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22)06-0174-09 早在1920年代超现实主义时期,巴塔耶就开始思考个体如何通过相互关系而形成整体了。1930年代其更是致力于“反攻”“无头者”和“社会学学院”等社会组织和学术团体的组织和实践,1940年代在“无神学大全”里重提迷狂体验的交流问题,最后总结出“否定的共通体:那些无共通性者的共通体”[1]3的思想。巴塔耶毕其半生精力,对共同体进行的先行思考与运作实践,或隐晦、或明朗地奠基了法国知识者对共同体的基本态度——反思和重构。正是在巴塔耶的光芒与阴影下,面对着共同体失落的历史命运及其引发的怀旧情绪,面对着共同体的迫切要求正不断遭到遗忘和离弃的现实处境,以让-吕克·南希(Jean-Luc Nancy,1940-2021)、莫里斯·布朗肖(Maurice Blanchot,1908-2003)、吉奥乔·阿甘本(Giogio Agamben,1942-)等人为代表的激进左翼思想家展开了一场“共同体之辩”,接续了这一反思和重构的基本态度。他们的共同体之思,既是在巴塔耶“否定的共通体”思想基础上的自为生长,又是彼此共同体思想的相互应和,形成了当代西方激进左翼共同体之思的不同面相。在传统共同体遭遇现代化浪潮洗礼和后现代解构思潮冲击而濒于瓦解之后,清理这些不同面相,对于我们理解和反思共同体的当代命运及其未来走向,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一、南希:从存在的独一多样到共同体的非功效 南希继承了巴塔耶“失落的共同体”和“否定的共通体”开辟的反思和重构态度,首先区分了共同体的两个层面,继而在传统和现代的冲突结构中反思“封闭的共同体”并重构“非功效的共通体”。南希把“存在—于—共通”(l’être-en-commun)的逻辑嵌入存在的理解之中,在德里达“有限性共显”的基础上提出了“独一多样存在”的概念。存在既是独一性、个性化的存在,又是多样性、共通性的存在。共同体是保障存在的这种“独一多样”性的组织,在其中,一与多的张力关系本身就具有独特的存在论意义。不过,在南希的理解中,处于共同体之中的“独一多样存在”其实是“非体”之体——非逻辑主体、非呈现的物体、非言说的语体,共同体因此也成了“非功效的共通体”,是无体之体。 (一)反思:“封闭的共同体”的失落 南希首先区分了communauté一词两个层面的基本含义:一是指涉着同一性、有机性和中心化的“共同体”;二是指涉着无目的性、非本质化、共通性和分享性的“共通体”。南希用“共同体”来指称建立在亲缘、地缘、血缘等基础上的、实体化的、有机生成的社群生活形式,这是其所反思的“封闭的共同体”;用“共通体”来表达自己应对社会转型引起的焦虑寻求对策的理想社会生活愿景,这是其所建构的“非功效的共通体”。南希共同体之思的基本要点在于“共同体分裂、错位或动荡的危机是现代社会最痛苦的见证;传统理解中的共同体是以人为中心、以个体为基础、以自杀逻辑运作的封闭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应该是建立在独一性共在基础上的,以绽出、外展、分享作为本质特征的共同体,它总是拒绝任何实体化、中心化、同一化、内在化的或显或隐的倾向,而总是面向非实在性场域、外在性、差异性、他异性等保持开放”[2]。这里需要追问的是,南希的共同体愿景在何种意义上是成立的。 南希将传统的、封闭的共同体的失落理解为神话和共同体的打断(interruption)。这里的“打断”含有失效、封存、保留、重启、再生成等意味,喻示传统的、封闭的共同体已经成为一去难返的“乡愁式”存在,也暗示出要开启理想的社会生活方式,必须重启共同体的建构、重建共同体话语体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南希的共同体之思在解构传统共同体观念的同时,并没有陷入共同体失落或消失的虚无主义之中,故而具有极大的建构意义。南希通过改造和深化海德格尔的“共在”和“共同此在”概念,发展出“存在—于—共通(l’être-en-commun)”的基本理念。根据这个理念,所有存在都是在共通中的存在,所有共通都是存在的共通,“存在于共通”或“共通中存在”的基本状态规定了“于”(en)作为存在最基本的结构或方式。“于”即“在之间”,属于存在的关系范畴,分享、沟通、向着彼此外展、打开间隔空间、创造非实在性场域等,都必须以这个“在之间”关系范畴为前提。这决定了南希愿景中的共同体是“存在—于—共通”的共同体,其功能在于“在承认独一性的界限时又分享彼此共在的间隔空间,以此打破极权主义的‘内在性’的总体政治神话”[3]381。对南希来说,共同体被抹除或取消,不仅仅是情感和伦理上的不幸,更是本体论上的不幸,因此存在在本质上是存在于共通的。 因为为了存在的私有的存在,在本质上,或者说不仅仅在本质上,是存在于(/通过:en)共通的。存在于共通意味着独一的存在只是存在着,表现自身,显现在一定范围中,在这个范围中彼此共—显,外展,表现和供奉出自身。这个共显不是添加于存在之外的某种东西,它们的存在就在于——在这个共显中——成为存在[4]146。 存在本身是独一性的存在,是在而且只在共显中才成为存在的,共显、外展、绽出、分享、于共通之中是存在作为独一存在的基本特征,独一存在于自己的内在性中始终保留着一个敞开的间隔。正因为这样,独一存在始终抵制着无限内在性的主体化和封闭化。需要注意的是,共显并不是现象学意义上的主体间性。对于主体间性而言,它首先预设了一个先在主体,之后才有主体与主体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才有主体间性,所以有论者指出主体间性的局限:“虽然讨论的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二元对立关系仍旧以隐含的方式被保留着。”[5] 南希所指的共显属于更加本原的层次,它取消了存在的主体性及其特权,拒绝存在被整合或融会成同一性,它强调的是存在的独一性,是剔除同一性又见出区分性的相互分享和彼此外展,这也是德里达意义上的有限性共显:有限性共显“并不自我创立,并不自我安置,它并不出现于已经被给予的主体(对象)中间”[6]355-356。作为共显的独一存在始终保持着警醒,既不在与外部的彻底连接中失去自我,也与妄图融合彼此的内在性、同一性、亲密性保持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