文献标识码】A 【论文编号】1009-8097(2022)08-0026-08 【DOI】10.3969/j.issn.1009-8097.2022.08.003

       一般而言,心理学领域学习理论的发展不仅会受到心理学自身的影响,也会受到同时代哲学思想的影响。“每一种学习理论与实践都隐含着某种基本的哲学假设”[1],这也体现了一般哲学作为上游学科对部门科学的指导作用[2]。在此视角下考察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可以发现:已有研究中有很多分析其哲学源头和哲学基础的文献,典型的有高文[3]、任友群[4]、莫永华等[5]的研究成果,他们认为维柯、康德、库恩等的建构主义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发展。因此,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作为建构主义哲学思考下的产物,既是理所当然,也是学界共识。但自冯特起,心理学界开始排斥哲学领域的研究成果,主张与哲学划清界限,这导致学习理论虽然看似与哲学认识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实际上却无法完成流畅的对话。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是继认知主义学习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其思想内核可追溯到皮亚杰“认识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一思考,但却非常遗憾地错过了皮亚杰发生建构的哲学思想。皮亚杰是在认识到康德先验范畴思想之价值和局限性的基础上走向其认识论哲学观的,因此,发生建构论本质上是一种建构主义的哲学认识论。但心理学界更多地关注皮亚杰对于儿童认知发展的探索,没有对其发生建构哲学思想展开进一步追问,最终结果便是得到一组融入心理学理解的、由“同化”“顺应”“平衡”等凝练而成的认知图式说,将对知识与学习的理解聚焦于“认知图式”的建构过程上[6]。虽然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知识由学习者主动建构所得,但目前仍缺乏从个体角度出发关注知识发生之内部过程的研究,以及对知识建构和思维发生发展之内在机制的研究。然而,皮亚杰在发生建构论中借认识主体的逻辑数学范畴与物理范畴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已经对知识与思维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证[7]。因此,本研究在审视既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知识观之局限性的基础上,以皮亚杰发生建构论为理论基础进行演绎,从而得到一种新的知识观,以期为梳理知识与思维之间的关系、促进高阶思维的发展等实践问题找到合理的理论依据。

       一 既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之知识观审视

       在美国教育学界和心理学界,曾经爆发过一场关于“建构主义教学是成功还是失败”的辩论[8],主要围绕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即学习的定义与内涵、知识的类型与内容、有效的教学方法、如何进行教学评价。本研究认为,这些问题本质上仍然属于学习观、知识观、教学观等方面的问题。如果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哲学认识论角度出发进行思考,或许这些问题可以得到更好的解释。但是,从辩论的结果来看,参与讨论的学者并没有从上位的哲学认识论层面来思考与建构主义相关的教学问题,而是将焦点放在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上,只是就事论事,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接下来,本研究将结合教育教学中的实践问题进一步审视既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知识观,以皮亚杰发生建构论的视角反思其中的不足。

       1 大多关注知识的“建构”,较少关注知识的“发生”

       既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认识主体知识建构过程的描述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①强调学习者是在新旧知识之间完成双向建构[9];②强调学习者已有经验对建构的意义[10];③强调认识主体与外界环境的相互作用[11]。然而上述观点并没有深入揭示“建构”的内在机制,可见既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虽然抓住了皮亚杰建构主义思想中的“建构”这一核心概念,强调知识由学习者主动建构而来,但并没有从发生学视角关注个体知识发生的内部过程。皮亚杰所言发生是认识的发生,在本研究的语境中可以借哲学向心理学的下沉而指向知识的发生和学习的发生。没有发生,就没有认识论逻辑,就没有认识展开的过程,也就没有知识发生和学习发生的过程,因此必须站在发生学的立场思考知识发生与学习发生的问题。在发生建构论的视角下,建构的本质实际上是学习者内部知识与思维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体和外部世界有交流、有对话,主体对客体施加“动作”,因此只有内部的过程才能反映建构的内在机制,而其对客体的外部作用只是建构的表象[12]。概括而言,发生是建构的前提和基础,讨论学习者的知识建构过程,必须以发生为逻辑起点展开,仅关注建构并不能深入了解知识发生的内部过程。正因为理论层面过多强调建构而忽视发生,导致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在指导教学实践的过程中逐渐被“庸俗化”,很多一线教师只抓住了“建构”的概念,误以为只有让学生自己建构才能体现对其主体性的尊重,因而设计了很多烦琐的活动和复杂的情境来达到让学生自主建构的效果,最终只是为了“建构”而建构,反而忽视了内部的知识发生过程。

       2 较少关注学习者“知识建构”与“思维发生”之间的关系

       目前,国内外关于高阶思维培养的争议主要在于:教学中是更加关注知识学习,还是更加注重思维能力培养[13]?倘若能在教学实践中找到知识学习和思维能力培养之间的平衡点,便可以有效化解目前两者之间非此即彼的矛盾。从本质上来看,此问题实际上可以转换为知识和思维之间的内在关系问题。

       本研究考察了既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指导教学实践的国内外案例[14][15][16][17],发现这些研究主要从实践的角度分析一线教师应该如何将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应用于课堂教学,表达的主要思想还是将课堂教学由以教师为中心转为以学习者为中心;更加关注学习者的主体性和主动性;更加关注情境的作用。虽然强调要注重发展学习者的高阶思维、注重学习者思维能力的培养,但并没有从知识和思维或者高阶思维的发展角度探究如何进行课堂教学设计,较少将研究重心放在学习者的“知识建构”与“思维发生”之间的关系上。钟志贤[18]指出,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指导下,教学设计的相关研究会进一步探索促进学习者思维能力发展的方法——他强调了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学习者高阶思维发展的重要意义,但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并未进一步阐述如何通过知识教学来发展学习者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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