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 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62(2022)04-0039-13 [DOI]10.16783/j.cnki.nwnus.2022.04.004 “体系”指若干事物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整体[1](P2237)。体系的视角意味着考察的着眼点落在“联系”与“整体”。体系的形成需要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在场,体系的生成来自于基本要素的组合,没有基本要素的在场,则不可能具备生成体系的初始条件;二是多元,单一的、孤立的要素,难以实现有效的制约与联系,要素的多元是体系形成的主要条件;三是建构,体系的形成需要来自主体自觉地、有意识地组织建构,并论证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在对不同要素的整合与梳理中搭建框架,形成体系。以体系的形成逻辑考察“中国教育学理论体系”,以我国教育学理论体系的发展形态为基本依据,可将“中国特色教育学理论体系”这一主题划分为四大历史时期:体系萌芽时期(1901-1949年)、体系奠基时期(1949-1978年)、体系形成时期(1978-2000年)、体系成型时期(2000年-)。其中蕴藏着一条主线,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的产生、发展与演进,这一过程贯穿了四个时期,并在思想价值层面对中国教育学理论给予导引。四大历史时期满足了体系形成所需的在场、多元与建构三个条件,呈现出了我国教育学理论体系发展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质与学术贡献。 一、体系萌芽时期:“教育学”与中国的相遇和结缘(1901-1949年) 1901-1949年是教育学与中国“相遇”“结缘”的历史时期,教育学在这一时期通过译著引入中国,并在中国大地上扎根,迅速传播、发展,改变了中国在教育学研究上“缺席”的状态。针对这一历史时期的阶段划分,较有代表性的为“两阶段论”与“三阶段论”。两阶段论指:1901-1919年的萌发时期、1919-1949年的传播时期[2];三阶段论指:1901-1915年的引进阶段、1915-1927年的模仿阶段、1927-1949年的“中国化”阶段[3]。两种划分方式都将五四运动前后作为重要的时间节点,五四运动前期,我国教育学以引进日本、德国教育学思想与著作为主流,在研究上倾向于学校制度变革与师范教育发展[4];五四运动后,受杜威来华影响,美国教育学理论开始兴起,教育学研究的重点转向学校实验与课程革新[5]。这一时期是中国特色教育学发展的重要阶段,但由于列强入侵、政局动荡、军阀混战、内战连绵,民国时期的社会状况从根本上制约着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民国时期的教育成就不宜估计过高[6],中国特色的教育学理论体系尚未形成。这一时期的教育学理论大致可划分为四类体系。 (一)西方教育学体系:两种学脉传统的并行渗透 教育学作为舶来品,以国外理论译著为载体传播进入中国,随之而来的是国外教育学已经成型的理论体系,这种体系大致分为以日德为代表的传统教育学体系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进步主义教育学体系,两种体系都以各自的学脉传统对中国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7]。这一时期中国的教育学发展以间接引译与直接翻译外国教育学与教育类相关著作为主,是教育学由外至内的引进时期。教育学作为现代西方话语体系与学科分类意义下的产物开始在中国大地上扎根,并引起知识分子与政府管理者们的普遍关注。从教育学体系上看,这一时期的“中国教育学”主要以模仿和学习为主要研究任务,目的在于解决中国在社会转型时期所面临的教育问题。这一目的也导致在前期教育学引进的过程中呈现出一定的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短期成效的思想。随着外来文献在体例与派系上的逐步完善,中国学者对教育学的认识也从盲目走向初步成熟,并有学者开始撰写“立足中国实际、兼具西方理论的教育学”。如朱孔文编著的《教授法通论》(时中学社,1903),王国维编著的《教育学》(教育世界社,1905)等。但与同期引进的外来教育学著作相比,这一时期中国学者所撰写的著作“在‘量’上相当有限,在‘质’上尚显稚嫩”[8]。 (二)师范培养体系:外来教育学理论引入的重要载体 外强环伺、国民积弱的时代危机推动了对于师范教育体制改革的寻求,借由对外来先进师范培养体系的引入与模仿,西方教育学理论也依附师范体系得以传播与扎根[9]。1902年的《钦定学堂章程》,是我国近代教育首例法定学校系统和师范教育的起始建制,其中的《钦定中学堂章程》明确规定学堂中应设置教育学课程,此时的教育学课程主要包括教育宗旨、教育原理、中外教育史、教育理论、教授法等等[10],后期兴办的各级各类师范学堂皆设有教育学相关课程,国外教育学也借由师范制度的传入与改进,在中国大地上产生影响。 (三)教育制度体系:教育学理论与制度构建相结合的初步尝试 现代教育制度体系也由国外传播至国内,民国时期的教育制度体系有着先仿日本、后学欧美的特征,在教育制度体系背后是西方对于教育以及人之发展的价值观念的强调[11],这也随着教育制度的传播而流入中国。这一时期教育制度的传入立体而全面,包含各级各类学校制度,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以及教育法等相关制度。在制度传入的过程中,也涌现出了杰出的本土教育家,他们将国外先进制度与民族实情予以结合,作出了早期具有一定程度中国特色的教育学探索。如倡导职业教育的黄炎培,著有《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之商榷》,提出职业教育应“谋个性之发展”“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12];以生活教育为理论核心的陶行知,在代表著作《中国教育之改造》中提出了“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等重要主张,先后创办晓庄学校、生活教育社、山海工学团、育才学校和社会大学等重要教育机构[13];早期高等教育的先行者蔡元培,曾任北京大学校长,先后发起与组织中国教育会、爱国学社和爱国女学,提出大学教育应“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为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4]。这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教育家还包括倡导“公”“能”教育的张伯苓、倡导“通才教育”的梅贻琦、倡导“人格教育”的吴贻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