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作为论证:论哈贝马斯的批评观念

作 者:

作者简介:
汪尧翀,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东南学术

内容提要:

哈贝马斯批评观念的形成与其思想发展密切相关。哈贝马斯推动批判理论的哲学基础从“主体”转向“语言”,并以语用学路径进一步克服“语言”内部的基础主义危机。主体哲学批判将审美合理性确立为审美领域的知识诉求和批判标准,促使关切文化及审美领域的媒介方式从“趣味美学”转变为“批评”。哈贝马斯在此基础上吸收了论证理论,依托共识性真理观,将“批评”作为反思性媒介的内涵规定为“论证”。“批评作为论证”具有深刻的思想史内涵,展示了哈贝马斯在批评领域发挥其马克思主义立场的独特性,为建设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批评理论提供启发。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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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1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22)02-0186-11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文化及价值领域的现代转型使批评作为一种媒介形式日趋成熟。一般而言,批评是旨在描述和解释文化对象的话语实践及交往实践,但批评观念并非指对这种实践的阐明,而是指批评运作所涉及的一般性知识前提。因此,每一种批评观念几乎都在自身独特的思想史背景中形成了规定性。哈贝马斯的批评观念也不例外,随着批判理论的“范式转型”,关切文化及审美价值领域的媒介方式也随之改变:一种有限的趣味美学转变为了作为论证的“批评”。本文试图重构这一历程,阐明哈贝马斯批评观念的形成及其基本意义。

       一、“主体”的内与外

       哈贝马斯批评观念的形成始于他的主体哲学批判。从大方向上说,“批评”在现代思想中地位的提升,与从“主体”到“语言”的哲学转向密切相关。要理解这一转型,主体哲学批判可谓第一道门径。实际上,“主体哲学”这一表述已是哈贝马斯最为人耳熟能详的术语之一,通常指以反思性自身意识或非反思性自身意识为出发点的哲学范式。①具体而言,自身意识指涉一种特定的主客关系,即自我回视自身,视自身为客体,从而形成关切自身的特殊意识,区别于关切外物的意识;自我通过自身关系,成为了具有统一性的“主体”。②

       从古希腊到中世纪,西方哲学已经开始讨论自身意识问题。但从近代思想开始,自身意识才被提升为思想体系的奠基性原理。从笛卡尔到莱布尼茨的欧陆理性主义传统,尤其开始强调自我是所有有效命题进行推论的出发点。与之相反,英国经验论传统持怀疑主义态度,其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休谟试图取消自我的实存。相比之下,卢梭调和了两大传统,视自我意识为“判断”之基本前提,提升“自我”为逻辑理论之原理。《萨瓦牧师自白》把“我”看作既能消极被动感觉,又能积极主动思考的感官生物。思考就是积极地下判断,把感觉中孤立的物体相互联系、辨析异同,概括其特征,即“能动的或聪慧的生物的辨别能力是能够使‘存在’这个辞具有一种意义的”。③用现代术语来说,主体能够借助概念有意义地运用系词结构下判断,赋予形形色色的表象以统一性。④康德接受了卢梭的影响,既反对怀疑论对经验概念的去先验化,又反对笛卡尔主义自我的实体化,认定“自我”只是纯粹的逻辑原则。⑤先验自我仅作为纯逻辑的形式主体,保证知识客观性,规定批判哲学的边界。⑥康德反对传统形而上学以“自我”为原则的自上而下演绎,但他晚年已介入“自我”内涵的探究,因“我思”的含义虽不免歧义丛生,但毕竟关系到观念论“体系”的闭合、理性大厦的奠基。⑦康德的未竟之业,成为后康德观念论史的核心主题。

       上述思想史即理解“主体”演化的大背景。不妨说,主体哲学批判是否成立,取决于追问反思模式(即主客关系)是否应在自身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反思模式意味着主体通过“反思活动”将自身关系解释为一种主客关系,即自我回视自身,将自身把握为自身的客体。这样,自我既是反思活动的出发点(主体),同时也是反思活动的结果,即一个可表象、可计算的客体。从这个角度说,自身关系就是反思关系,并成为主体的自我确证。因此,主体一旦从自身出发理解世界,也就是将主客关系作为认知的出发点,推及世界及他者,将之当作可表象的、可计算的客体,当作可加以操控的手段或工具。由此可见,自身关系的反思模式最终会导致工具理性的困境。反之,则需重新确立前反思的自身关系,即自我回视自身,并不将之视为可计算的客体,而将之视为熟知的对象;回视自身并不构成主客关系,相反首先缔结开始于反思的亲熟关系。两种选择都依赖于理性的内在视角,即理性的自我批判。但主体始终处于关涉他者及世界的基本关系之中,其“自由”也关涉社会历史的经验语境。因此,个体(心灵)与社会(表达)之间的距离,决定了理解“主体”时外部视角与内部视角的互补。内外视角的分歧在20世纪60年代德语学界的一场哲学论战中反映得淋漓尽致,构成了理解“主体”演化的小背景。⑧这场论争旨在阐明主体哲学的当代效力及局限,图根哈特和亨利希分别代表了外部视角和内部视角的理解。

       其一,从外部视角看,主体理论根本关切的是表达问题,即心灵状况能否可靠地通过命题分析来把握。图根哈特受英美分析哲学的决定性启发,借哲学语义学批判德国观念论。简要地说,图根哈特用个体与其意识状态的描述命题之间的认知关系取代“自我”关系。描述自我意识的任务由内向外,旨在分析“人称代词+心理谓词(如希望、相信等)”类型的句子。他通过对命题关系的解析消除传统哲学的自我同一性问题。然而,说话者有能力使用第一人称表达式,便已具备关于“我”的知识。这种理解已预设了指示一个特殊客体的“自我”概念。⑨图根哈特则认为,真实的命题关系之中并不存在“大写的我”,有效的只是“小写的我”。“自我”(Das Ich)一词是人称代词“我”(ich)的名词化,后者不过是句子中的语法主语。名词化带来的主体化被视为德国观念论的特殊创造,而人称代词“我”仅指示一个存在于时空之中的物理个体。⑩说个体有能力使用第一人称代词,相当于说其掌握了关于人称代词系统的知识。解开自我意识之谜的钥匙不再是“自我”的结构,而是指示代词“我”在代词系统中的性质及用法。一言以蔽之,图根哈特反对内省方法而转向命题分析:认知离不开命题,命题表达具有可从外部确认的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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